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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6-24 16:10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于2011年十二月三十日组建(罗政办发【2011】200号),主要职能有:(1)行使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房产管理、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行使县住建局委托的城区主次街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环卫设施的设置工作;城区垃圾清运处置费的收缴工作;对城区公共交通行业的管理工作(3)行使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加快推进罗平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着力开展城区治脏治乱治违整治
2.县城区实施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3.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
4.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5.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6.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
7.全力以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8.明确重点,认真落实创文工作各项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根据罗政办发【2011】200号文件,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1年十二月组建成立,为行政单位,正科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23  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罗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6,821,807.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21,807.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51,221,927.55元对比,增加了5599879.9元,增幅为10.93%。主要原因2018年工资调整增加,新增对出租车、公交车的燃油补贴395万,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59.2万,免费公厕新建、改建90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3,821,807.45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0,940.45元,占总支出的41.56%;项目支出25,610,867元,占总支出的58.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53,716,516.98元对比,减少了9894709.53元,减幅为18.42%.主要原因是提升人居环境经费减少990万,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款减少120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减少了188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10,940.45元。与上年20,584,927.55元对比,减少了2373987.1元,减幅为11.53%.主要原因分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79%。(人均人员经费30.62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8.60万元。人均经费较大是因为我单位有在职在编人员37人,聘用协勤人员207人,计算人均经费时,聘用协勤人员经费没在计算范围。按在职在编人员和聘用协勤人员总人数计算,人均人员经费4.64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8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10,867元。与上年33,131,589.43元对比,减少了7520722.43元,减幅为22.70%主要原因提升人居环境、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如下: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59.2万元,已发放;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180万元,总投资额480万元已全部支付,工程已完工未决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802万元,已支付到各乡镇,用于村镇清运人员工资和车辆运行维护;免费公厕新建、改建补助90万元,已完成新建和改建工作;对出租车的燃油补贴184.44万元,已发放;对城市公交车的补贴210万元,已发放;环卫设施设备购置379万元,已支付,设施设备已验收;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500万元,已支付到公司,公司对城区环卫工作已展开,城区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提升和改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21,807.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53,716,516.98元对比,减少了9894709.53元,减幅为18.42%.主要原因是提升人居环境经费减少990万元,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款减少120万元,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减少了1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2,264.8元,占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592000元,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264.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5,770.57元,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770.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81,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9%。主要用于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180万元,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支出398.11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096,68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单位工资福利支出107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8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8万元;项目支出 免费公厕新建、改建90万元,农村环境卫生整治403.8万元,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50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4.08万元,执法服装购置费30万元,环卫设施设备购置379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94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对出租车的燃油补贴184.44万元,对城市公交车的补贴21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交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交纳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5,000元,支出决算为469,359元,完成预算的9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900元,完成预算的9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459元,完成预算的96.4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61元,下降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0元,下降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1,下降0.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900元,占61.98%;公务接待费支出178,459元,占38.0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0,9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业务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45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8,45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业务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81,311.77元,与上年11285759.85元对比,减少了4404448.08元,减幅为39.03%,主要原因是2018年3月开始,城区环卫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街道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040.00元,印刷费7,410.00元,水电费22,383.06元,差旅费47,267.00元,培训费2,660.00元,公务接待费135,363.99元,专用材料费50,323.68元,劳务费2,330,536.00元(主要是清扫保洁人员2018年11月-2019年2月工资)委托业务费  4,000,000.00元(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工会经费18,209.88元,福利费20,338.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531.45元,其他交通费用46,018.5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33,996,532.92元,其中,流动资产20,414,563.99元,固定资产5,734,3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311,358.93元,无形资产536,25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49,336.5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437,107.61元,固定资产减少691,3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4167358.93元,无形资产增加536,25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86452.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20元,主要是购买办公家具、复印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68832.60万元,主要是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2561.09万元,其中:1、中央财政资金574.48万元,分别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款180万元,由综合执法局环卫站负责实施,项目已完工未验收;对公交车的燃油补贴210.04万元,对城市出租车的燃油补贴184.44万元,由综合执法局公交科负责实施,已及时发放2、省级财政资金90万元,为新建、改建公厕工程款,综合执法局环卫站负责实施,已完工并验收3、县级财政资金1896.61万元,分别为农村环境整治运行经费801.91万元,由综合执法局装备科负责实施,已拨到各乡镇;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款470.99万元,由综合执法局装备科负责实施,已验收;城市保洁一体化购买服务经费500万元,由综合执法局装备科负责实施;2017年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59.2万元,由综合执法局公交科负责实施,已发放;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费用64.5万元,由综合执法局财务科负责实施。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加紧建设绩效管理与自检自测评价体系建设,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城市管理项目,调整下年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根据自检自测评价情况,不断补充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本单位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有规范的内控机制,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及时完成并有效验收,实现其效能
产出指标:2018年项目数量为10个,高质量100%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城市农村干净整洁、公共交通有序运行,高质量100%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高质量100%完成

  •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1. 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管理经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进行中严格按要求执行,项目结束及时有效完成验收
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有时由于验收方人员较多,未能及时组织验收,以后加强沟通协调,项目完工及时组织验收
无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城市管理,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7人,车辆23辆,已设立部门绩效目标,已建立预算管理制度,2018年度收入合计5682.18万元,支出合计4382.18万元

  1. 绩效自评工做情况

绩效自评的目的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控制成本,及时按要求完成项目并实现其社会效益
自评组织过程:前期准备组织人员,准备资料,梳理数据,组织实施中对预决算进行对比,往来款进行梳理,项目支出进行分析

  1.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良好,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行,大部分项目都顺利开展并完成

  1.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有时由于验收方人员较多,未能及时组织验收,以后加强沟通协调,保障项目完工及时组织验收

  1.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自评,查缺补漏,更好地履行职责

  1. 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预算,并按预算严格资金使用,保证机构运行和项目开展
7、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局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城市管理:指本单位对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违法建筑、违章停车、非法营运、公共交通等方面的综合性管理。
十一、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指城区环境卫生业务,包括街道清扫保洁,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免费公厕的管理维护等委托第三方来做,本单位向其支付服务费。
十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指支付给乡镇,用于乡镇、村清扫人员工资的发放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垃圾焚烧炉的运行维护费
十三、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建设一座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