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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19-06-24 15:55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3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和落实全县信访工作任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的信访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意见;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去市、到省和进京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并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罗平县信访局。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3. 其他事业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6.86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中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减少,及2018年取消信访工作责任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2万元,占总支出的98.27%;项目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的1.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下降21%,主要原因分析信访事务的工作经费减少。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下降99.99%,主要原因为2018年取消信访工作责任奖、2018年无项目绩效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0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1%,主要原因分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降低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28%;办公费占基本支出1.6%;印刷费占基本支出1%;水电费占基本支出0.8%;会议费占基本支出0.17%;培训费占基本支出1.21%;公务接待费占基本支出3.13%;公务运行维护费占基本支出1.75%。会议费人均支出435元;培训费人均支出3048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78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44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94.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取消信访工作责任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为购买专用材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下降40.15%,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中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减少,及2018年取消信访工作责任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9%。主要用于工资发放、信访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分别为2010301行政运行134.0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生活补助、离休费发放等。2010308信访事务67.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访工作正常运转。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缴费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0万元,完成预算的8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30.6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降低了汽油费、差旅费、接待费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6.61元,下降0.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61元,下降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元,下降0.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接待费降低、汽油费、车辆维修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占35.91%;公务接待费支出7.1万元,占64.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市局开会、办业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业务相关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0.36%,主要原因分析为部分项目工作经费决算列支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主要为办公费、差旅费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1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5万元,固定资产87.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7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项目绩效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按项目设置绩效指标,根据绩效指标对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实施检查,涉及支出0万元,没有项目预算绩效资金,无绩效自评得分。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为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部门采取绩效跟踪、数据核查和实地调研等动态监控方式,及时掌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没有项目绩效资金。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手段,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信访形势平稳好转,访降信升,信访结构逐步优化。信访群众理性反映和表达诉求,信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明显减少。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55.73万元。决算数为231.02万元,存在差异原因为增加了基本支出单位正常运转工作经费及行政和离休人员工资等。经费都为基本支出。部门对2018年度支出的信访工作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0万元,没有项目预算绩效资金,无绩效自评得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煤炭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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