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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8 15:22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组织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方针、政策,推动全县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
4.开展社会和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
5.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并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7.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上级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8.完成中共罗平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认真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提高法规意识;三是积极参加了省、市红十字会、县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强化对《中国红十字报》《博爱》等报纸杂志学习,丰富红十字会业务知识和工作内容,扩大了视野,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
2.认真组织筹划,超额完成募捐筹资工作目标任务。年初按照市红会要求结合实际认领了5万元筹资任务。为确保目标任务有效完成,认真制定了筹资计划表,进一步加强了对募捐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析研究确定了以脱贫攻坚和老年弱势群体等为筹资工作重点对象,与罗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老龄办等单位积极合作开展有关募捐筹资工作,全年共筹资7万元,价值14.38万元的物资。
3.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红十字会形象不断提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5.8”世界博爱周宣传活动。2017年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在振兴街和三观楼等人口密集的主要街道和场所悬挂了两条“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题横幅;5月8日在县城振兴街摆摊设点开展集中宣传,工作人员及志愿者走上街头向过往行人发放并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伤员急救手册》、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折页等宣传资料。活动当天,摆放器官捐献展板2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小册子2000余份,《伤员急救手册》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折页、无偿献血宣传折页1000余份。二是有效开展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9月8日至9日期间在三观楼开展了在第18个“世界急救日”集中主题宣传。活动中悬挂了“学习急救技能挽救生命 减少伤残”的宣传标语、发放了《急救技能手册》2000余本、发放了装有呼吸膜、三角巾、绷带等物品的急救包500余个,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对心肺复苏的现场评估、呼救、“一看二听三感觉”、心脏位置查找办法、人工呼吸与心脏按压等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向社会民众进行了浅显易懂的讲解,并利用人体模特进行了技能实践现场演示。活动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三是积极参加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在“5.12”防灾减灾日,作为县减灾委成员积极参加了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余份。
4.扎实开展脱贫工作,助力县域脱贫攻坚。一是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活动中向马街镇、鲁布革乡、九龙街道办事处、罗平县麻风病医院等部分困难群众发放了毛衣、运动鞋、家庭包等救助物资,总价值共631296元,受益978户,1893人。二是开展“养老助老——爱心光明行”贫困眼疾患者公益救助项目。活动在九龙街道、腊山街道、马街镇、阿岗镇等部分乡镇(街道)对贫困老年眼疾患者进行了筛查,并进行公益救助。全县筛查贫困老年人患者600余人,并对69名需要手术治疗的老年眼疾患者进行了公益救助,现已全部康复出院。三是积极开展先心病、白血病等患儿救助项目。通过天使阳光基金、小天使基金、“轻松筹”等平台对贫困群体患者进行救助宣传和救助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先心病、白血病200余例筛查、复查工作,申报先心病患者1例、白血病患者1例、白血病患者“轻松筹”1例。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全省红会系统助力脱贫攻坚——“小小心愿”网络众筹大赛。结合实际策划了大水井乡白石岩村贫困户殷树光家的土蜂蜜众筹项目。该项目众筹13000元,超额完成目标,在全省147个项目中走在了前列。
5.推进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大众普及率不断提高。认真制定初级救护知识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以公益性为主的初级救护知识培训工作,全年开展救护知识培训近70人次;订阅《应急救护知识竞赛试题》1000份在学校组织竞赛,普及和提高青少年在灾害中的应急救灾意识和能力。
6.加强组织建设,组织机构不断完善。一是高度重视志愿者招募及志愿服务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志愿者参与开展了“5.8”博爱周、世界急救日等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社会的能力;通过积极宣传,招募发展遗体捐献、救护培训、社会服务等志愿者6人,以上年相比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二是积极筹划召开罗平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为进一步理顺罗平县红十字会组织机构,从6月份开始就积极筹划召开罗平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已完成各项准备,待中共罗平县委确定会议召开时间进行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级一级预决算单位,即罗平县红十字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末编制数为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人,全部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5.22万元,全部为县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32.28万元对比增加了1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规范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2万元,占总支出的88.94%;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11.06%。与上年32.28万元对比增加了1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规范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22万元。与上年27.28对比增加1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规范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了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1%;人均基本支出20.11万元(备注:人均基本支出是按单位年末实有2人在职人数测算,单位1-8月份实有在职人数为3人,9月份调出1人,该同志1-8月份工资、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在红十字会发放和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支出2.65万元、印刷费支出0.92万元、邮电费支出0.09万元、差旅费支出0.37万元、培训费支出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2.28万元对比增加了1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规范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红十字事业)支出4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7%。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6.6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5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即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8%。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支出;二是2017年由于公务用车已改革,公务用车移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开支;三是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杜绝不合规的接待。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1万元,下降82%。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支出;2017年由于公务用车已改革,公务用车移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开支;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杜绝不合规的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即0.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国内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指导、本级募捐活动开展、造血干细胞活动、博爱送万家活动、有关献爱心活动、业务培训、其它公务活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万元,与上年0.97万元对比相差0.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改革,工会福利费调整增加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0.15万元、办公费0.0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0.15万元、维修维护费0.15万元、工会经费0.28万元、福利费0.32万元。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6538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5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3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3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注: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1辆,划转县公务用车平台),账面原值29.3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65380 65380 6538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