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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信息公开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3-01 09:35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政策的建议。
     2、在职责以内按照要求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事务。
    3、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调整、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审核批复部门预算;管理和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4、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监督彩票发行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拟订和执行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
 5、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6、管理和监督全县公共支出;制定全县统一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7、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项目拨款、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
   8、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9、参与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负责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监督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参与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11、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县人民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研究政府性债务状况,拟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2、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国家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执行;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工作职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按权限依法进行检查处理。
(二)2017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78000万元,比2016年完成72026万元增5974万元,增长8.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64394万元,比2016年完成327547万元增36847万元,增长11.2%。其中,县级财力安排31259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安排51800万元。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000万元,转移性补助收入预计282598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5000万元,收入合计417598万元;县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4394万元,转移性支出820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5000万元,支出合计417598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082万元,比2016年完成2638万元增6444万元,增长24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082万元,比2016年完成7898万元增2184万元,增长27.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万元,收入合计10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82万元,调出资金11万元,支出合计10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19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69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当年结余15007万元,累计结余62926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2017年工作重点及措施
1. 主动汇报衔接,竭尽全力争取上级支持。一是主动跟进,积极对接,吃透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政策精神和精准把握政策重点,提前谋划,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增强争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把握机遇抓争取、强化考核抓争取、部门配合抓争取。密切跟踪国家的重大政策导向,及时捕捉政策信息,深入研究分析中央、省、市“十三五”规划,精准把握财政扶持重点、投资方向、产业政策等,强化部门配合协调,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市规划。三是实时掌握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行动态,及时将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到期政府债务争取纳入债券发行范围,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政府偿债压力。
2.多措并举抓征管,全力以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一是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的原则,创新收入征管的方式和办法。二是主动担当,压实责任。始终保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劲头不松”的态势,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清单",细化目标、细化责任、细化时限、细化要求,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密切跟踪分析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税源增减变化趋势,摸清底数,提前分析预判,留有充足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四是加强非税收入政策研究,厘清非税收入征管范围和领域,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机制,推进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五是安排支出时,在确保工资按月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等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和安全饮水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惠民项目资金及时拨付。
3.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下大力气抓投入、抓创新、抓监管,提升财政扶贫开发成效。一是不断完善扶贫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扶贫投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二是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扶贫投入体系。积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存量资金、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优先用于脱贫攻坚。三是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方式,继续加强与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更多金融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脱贫攻坚。四是加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落实好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保兜底脱贫政策,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和对户补助资金。
4.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后续财源。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扶持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减负加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培育优质税源。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去产能、去库存、节能减排等;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推进成长型企业逐步形成规模优势,涵养发展利税大户。三是大力支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支持工业产业、旅游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实现二次创业。四是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壮大后续财源。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支持发展教育医疗、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等生活性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五是完善财政投融资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树立“花钱买机制”理念,运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金融联动、政府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形成多元化投入发展的良好格局;探索设立县域产业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认真研究省市政府基金支持范围,做好项目储备、筛选和推荐工作,吸引省市基金投入县域重点项目、实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认真研究PPP模式,加强与PPP基金等对接,助推县域PPP项目落地。
5.全面推进财政、国企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抓好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规范完善县级预算编审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实、编全收入预算,将政府及部门的各项收入、上级提前下达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等全部编入预算;健全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编细、编准支出预算;预算执行中分清主次、轻重缓急,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顺序统筹安排支出。二是探索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到每项支出有目标、有验收、有考核、有反馈,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加大民生、重点项目等重大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力度,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对绩效较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较差的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集中公开信息平台,所有预算单位在原有公开渠道外,必须在集中公开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支出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明细到经济分类科目;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公开预算政策、编制依据、执行结果等,实现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全覆盖。四是着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政府投融资项目管理,规范县级政府投融资行为,坚持依法合规、物有所值、量力而行原则,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分析,提高融资有效性和精准性。完善调整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购买目录、购买程序,健全购买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融资建设项目不得随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严格举借方式、程序,确需融资建设的项目,原则上通过申报纳入省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将政府各部门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定期排查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健全完善财政存量资金收回机制和统筹使用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六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探索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自动化管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支付效率;探索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逐步实现“四本”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稳妥有序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完善规范编制办法,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七是稳步推进国企改革。紧紧围绕市场化方向、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增强企业活力,推行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定责、分类考核,促进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严格落实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八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保持严肃财经纪律的高压态势,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组织开展资金安全检查,排查风险点,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构建有效管用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逐步将动态监控范围拓展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业务流程,有效管控业务风险。九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构筑不想腐的堤坝;继续抓好作风建设,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抓实、抓细、抓深,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理财能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业务专题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是罗平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罗平县财政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财政局2017年度总收入33075143.5元,其中:本年收入32985917.56元。占总收入的99.73%。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89225.94元,占总收入的0.27%,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总计15143066.92元对比增17932076.58元,增54.21%。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合并决算农开办收入14396000元、补发增资1540000元、养老保险1380000元。今年合并填报农开办收入,上年没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3075143.5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7417.56元,占总支出的56.11%;项目支出14517725.94元,占总支出的43.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今年支出33075143.5元比上年支出15053840.98元增加18021302.52元,增54.48%。
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合并决算农开办支出14396000元、补发增资1540000元、缴养老保险1380000元。今年合并填报农开办支出,上年没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18557417.56元。与上年对比,今年18557417.56元比上年13792289.36增加4765128.2元,增25.68%。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合并决算农开办支出1300000元,上年没有、补发增资1540000元、缴养老保险1380000元。今年合并填报农开办支出,上年没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17725.94元。与上年对比,今年支出14517725.94元比上年支出1261551.62增加13256174.32元,增91.31%。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合并决算农开办支出13187500元,上年没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225.94元,占项目支出的8.27%、212城乡社区支出5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34%、213农林水支出13187500元,占项目支出的90.84%、217金融支出1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7%、229其他支出7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1364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对比,今年支出32913643.5元比上年支出14902540.98元增加18011102.52元,增54.72%。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合并决算农开办支出14396000元、补发增资1540000元、缴养老保险1380000元。今年合并填报农开办支出,上年没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8402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597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5630.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14118.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451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41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7649.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离休费206504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946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49462.64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
5.农林水(类)支出143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775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87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089750元。
6.金融支出(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7.其他支出(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财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7000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90000元,2017年比2016年压缩93000元,压缩8.53%。2017年支出决算为226653.82元,完成预算的22.73%。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4000元,支出决算为59151.82元,完成预算的32.15%,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的主要原因是:一、2017年预算184000元,2016年预算190000元,2017年比2016年压缩6000元,压缩3.16%、二、去年车均维护费1-8月是5辆使用。8月后车改、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报清查盘点报损报废处置减少3辆,今年全年维护费是2辆使用。
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3000元,支出决算为167502元,完成预算的20.6%,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的主要原因是,一、2017年预算813000元,2016年预算900000元,2017年比2016年压缩87000元,压缩9.67%。二、大量压缩行政成本,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数,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节约出发,从各方面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财政局2017年在公务接待中,领导带头坚决杜绝搞特殊接待,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在正常的公务接待中烟不上桌,不用中高档酒,坚决克服迎来送往的不正之风。认真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和部署,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局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用按照相关标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1977.37元,下降2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791.27元,下降5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86.07元,下降4.77%。20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去年车均维护费1-8月是5辆使用。8月后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报清查盘点报损报废处置减少3辆。今年全年维护费是2辆使用。二 、2017年来,财政局认真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和部署,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局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用按照相关标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全体机关干部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充分认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为了切实做好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我局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坚持来客接待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作。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我局成员和领导干部均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我办坚持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避免了公务接待混乱的现象发生。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已实行制度化、公开化,同时,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制度化为其长期坚持规范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51.82元,占26.1%;公务接待费支出167502元,占7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51.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151.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5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5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上下级单位、本级单位之间因公需要的工作协调发生的生活费、住宿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罗平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226653.8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51.8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7502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2辆,公务接待批次为90批,公务接待人次为1020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61977.37元,主要是因为,一、去年车均维护费1-8月是5辆使用。8月后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报清查盘点报损报废处置减少3辆。今年全年维护费是2辆使用。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791.27元、二 、2017年来,认真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和部署,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用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86.07元。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60791.27元,主要是因为去年车均维护费1-8月是5辆使用。8月后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报清查盘点报损报废处置减少3辆。今年全年维护费是2辆。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8386.07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来我局认真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和部署,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3批,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按照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15人,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不必要、不符合用公务接待费的来人来访。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支出61977.37元,主要是因为,一、去年车均维护费1-8月是5辆使用。8月后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报清查盘点报损报废处置减少3辆。今年全年维护费是2辆使用。二 、2017年来,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努力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局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用按照相关标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力求多召开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全体机关干部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为了切实做好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我局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坚持来客接待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作。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我局成员和领导干部均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我办坚持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避免了管理混乱的现象发生。
  形成制度,民主监督。目前,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已实行制度化、公开化,同时,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制度化为其长期坚持规范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1215.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5708.44元。是因为合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支出而增加,去年没有。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1736005.02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8521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财政局资产总额3863540.02元,其中,流动资产1294839.42元,固定资产2568700.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114595.0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054.99元,减少6.5%。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8444.99元,减少24.87%。固定资产增加177390元。增加7.4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606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1961900.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7年采购通用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18台,采购资金17.7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财政拨款。
2.2017年年末国有资产占有3863540.02元:其中流动资产1294839.42元,占33.51%、固定资产2568700.6元,占68.49%。
3、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罗平县财政局
2018年7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