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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党委紧紧围绕“生态家园•美丽彝乡”建设目标,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补齐基础设施这一制约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全力以赴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团结带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应对各种严峻挑战和考验,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安定团结,此外全乡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分别是: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妇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保所、农科、林业、水务、农经、村建、交通、安监、文化、广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2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178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2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59.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工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36万元,占总支出的72.67%;项目支出474.38万元,占总支出的27.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支出合计183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04万元,项目支出550.51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9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1.36万元。与上年1281.04万元相比减少19.6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38万元。与上年550.51万元对比减少了76.1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主要用于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脱贫攻坚委托业务、危房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1775.20万元对比减少了49.47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3%。主要用于①工资福利支出307.96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55.38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3万元;④其他资本性支出38.2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司法调解员工资发放;
5.教育(类)支出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旧屋基幼儿班保教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养老保险缴费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基础设施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73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7%。主要用于①工资福利支出283.31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55.63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29万元;④其他资本性支出325.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住房公积金交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4.31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4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26.85%;公务接待费支出32.41万元,占73.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全乡应急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项目观摩会、曲靖市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全市“爱心超市”建设暨“红旗村(社区)”创建现场推进会、全市危房改造现场会、全市驻村工作队现场推进会、省委书记调研组等;第二届穿越那色峰海千人徒步活动;社会爱心人士到旧屋基认养一窝蜂活动;富源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昭通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上海宝山区、西双版纳勐腊县等考察交流脱贫攻坚经验;脱贫攻坚工作的验收,审计、第三方、县内交叉检查及国家、省、市、县的检查视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3万元,与上年177.16万元对比减少98.53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30.65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1.96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4.1万元;会议费24.65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3.55万元;劳务费5.25万元;工会经费5.89万元;福利费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部门资产总额2,38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1.48万元,固定资产712.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5.3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4.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1.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木星村委会木星村新建门球场工程:实施主体为旧屋基彝族乡木星村委会;付款金额为5万元;保障措施为村乡两级共同监管、资金由村级筹集、上级补助原则、村建村管村用、制定管理措施、专人管理;
2.羊洞脚活动室新建及翻新工程:实施主体为旧屋基彝族乡安木勒村委会;付款金额为10.5万元;资金安排顺序为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审核批示、分管领导审批、乡主要领导审批;财政部门资金拨付;
3.撒克依活动室建设工程:实施主体为旧屋基彝族乡旧屋基居委会;付款金额为8.5万元;保障措施为村乡两级共同监管、资金由村级筹集、上级补助原则、村建村管村用、制定管理措施、专人管理;
4.发湾小寨民族团结示范村工程:实施主体为旧屋基彝族乡发湾村委会;付款金额为100万元;资金安排顺序为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审核批示、分管领导审批、乡主要领导审批;财政部门资金拨付;
5.戈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主体为旧屋基彝族乡安木勒村委会;付款金额为50万元;保障措施为村乡两级共同监管、资金由村级筹集、上级补助原则、村建村管村用、制定管理措施、专人管理;
6.撒布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主体为旧屋基彝族乡安木勒村委会;付款金额为20万元;资金安排顺序为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审核批示、分管领导审批、乡主要领导审批;财政部门资金拨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引导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财务要求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严禁发生侵占、截留、挤占、挪用信息化平台建设资金。工程计量与支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支付。工程管理组人员,要以对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工程数量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工程投资。
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方面,其中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方面的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30.96%,该项满分5分,我单位得分1.5分,主要原因:本年度县级财力紧张,对于大量的资金拨付压力较大。且本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能进入了收尾阶段,需要推进的项目没有去年多。
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30.1%,该项满分2分,我单位得分0分。主要原因:本年度县级财力紧张,对于大量的资金拨付压力较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方面的“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1.08%,该项满分5分,我单位得分4分,主要原因:“三公”经费使用过程中,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力求单位支出结构合理化,“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