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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6-25 09:33

监督索引号53032412034301000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为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管理职权,依法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拟定全县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去产能、矿区维稳等工作,负责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资质管理,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另外,根据《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罗平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的通知》(罗编字〔2006〕6号)、《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等机构的批复》(罗编〔2007〕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5个下属事业单位还承担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煤矿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行政执法,依法对违法违规煤矿做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抽采(放)设计、瓦斯防突设计等安全项目的审核上报;负责组织煤矿年度采掘作业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审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措施;负责地方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管理等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负责行业内部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内设办公室、安全监管科、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教育培训科、财务稽查科、统计信息科、煤矿安全信息调度中心8个职能科室,同时,下设罗平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罗平县阿岗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所、罗平县马街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所5个下属事业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有行政人员14人;5个事业单位总编制数80人,实有47人;聘用安全监管人员7人;聘用驻矿安全监督员30人,共计98人。按“三定方案”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现有党委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煤炭行业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全县煤炭行业以“狠抓落实年”和“转型升级攻坚年”为主题,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狠抓国家、省、市、县安全生工作会议部署和上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全县煤矿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1、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2018年全县生产原煤110.2万吨,完成目标任务110万吨的100.2%,同比减少0.4%;实现煤炭工业产值8.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20.3%,同比增长17.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130.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亿元的125.3%,同比增长14.7%。全年恢复生产建设矿井10对,关闭矿井3对,涉法涉诉待处理矿井1对,其余4对矿产仍然处于停产整顿状态。
  2、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共组织开展了12次安全大检查和36次重点督查,检查煤矿645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64条,督促立即整改2708条,限期整改656条,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安全隐患突出的煤矿累计处罚55.6万元,做到了隐患排查、跟踪和闭合管理,结案率100%。另外,组织开展了职工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咨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雨季“三防”、“六月安全生产月”、安全专题会议、岁末年初驻矿安全监管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在全省率先完成煤矿产能置换和项目核准工作。今年以来,我县转型升级后保留的18对矿井中,自愿申请关闭退出矿井3对(云鹏煤矿、小海子煤矿一号井、恩乐煤矿),1对涉法涉诉(阿窝煤矿),其余14对矿井正常推进煤炭转型升级手续办理及项目建设,14对矿井资源整合技改和机械化改造项目规划生产能力339万吨/年,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32745万元,2018年煤炭去产能共购买计划外煤炭产能指标80.31万吨,支出购买总价款近1.5亿元。5月底,我县14对矿井已经全部完成产能置换工作。截至12月底,14对矿井均已取得“两个设计”批复、项目核准批复、环评批复和水保批复,9对矿井取得开工备案回执矿。
4、煤矿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今年以来,我县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为抓手,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求全县所有正常生产的矿井必须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管重要内容,对标对表,严格考核定级,加强动态监管。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做到工程技术、设备设施、五职矿长、五职技术人员、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员工素质等软硬件持续达标并不断提高。高度重视和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督促煤矿建立健全技术工作责任体系,优化生产系统,使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和材料。督促煤矿编制年度采掘计划,严格审核把关,结合年度采掘计划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按标准及时填绘、标注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严格落实图纸审签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对人员配备不齐或配备不合格的,坚决停产整改,对培训走过场、弄虚作假、无证上岗的,坚决停产整改,对“一问三不知”的管理人员,强制培训后再上岗,对素质低下、提高无望的,限期调整岗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法违规的煤矿企业,一律按照“五个一批”严肃处理。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针对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突出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化解大风险,防范大事故,坚决把风险化解在事前,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5、不断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督促煤矿企业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职”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督促煤矿开展全员培训,严格劳动用工管理,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无合同上岗。共组织培(复)训“五职矿长”72人次、“五职技术人员”50人次、特种作业人员230人次、煤矿新老职工1500人次,驻矿安全监督员履职能力培训20人次,职业危害管理及检测人员培训95人次,煤矿档案管理人员培训26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学历提升培训317人次,煤矿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专项培训188人次。做到培训有方案、有记录和台账资料。同时把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做情况列入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和年度执法计划。继续抓好监管干部素质提升,通过培训、锻炼、遴选、跟班学习等方式,大力培养安全技术人才,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解决能力不适应、作风不适应、办法不适应等问题。
6、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我局全力推进挂钩联系点阿岗镇木冲格村委会、革宜村委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一是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严密组织,主动作为,综合发力,确保扶贫工作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目标任务、方法措施、项目资金“五到位”。二是整合优势资源,汇聚扶贫力量,局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掌握扶贫工作及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三是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驻村工作队,选派6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入驻两个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划拨8.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全力保障驻村扶贫。四是建立互助对子,安排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56名干部职工与挂钩的木冲格村委会、革宜村委会的208户贫困户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结对挂帮,覆盖所属785名贫困人员(其中:木冲格村委会104户383人,革宜村委会104户402人)。五是扎实开展“三同五促”活动,每星期组织帮扶干部职工深入贫困户及非贫困户家中开展“遍访”、“回访”和“回头看”等工作,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方针政策。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冲格村委会:2014年脱贫6户24人,2015年脱贫20户76人,2016年脱贫38户156人,2017年脱贫13户55人,未脱贫27户72人,9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竣工并搬入新居。革宜村委会:2014年脱贫22户100人,2015年脱贫16户72人,2016年脱贫33户129人,2017年脱贫15户48人,未脱贫18户53人,10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竣工并搬入新居。
7、党建及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交纳廉洁保证金,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责任落实机制;二是规范决策运行程序,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科、所、队)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一律做到集体讨论和会议决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罗平县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十个一律”、“十个不准”“九严禁”等规定,深入开展廉洁宣讲、廉洁谈话和警示教育活动,多措并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涉煤矛盾排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整改消除不稳定因素,严防矛盾激化或上访,以稳定促转型,以稳定促发展。接待和转办信访案件21件次(主要是劳资纠纷、矿村纠纷),涉及金额315万元,涉及农民工229余人,截至目前,已办理20件,1件纠纷正在解决中。五是狠抓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确保按期达标验收。切实加强工青妇、统一战线、保密、网络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煤炭行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罗平县煤炭工业局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3. 其他事业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7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13万元,占总收入的87.5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9.51万元,占总收入的12.48%。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8.13万元比去年1802.58万元下降37.9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其他收入159.51万元比去年182.31万元减少12.51%,原因是收费项目取消。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97万元,占总支出的87.25%;项目支出158万元,占总支出的12.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1,238.97万比去年1950.92万元减少711.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0.97万元。与上年1428.82万元减少347.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万元。与上年3190.1万元对比减少303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央、省、市、县关闭煤矿补助资金于2017年全部补助到位,所以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2018年项目收入158万元全额财政拨款,支出158万元。建设煤矿安全监测信息化平台支出148.98万元,煤矿安全监测信息化平台专用网络租赁费9.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5%。与上年对比减少74.98%,主要原因分析中央、省、市、县关闭煤矿补助资金于2017年全部补助到位,所以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离休费13.1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9.21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16.93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98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9%。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829.24万元、煤炭安全158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2万元,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8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4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三公”经费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三公”经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万元,占86.67%;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占1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其他工做相关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86%,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其他交通费增加(公务员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66万元、水费0.53万元、电费0.66万元、邮电费3.59万元、物业管理费0.95万元、差旅费24.42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其他交通费1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0.4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部门资产总额3,52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2.93万元,固定资产2,964.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2.94万,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2.6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0.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0.93平方米,账面原值24.3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资产总额为352760万元比2017
年增加342.94万元,增加10.77%,原因是暂存款增加130万元(原因欠罗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250万元,已向煤矿代收128万元还欠收122万元,待收齐后还非税局),2018年固定资产增加240.28万元,其余是职工各项保险费代扣代缴款14.31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支出240.28万元,购买专用设备(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及办公用品(电脑、办公家具等)。采购计划金额240.2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与采购计划金额相等,财政资金购买218.98万元(财政2018年拨148.98万元、2017拨款7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21.30万元以其他收入作为采购资金来源。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开工时间2017年2月,竣工时间2017年11月,项目实施主体: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保障措施:按项目管理规定实施,资金安排程序:按计划、合同约定进行,由于县财政财力紧张,资金逾期拨付。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总投资218.98万元,2017年财政拨付70万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系统)2017年11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2018年财政拨付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余款158万元(含信息化平台专用网络租赁费9.02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数量指标:“一张网”构健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信息交互高速通道;“一个库”建立全市煤矿端的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共享、运用的数据库;“八类业务系统”建立煤矿企业基础信息系统、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系统、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煤矿产量销量统计系统、应急救援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煤矿安全生产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综合管理移动终端子系统。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理,按照项目资金相关规定,合法支付;时效指标: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完工项目验收合格,按期完成投资。经济效益:减少煤矿监管部门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和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社会效益:强化市、县煤炭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矿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实时信息及时上传、应急处置快捷联动、事故规律科学可循,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发生。可持速影响指标:项目建设先进性高,是目前全国小煤矿管理和监管较先进的信息技术措施,使用时间可持续性较长。满意度指标:煤矿对平台系统使用和后期维护满意,煤管所、县局监控中心和监管人员对信息化平台、综合管理移动终端子系统使用和后期维护满意。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管理是一项繁重、艰苦的工作,需要付出大量的心血、智慧和汗水,要通过工程建设者的不懈努力,不断总结,相互交流,将项目管理水平推向前进。存在的问题:1、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过于简单,对于绩效考核来讲目标就是方向,如果目标上出现问题就影响到全局的考核;2、绩效评价在指标设定存在偏离的现象;3、绩效评价方法上存在一些误区;4、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措施;1、绩效评价中首先要确定科学完善的原则;2、要健全合理的绩效机制;3、绩效评价方法上要注意实用性、可操作性;4、对于绩效评价的结果要充分发挥作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47人,驻矿监督员30人,其他聘用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7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13万元,占总收入的87.52%;其他收入159.51万元,占总收入的12.48%。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97万元,占总支出的87.25%;项目支出158万元,占总支出的12.75%;
2018年,县煤炭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加快转变煤矿安全生产“四化建设”(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为主线,以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为重点,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完善、优化现有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视频监控、出入井管理、煤矿应急预案管理等系统,拓展功能,建设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收集、传输、显示、分析、决策、指挥、处理于一体的高速信息传输和数据、视频、语音三合一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比决算数少286.82万元,差异为25.65%,经核实,本单位已按年初预算批复的数据填列,但是从差异超过25.65%的单位数据来看,差异较大的主要是我单位年初只预算基本支出,没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数过大是因为决算数含年初预算数和项目支出,2018年有工资调整增资,这就形成了收入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数的现象。2018年基本支出1080.97万元,其中:医疗保险支出3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住房公积金支出39.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3%。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财务要求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严禁发生侵占、截留、挤占、挪用信息化平台建设资金。工程计量与支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支付。工程管理组人员,要以对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工程数量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工程投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煤炭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203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