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决胜脱贫攻坚为重点,着力推动全面小康建设。
实现如期脱贫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更是我们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系列措施要求,按照上级制定的脱贫“时间表”和“路线图”,结合“五个一批”措施办法,到村到户到人、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提高扶贫实效,确保完成全年的脱贫任务。大力推进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实施,确保小鸡登、九头山、麻作海子三个易地搬迁点建设稳步推进,顺利通过评审验收。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引导适龄务工人群外出务工,增加困难群众收入;进一步争取涉农部门支持力度,力争最大限度发掘困难群众的自身种养殖发展增收,进一步接洽涉农企业,积极支持“企业+贫困户”共创共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大水井乡人大(行政)
2. 大水井乡政府(行政)
3. 大水井乡妇联(行政)
4. 大水井乡党委(行政含乡纪委)
5. 大水井乡财政所(参公)
6. 大水井乡文化站(事业)
7. 大水井乡广播站(事业)
8. 大水井乡劳保所(事业)
9. 大水井乡村建所(事业)
10. 大水井乡农科站(事业)
11. 大水井乡农经站(事业)
12. 大水井乡畜牧站(事业)
13. 大水井乡林业站(事业)
14. 大水井乡水务所(事业)
15. 大水井乡交通所(事业)
16. 大水井乡安监所(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710,50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10,501.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对比当年收入比上年减少4,817,017.93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拨付不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579,830.28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5,792.67元,占总支出的86.62%;项目支出2,754,037.61元,占总支出的13.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支出比上年减少869,571.78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25,792.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786.44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38%。综合基本支出结构分析,大水井乡要支出为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提倡的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在保支出,保运转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4,037.61元。与上年3,678,395.83元对比减少924358.22元, 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减少。当年项目支出为2,754,037.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32.80元,其中:劳务费110,032.80元、其他交通费3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2,614,004.81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667.20元、基础设施建设2,598,337.6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9,830.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7%。与上年21,419,402.06元对比减少1,689,571.78元, 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04,49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1%。主要用于工资支出4,119,473.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9,422.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271.2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1,330.41元(小集镇建626,337.61元、办公设备购置94,992.8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0,032.8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67.20元(办公设备购置15,667.2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1,6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工资支出500,98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3.7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3,65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工资支出1,193,653.5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7,022.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17.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199.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4,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工资支出444,861.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68,50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工资支出117,10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98.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9,811.3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69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7,69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142,59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7%。主要用于工资支出3,780,79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5,044.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7,588.49元(主要是村级工资)、其他资本性支出1,169,166.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61,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8,166.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73,93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工资支出363,21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15.24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66,66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工资支出261,22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46.74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61,000.00元(红箐地质灾害治理61,00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6,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工资支出261,223.00元(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4,301元,完成预算的98.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866元,完成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435元,完成预算的96.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3.02元,下降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02元,下降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元,下降0.0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866元,占40.7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435元,占59.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8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86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全乡应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4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4,4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做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4,415.45元,与上年1,401,115.17元对比增加813,300.28 元,主要原因是当年的党建广告制作费、维修维护费的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533,618.65元;手续费620.80元;水费0.00元;电费39,254.14元;邮电费40,210.82元;差旅费61,861.00元;维修维护费99,007.00元;会议费173,190.50元;培训费47,633.50元;公务接待费168,123.00元;劳务费393,240.50元;工会经费71,761.68元;福利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51.00元;其他交通费用372,150.06元;办公设备购置94,992.80元。
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部门资产总额75,055,760.07元,其中,流动资产65,321,710.09元,固定资产9,734,049.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657,277.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530,127.12元,固定资产增加127,1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980.00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家具;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资金来源是上级有关部门的补助。
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为666,980.00元,比计划金额764,575.00元节约97,595.00 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大水井乡当年项目支出为2,754,037.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32.80元,其中:劳务费110,032.80元、其他交通费3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2,614,004.81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667.20元、基础设施建设2,598,337.61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及时,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没有出现资金截留和挪用现象,大大提高的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了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及时,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发挥了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大水井乡总体支出量化评分为77.5分。
其中:1、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总分25分,扣8分,扣分依据是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在,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含人员经费和基本的年初人员计算的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有调整增加的项目经费、调整增资的人员经费;
2、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总分45分,扣7分,扣分依据是公用经费的决算数与预算调整数差异过大,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资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3、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总分10分,得分10分,原因是严格按预算的资金性质和用途使用,没有拉用和挪用的情况。
4、财务状况。总分15分,扣7分,扣分依据是资产负债中的往来款项上下年变动过大,原因当年新增曲百高速公路征地费。
5.人员情况。总分5分,得分5分,原因是严格控制编制和人数,没有编制就不能增人,没有预算就不能增加人员支出。
综合分析:大水井乡要支出为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在支出中严格按照国家提倡的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在保支出,保运转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运转经费。含村行政村书记、主任、副主任、副书记;村小组组长、副组长、村级书记;在本科目中支出的几大员补助,农村老党员补助;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