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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8 14:27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0301000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承担组织、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价格、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粮食宏观调控;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承担罗平县重点建设项目;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科室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体制改革科、综合科(罗平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罗平县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农村经济科(罗平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工交能源环境资源科、价格调控监测科(罗平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罗平县价格投诉举报中心)、粮食管理科、粮油流通监督检查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的预算收入为12,797,099.53元,其中:上年结余417,159.91元,本年收入12,379,939.62元;比上年度总收入45,410,668.64减少32,613,569.11元,减幅为255%。本年支出为12,461,839.62元,比上年同期44,993,508.73元,减少-32,531,669.11万元,减幅为26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2,797,09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79,939.62元,上年结余417,159.91元;本年总支出12,461,839.62元,其中:基本支出5,743,290.2元,占本年支出的46%,项目支出6,636,649.42元,占本年支出的5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基本支出5,743,290.20元,比上年2,722,854.06元增加3,20,436.14元%,增幅为5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3,018,640.70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52.56%,商品和服务支出61,629.50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2,050.00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45.48%。其他资本性支出50,970.00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0.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项目支出6,718,549.42元,占本年支出的54%。比上年的项目支出42,270,700.00元减少35,634,050.58,减幅为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异地搬迁扶贫资金已经全部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6,879.92元,占本年总支出的46.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5,234,230.50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其他事业发展和规划;
2.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532,649.42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物价管理、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810.00元,与上年决算数103,948.60元相比减少69,138.60元,降低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10.00元,比上年公务用车52,173.00元减少23,163.00元,降幅为4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用车减少1辆,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00.00元,比上年51,775.60元减少45975.60 元,降幅为79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单位领导及时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节约“三公”经费的重要性。我单位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10.00元,占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5800.00元,占16.6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01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科室相关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5800.00元。其中: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65人次,共支出5800.00元,人均支出89.23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3,290.20元,比上年2,722,854.06元增加3,20,436.14元%,增幅为52.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分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005360.74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1005360.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255.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9255.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2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2项,账面原值3098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9844.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500.00元,主要是购买办公电脑及办公家具;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水务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局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局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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