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承担组织、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价格、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粮食宏观调控;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承担罗平县重点建设项目;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编制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提出2018年目标任务:全县生产总值增长9.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二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市下达的控制目标;(二)初步预测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全县GDP预计完成183亿元,增长8%;(三)认真调研,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四)抓项目,促投资,全年预计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0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五)抓规划,积极推进鲁布革布依风情小镇、罗平油菜花特色小镇建设,;(六)易地扶贫搬迁工做情况,全县计划内搬迁任务共规划建设安置点5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5479.613万元,实际累计完成投资57374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103.41%。目前,已竣工验收安置点52个,验收率为100%,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户1186户4181人,入住率为100%;(七)认真做好能源领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全县在建12家水电站开展安全检查8次,查出一般隐患206条,并督促水电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八)认真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年度工程计划总投资3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50万元,县级自筹285万元。共治理岩溶面积158.1 km2,治理石漠化面积95.1km2。完成投资合计2084万元,完成人工造林12900亩,封山育林69000亩;新建排灌渠4.5千米,田间道路15.5千米,拦沙坝2座,蓄水池4口,沉沙池1口,输水管道安装7千米;(九)认真价格收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收费管理政策,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对全县134家(包括医疗单位15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核,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5582.36万元,比上年度4936.61万元增加645.75万元,增幅为13.08%;医疗服务收费总额为62495.83万元,比上年度45706.6万元增加16789.23万元,增幅为26.9%;(十)积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价格认定案件共288件,涉案金额2040万元;(十一)加强价格监测调控工作,围绕2018年全县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涨幅完成控制在3%的调控目标;(十二)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1件,收缴违法收费金额6.67万元,罚款6.67万元;(十三)积极做好罗平通用机场建设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目前,设计部门已基本完成选址研究论证、场址选择报告的编制工作,即将上报进行评审;(十四)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十务)加强法制建设工作,继续加强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健全组织机构,积极配合法治罗平平安罗平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行政编制减少2个是县委编办核减所致,实有行政人员减少1人是因病死亡减员。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2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增资;二是新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和县级增加债券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79万元,占总支出的19.56%;项目支出1,664.5万元,占总支出的80.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呈增长趋势。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8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0万元,农林水支出11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增资;二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所致;三是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增加及县级债券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4.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工资增资;二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所致。包括基本工资85.78万元、津贴补贴130.3万元、奖金101.88万元、绩效工资7.2万元、其他各项保险缴费及补助64.29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2%;办公经费3.39万元、公车维修维护6.27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费3.84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8%。人均工作经费0.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4.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了99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增加;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上年结存结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按功能科目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0万元、农林水支出115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2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资;二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所致;三是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增加及县级债券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86.4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45万元、日常经济运行调节10万元、物价管理7.47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2.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9万元和死亡抚恤24.18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2.4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1%。主要用于风沙荒漠化治理(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1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7%。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51.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3.4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其他支出中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2万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9万元,完成预算的5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5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预算的54.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原则。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7.19万元,增长10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万元,下降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29万元,增长1,548.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上年度预算编制数过低,部分支出在市级工作经费中列支,二是本年退出贫困县评估验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重点工作之一,以及重点项目督查、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量增大,因此造成本年度增幅过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占28.28%;公务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占71.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公机要通讯、安全检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督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退出贫困县评估验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以及重点项目督查、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运行经费11.30万元增加支出3.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接待费比上年增加了0.82万元,维修维护费增加了6.2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3.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9万元,维修维护费支出6.27万元,工会福利费支出3.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79.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44万元,固定资产87.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40.0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1.37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7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总额为1664.5万元。其中:1.节能环保风沙荒漠化支出410万元;2.扶贫项目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51.9万元;3.战略规划实施项目支出45万元;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支出25万元;5.上年结存结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万元;6.通用机场及水上飞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2.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本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量化标准,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进度完成率为100%。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节能环保风沙荒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目标管理,完成人工造林21200亩,封山育林79090万亩,排灌渠9千米,生产道路14千米、新建田间道路15千米;2.扶贫项目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管理,完成新建贫困人口安置房57套;3.战略规划实施项目用于重点项目推进观摩会;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开展;5.上年结存结转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通用机场及水上飞机项目管理,完成机场选址议论、评审、审批等工作。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良好,按项目的总体目标要求,按时按工作进度推进,项目进度推进率为100%。经评价,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75分,其中: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指标得55分,财务状况指标得15分,人员情况指标得5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水务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局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局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