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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6-25 09:03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5101000

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体职责为:(一)、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四)、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五)、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六)、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七)、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八)、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积极构建“五型公安”,主动适应公安交管工作新使命,重点抓好“事故预防、城市交管、规范执法、智慧交警、队伍建设”五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安交通管理社会化、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各项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1、推动综合治理、严密事故防控,更实举措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1)综合治理机制日益完善。县交安委、乡(镇、街道)会商研判机制有序运转,召开罗平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2018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2)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认真落实“五小工程”建设的通知》要求,每月,由各乡镇(街道)交管办牵头,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路段逐个制定整改措施,报相关部门治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大队积极主动配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新修公路验收工作,现已对排查出的300余处道路隐患拟定整改建议报送相关部门治理。1月10日,曲靖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做现场会在罗平召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王方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聂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各地分管交通的副县(市、区)长、分管公安的副县(市、区)长,各县(市、区)安监、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主要领导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罗平县生命防护工程及五小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并在全市总结推广,这是对我们工作成效的最大肯定。
(3)农村交管工作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八个一”、“五项制度”和“三化”等机制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监管。专(兼)职交通协管员及交通安全管理联络员切实发挥交通安全劝导作用,严把出村口,重点劝导微型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劝导、举报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委会,干部、职工包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要求,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认真落实重点时段、路段包保责任制,确实保证做到“逢集必守”、“逢上放学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守”。
(4)安全宣传阵地不断拓展。坚持紧扣重点,全员教育,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已建成使用的罗平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划重点、分层次、有目标,以辖区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各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职工为核心,积极组织客运驾驶人、危化品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出租车司机等重点驾驶人,主动邀请辖区中小学生、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到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巧借掌上曲靖、曲靖M、罗平警方、掌上罗平、罗平电视台、微信、微博和手机QQ等新媒介,积极邀约各大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曝光,大力弘扬遵纪守法者,多渠道报道交管工作,利用曲靖日报、云南政协报等报刊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充分利用舆论的力量,进一步驱使群众自觉参与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队伍中,切实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采写的5篇交警故事被部局、总队采用,在各级各类媒体刊播新闻稿件54条,曝光(公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单位、个人761条。
2、强化治堵治乱、推行精准施策,更优品质谋划城市交通管理
(1)完善基础设施。落实市政府35号文件精神,推动县人民政府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大力改善城市通行条件,罗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城区实地调研疏堵保畅工作,经多方争取,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城区道路进行交通组织优化改造,2017年12月启动一期工程,工程投资1200余万元,在县城区中心区域九龙大队、振兴街、白蜡街、文笔路等9条主要道路建设标志标牌483块、施划标线24572平方米、交通诱导屏4套、隔离栏13560米、新增改建红绿灯11套,目前工程已进入验收阶段。
(2)严管交通秩序。与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勤联动,开展违法停车、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灵活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逻、夜间严查等勤务模式,查处各类影响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2.5万余起。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堵点和秩序乱点,交警大队每周开展2次夜间集中整治,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更车道、不按规定通行人行横道线、酒后、无证驾驶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措施,严厉查处工程运输车使用伪造变造污损号牌、闯红灯、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3、深化依法治理、促进公平正义,更深层次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1)规范执勤执法。大队始终秉持一个岗位就是一个窗口的理念,注重从民警着装、日常言行、内务卫生、办公秩序等细微环节抓起,促使民警养成“法不授权不能为、法有职责必须为、工作语言讲修为”的正确权力观念和良好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执行力,随时做好处突应急准备,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将执法办案、日常交管工作等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通过日常绩效考评及年度量化考核,促进民警纪律作风的转变。为努力做到执勤执法工作零投诉、零上访,队伍零违纪,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管理制度上,大队每周由值班对领导对现场执法、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执法记录仪使用及窗口服务开展不少于2次督查,确保关键环节落实到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大队执勤执法纪律监督员,对民警日常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切实保障交通参与者核发权益。建立完善大队领导接待日制度、值日警官制度和回访制度,通过短信回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及发放警民联系卡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意见,核查民警执法程序及服务态度,强化群众对执法及队伍的监督。
(2)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机动车查验,不断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一年来注册登记机动车5289辆,检验23991辆;初学摩托车考试2836人、下乡服务12次;汽车科目一考试19664人次;科目二考试7525人次;科目三考试3932人次;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11877人次。驾驶员审验学习2026人,满分学习509人。互联网注册面签19897人。严格执行《重点机动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49辆客运车辆全部纳入安全管理卡进行管理。
(3)整治重点违法。在圆满完成各类、各级安保任务100余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微型面包车等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举全警之力,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查重处,重点打击农村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无证驾驶,超员、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飙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一年来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9269起,其中,酒后驾驶428起,醉酒后驾车的5起,无证驾驶3262起,微型面包车超员1317起,行政拘留473人,危险驾驶罪8人。在一般程序办理案件占比全市三分之一的前提下,取得了执法质量全市第一、全省前列的可喜成绩。
(4)突击淘汰治理黄标车。为减少黄标车污染排放,全力做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部门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县1393辆黄标车淘汰清零工作。一是落实责任,督导有力。成立了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对黄标车进行梳理,按照属地原则下发到各派出所,分管局领导和交警大队领导实行分片负责挂钩联系派出所开展指导、督导。各派出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对淘汰战果做到每日上报、每周分析、每月汇总,交警大队对各派出所工做情况实现每日通报,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二是单位联动,配合有力。为减少黄标车车主办理淘汰手续多、跑的部门多、耗时长等情况,在交警大队成立淘汰黄标车便民服务中心,从交警大队、环保局、工信局分别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为车主提供快捷高效服务。进入攻坚期后,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从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运政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深入淘汰治理任务完成较慢的乡(镇、街道)共同开展查找、研判等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攻坚会战,确保淘汰工作做到“一盯一、一帮一”,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实施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的工作要求。三是严守路面,管控有力。交警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以大中型货车为重点,严查报废车上路、逾期未检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逾期未检审的黄标车,发放相关《通知书》《告知书》,督促车主主动办理报废手续。对查获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一律扣留,强制报废。针对部分黄标车车主为一己私利,故意躲避,非法上路行驶的情况,大队采取精准作战,认真研判分析黄标车出没的活动规律,实施针对性极强的精确打击,对不予配合的车主主动出击,远赴贵州、广西、宣威、普洱、昆明等地,教育引导车主,积极配合黄标车淘汰工作。四是宣传政策,引导有力。安排专人对车主进行电话告知、发放《致黄标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将最新黄标车整治措施、补贴截止时间及相关信息传达给车主,督促、引导其主动前往办理相关手续。组织警力上门走访、实地引导、政策宣讲,助力黄标车数量持续减少。利用曲靖M、罗平警方、罗平电视台、罗平交警官微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黄标车淘汰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宣传引导,让车主理解支持工作。
(5)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互联网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面签”工作,引导驾驶参与者在互联网上办理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违章及记分信息查询、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等多项业务,今年以来大队共完成互联网“面签”注册用户19897人。严格落实延时服务要求,大队车管所在周一至周五中午休息时段和周末安排人员办理车驾管业务,2018年开展延时服务共办理业务1260余起。
4、注重建设应用、打造“智慧交警”,更优质效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1)推动科技建设。新建期间测速设备2套、电警卡口18套,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2套,科技管控网络不断善。
(2)深化科技用用。整合资源,实行道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非现场证据存储在同一网络运行,将电子警察及县局“平安城市”建设的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全部投入使用,通过电子警察、高清视频抓拍、智能抓拍系统等科技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不按车道行驶、逆行、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抓拍”和“过滤”,形成常态化违法整治态势。今年以来,共抓拍上传各类违法数据1万余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遵纪守法意识。充分应用缉查布控系统,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大队指挥室和路面执勤中队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分析,及时摸清规律特点,合理设置执勤点,有效实现了对盗抢、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和交通肇事逃逸及其他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等重点车辆的严密布控和精确打击。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探索,针对城乡道路实际,分别建立了城区以“快速响应、集中拦截、多点协查、精确打击”和农村以“重点布防、定点拦截、警种协同、严格查处”的缉查布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预警签收、指挥调度、拦截处置、安全保障、录入反馈等工作流程,做到相互配合、无缝衔接、规范高效,切实提高了路面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大队辖区有4卡口接入缉查布控系统开展查缉。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共查获盗抢、假牌、套牌、报废机动车9辆,查处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26起,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4起,极大地震慑了涉车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搭建了车辆特征分析识别系统,即二次识别功能,自动筛查出驾车不系安全带、打手机、吸烟等交通违法行为上传至非现场执法证据平台。今年以来,大队共通过车脸识别系统抓拍不系安全带、打手机、吸烟等习惯性交通违法行为6349起。在当前人车数量逐年增长的情况下,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广泛应用,有效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助推了城区交管工作向科学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有效提高城市科技管理水平。
5、坚持严优并举、强固纪律防线,更高标准打造过硬交警队伍
(1)抓党建带队建,引导民警讲政治。一是抓好基层党建强组织。大队始终认同“班子强则队伍强,班子硬则队伍硬”这一理念,班子成员坚持“正”字当头,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落实“三重一大”等支部制度的基础上,扎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评议制度、“主题党日”活动、政治生日活动,完善学习机制,真正实现以党建带队建、转作风促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抓好专题教育正思想。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理论教育为主线,按公安部交管局、交警总队、支队开展“大警示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座谈等形式,着力增强全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抓规章制度的完善。完善队伍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对民警、辅警的工作、学习、生活进行严格规定,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逐步建立完善队伍管理良性运行制度体系。
(2)抓学习促规范,引导民警强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目的就是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大队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队伍综合实战能力的“加油站”和“动力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民、辅警学习《道路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文书制作以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队伍业务素质。二是加强交流促提高。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各级公共知识大讲堂和法制专业培训,吸收先进管理理念,拓宽公安工作视野,增强业务知识和法律素养。三是加强辅警集中训练。始终把辅警队伍与民警队伍同教育、同管理,通过对全体警务辅助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高辅警队伍整体素质。四是紧盯日常警示教育不放松。始终把警令、警规、警纪学习贯穿于队伍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始终,组织全体民警对警纪警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温习强化,筑牢原则底线意识,确保警纪警规牢记于心、体现于行。五是打造育警平台。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通过开办道德讲堂,建立警营文化专栏、党建活动室、廉政文化墙等具有特色的文化活动,激发民警对人文素质的自觉追求,增强队伍软实力。六是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不放松。与各中队签订队伍管理责任状,每周对队伍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多渠道对民警工作、生活、家庭、社交、喜好进行深入了解,及时跟踪民警八小时以外的动态,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领导点、民警帮,及时进行改正,防止民警犯错误、摔跟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4 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比实际车辆编制多13辆,主要原因为实有车辆中包含10辆三轮摩托车,及县局使用落户在大队的2辆警车云V3021警、云0V1558警,大队使用一辆云VJ124警已报废但未下资产,此13辆车未在编制内。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1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6.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400.87万元对比增长1515.61万元,增长率为108.19%,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市划拨对102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846.78万元,县财政划拨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经费400万元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1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44万元,占总支出的34.06%;项目支出1,923.04万元,占总支出的65.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400.87万元对比增长1515.61万元,增长率为108.19%,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市划拨对102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846.78万元,县财政划拨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经费400万元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3.44万元。与上年1081.63万元对比减少88.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是今年单位办案业务经费48万元、业务装备及服装经费24.46万元通过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所以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0%。人均公用经费为9639.4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3.04万元。与上年319.25万元对比增加16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市划拨对102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846.78万元,县财政划拨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经费400万元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增加,其中项目支出中有单位办案业务经费48万元、业务装备及服装经费24.46万元通过转移支付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1400.87万元对比增长1515.61万元,增长率为108.19%,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市划拨对102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846.78万元,县财政划拨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经费400万元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及长期聘用协勤人员工资行政运行933.75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071.8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46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本单位民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本单位民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4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3%。主要用于对全县102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本单位民警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4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时包含大队所有办案车辆和大队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00元,下降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0元,下降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0.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占80.31%;公务接待费支出2.55万元,占19.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的办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的办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财政下达指标时只把民警32人,人均7700元等下达为机关运行经费。所以列支出时也在此范围内列支,主要用于办公费11101.00元、印刷费500.00元、手续费1616.00元,水费17976.00元,电费57811.92元,邮电费34987.03元,物业管理费8352.00元,差旅费14898.72元,维信息维护费48768.88元,培训费3200.00元,接待费25500.00元,专用材料费30125.23元,劳务费25056.00元,工会经费28220.00元,其他交通费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646.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0.45万元,固定资产1,076.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6.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78.0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 281.0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落实市政府35号文件精神,推动县人民政府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大力改善城市通行条件,罗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城区实地调研疏堵保畅工作,经多方争取,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城区道路进行交通组织优化改造,2017年12月启动一期工程,工程投资1200余万元,在县城区中心区域九龙大队、振兴街、白蜡街、文笔路等9条主要道路建设标志标牌483块、施划标线24572平方米、交通诱导屏4套、隔离栏13560米、新增改建红绿灯11套,目前工程已进入验收阶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项目支出成本,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指标完成对县城区中心区域隔离栏建设改建交通路口红绿灯改扩建工程。支出维修维护费63.29万元,劳务费189.31万元、专用材料费129.7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2.6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按时按量完成对县城区中心区域九龙大队、振兴街、白蜡街、文笔路等9条主要道路建设标志标牌483块、施划标线24572平方米、交通诱导屏4套、隔离栏13560米、新增改建红绿灯11套,已100%执行完毕绩效指标,完成质量良好,及时有效解决道路拥堵与道路安全的需求诉求,为创建文明安全旅游城市做出有力保障。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本单位今年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只是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与预算执行上有差异,其原因主要是该项目地方财政年初没有预算。
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通过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自检自评体系的形成,建立单位预算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完善单位费用报销制度,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审核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跟进项目进程和资金的使用。及时反馈项目落实情况,调整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使用。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明确预算编制目标性,要求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项目资金使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准确规范地做好下年预算编制;对项目支出资金按照项目进程进行核实后拨付使用,做好跟踪调查,保证项目资金按时、按需规范使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曲财预【2018】85号 -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围绕该不该办事确立绩效目标,花多少钱办事为预算编制方案,是否值得办为绩效评价依据,是否要调整作为对绩效评价的反馈机制,建立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自检自评报告的编写。
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围绕单位绩效目标设立的四方面,明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单位预算管理体系。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2,916.48万元,全部是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拨款993.44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支出1923.02万元,主要用于对102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和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以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围绕单位绩效目标设立的四方面,明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单位预算管理体系。
4、绩效自评工做情况:
推行绩效自评,为财政支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单位下年预算编制提供方向,让单位花小钱,办大事,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率最大化,绩效最大化,更好的发挥公安交警职能。
(1)前期准备
设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自评指向明确,以数量、质量、预算收支和项目时段具体细化单位项目建设。
(2)组织实施
召开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会议,汇报今年财务工作报告,按照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县级财政。
5、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本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与决算支出有差异,主要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项目支出上,主要是考虑包括大队所有业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所以年初预算较大,项目支出中转移支付部分没有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阶段性付款,保证资金及时合理支付。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变动不大。
6、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与决算支出有差异,主要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项目支出。
整改情况: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做好督查。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其他应付款
2018年末数为5,645,492.91元,2017年末数为6,205,926.93元,比上年减少560434.02元,减少9.03%,主要为退收取的交通事故保证金及协管员押金及工会福利费及利息收入。
(2)其他应收款
2018年末数为4,772,666.08元,2017年末数为5,127,066.08元比上年减少350200.00元,减少6.83%,主要为预付购阿岗镇科技示范建设款。
(3))“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变动的原因说明,以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三公”经费严格按照2015年云南省县级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数,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节约出发,从各方面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在公务接待中,领导带头坚决杜绝搞特殊接待,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在正常的公务接待中烟不上桌,不用中高档酒。用餐上以吃饱为主,餐桌上不剩饭菜、住宿上以清洁卫生为主,睡暖就行,坚决克服迎来送往的不正之风。2018年接待122批次,接待345人次。2018年接待费25,500.00元,比2017年减少-0.39%。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000.00元,比上年减少0.38%。坚决杜绝公务用车购置,压缩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等
2018年共采购货物类1164950.00元,主要为执法办案用的交通事故勘查无人小飞机、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电脑、打印机、酒精检测仪、采集站、高拍仪,资金为财政拨款。
 
(5)资产情况表中其他车型10辆,总价值为569344.60元。全部为大队城市中队执勤使用嘉陵牌三轮摩托车。具体购置时间及金额为2016年12月31日购置1辆,价值55344.6元,2017年1月31日购置8辆,每辆价值57111.00元,2017年1月31日购置1辆,价57112.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2.交通秩序:①道路交通井井有条的状况。②人们为维护交通安全与畅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交通秩序包括车辆行驶、停放秩序,行人走路秩序和占用道路施工作业、摆摊设点秩序等由国家法律、交通法规和人们的道德风尚来维护。遵守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应急处突的机制的意思是:应对紧急事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机制。在不同的机构里应对的紧急事件所遵循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样的。应急管理体制是指为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减少和减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其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建立起来的以政府为核心,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有机体系。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