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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及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上报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农村灾民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和救灾捐赠工作。拟定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和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办法;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和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罗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长期滞留部队的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人员休养所(点)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待遇。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承办县改市、乡改镇、行政区域调整、行政驻地搬迁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县(市)区、乡(镇)改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规划和地名规划、地名补更、勘界档案、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勘界档案数据库更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工作;拟订民间组织登记的规划和办法;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日常监督、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民间组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葬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推行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审核报批殡葬服务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正科级)。内设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救灾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民间组织管理科、殡葬管理科10个科(室)及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5个下属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54个,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8个,实有21人,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机关工人编制2个,实有4人;事业人员编制34个,实有32人。公务用车编制4个,实有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防灾减灾救灾及时有效。一是切实做好物资储备。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全县形成了制度性的救灾措施和应急救助机制。完成了《罗平县防灾减灾“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对于提高全县自然灾害处置能力,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切实做好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四是做好应急值守,成立了汛期应急值守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汛期应急值守,明确带班领导、值守人员、联系电话,确保应急值守期间24小时通信畅通。五是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六是开展民房恢复重建
2、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逐步完善。自3月1日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正式运行以来,罗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按照“逢进必核”原则,认真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从源头上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减少漏保、错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
3、社会救助保障兜底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二是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把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四是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提标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台账,完善档案管理。积极主动与扶贫、人社、卫计加强沟通交流,适时复核比对数据信息,建立了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对象到乡到村到户台账。完善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档案资料,做到了一户一档,确保低保对象进退清楚、有据可查。
4、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加强。一是落实好孤残福祉优先改善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三是抓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四是福彩发行管理规范有序。五是积极推动养老福利体系建设。
5、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拓展。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二是养老服务功能增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三是努力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四是区划地名管理有效落实。五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认真审核当事人的有关资料,按照程序进行婚姻登记。
6、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落实处。一是双拥工作扎实开展,春节、清明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各种活动。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做深入推进。四是安置工作圆满完成,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五是涉军维稳工作有效落实。六是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7、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根据市县文件要求,结合罗平实际,拟定了《罗平县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重点村”整治方案》《罗平县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罗平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罗平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
8、社会组织创新深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建立了社会组织党群活动中心,配备了阅览室、党员活动室,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
9、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机关作风和服务效率明显好转。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机关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心齐气顺、友好协作”的优秀团队,提升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按照中央、省、市、县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一部署,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有机结合今年“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和“狠抓落实年”活动,抓好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抓好社会组织党委党群活动中心建设。四是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真正把各项整改落实处、见实效。五是扎实开展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树立一流形象、建设一流队伍”为创建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六是加大民政信息宣传。成立了信息宣传中心,制定了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办法,及时有效地开展民政信息宣传报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0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6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4.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64.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4.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4.66万元(本级财力664.6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64.6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6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6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498.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及遗属补助。
208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38万元是养老保险保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54万元是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2.0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34.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1.64万元,津贴补贴255.01万元,奖金14.3万元,绩效工资2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4万元,住房公积金52.0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8.76万元,其中:办公费1.12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1.12万元,差旅费5.6万元,接待费1.68万元,工会费4.27万元,福利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增长。
2、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主要原因
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救助: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
2、优抚安置: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烈士子女、三属、两参人员、60岁农村退伍兵、军休人员、退役安置。
3、社会福利:包括孤儿、殡葬、残疾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办公费1.12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1.12万元,差旅费5.6万元,接待费1.68万元,工会费4.27万元,福利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