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板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罗平县板桥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罗平县板桥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镇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马街镇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
2.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
3.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执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林业、水利、企业管理、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土地保护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全镇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或相关协调工作;
4.承担全镇农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5.承担全镇林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防火和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
6.承担全镇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扶贫开发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等职责;
9.负责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全镇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
12.负责统计工作;
13.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全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15.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和国土资源分局(所)的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
3.承担全镇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
5.承担全镇科技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6.承担全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8.承担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9.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的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法治建设,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其他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4.负责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
5.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
6.联系、协调司法调解(镇中心法庭)、行政调解(镇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乡镇不设政协机构,由政协活动组长负责具体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事业单位设置6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整合设置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农业(含农业机械化)、林业、水利建设、畜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全镇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3.负责全镇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计生办、计生服务所整合设置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计划;
2.按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要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计生办、计生服务所。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编制改革,到2016年底不再设有人员编制。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化站、广播站、党校整合设置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计划;
2.指导农村群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3.承担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文化站、广播站、党校。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将村建所、交通所整合设置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
2.负责全镇乡村道路计划(规划)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4.负责村容镇貌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5.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村建所、交通所。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劳保所、农经站和安监站整合设置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计划(规划)的落实;
2.承担全镇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3.承担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服务工作;
4.承担全镇老龄、残疾人相关业务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老龄办和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劳保所、农经站、安监站。
财政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担全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高度聚焦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务实开展;深入推动产业升级,稳步增强经济实力;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增强城乡主体功能;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打造板桥新名片;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让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强力推进法治建设,让社会呈现和谐稳定良好局面;从严从实转变作风,让政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一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风险挑战的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应对变化,奋力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镇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8.6亿元,增长5.49%;农业生产总值4.77亿元,增长5.6%;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16644元,增长10%;实现财政总收入2171万元,增长2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82万元,增长8.6%;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一、稳增长强质效,产业结构提档升级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发放农村耕地力保护补贴427万元,实现粮食总产量3.67万吨,实施特色经济产业5.66万亩,农作物优良品种及配套综合技术推广6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3万亩,油菜高产示范种植2万亩,购置农机具51台,发放补助资金19.91万元;小黄姜交易额达到11.3亿元,烤烟收购4万担,产值5764万元。举办村干部、农民及企业职工技术培训10余次,培训500余人次,完成土地确权登记11412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前期清查工作。
——特色畜牧业稳步发展。畜牧业生产呈稳步增长态势,肉类总产量达2.43万吨;生猪出栏22.51万头,肉牛出栏头1.11万头,肉羊出栏1.31万只,禽类出栏26.83万羽,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6亿元,增长5%。
——工业经济稳步增长。坚持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加快整合低硫姜加工、古法菜油加工等传统产业资源,积极引进新型建材、光伏发电等项目,促进新兴战略产业做大做强。配合县工业园区完成玉马片区、巨朵片区规划修编工作。
——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投资166万元,改扩建老鸡街集贸市场13754平方米;集镇保洁、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兴福村镇银行落户板桥,招商引资完成4.04亿元,其中签约项目4个,履约项目4个,开工项目4个,投产项目3个;金鸡峰丛景区管理有序,3000亩“七彩花田”观光景点开启秋季迎客;商贸、金融、物流、电商等服务业蓬勃发展,新增个体工商户330户,新增注册商标13枚,新增250万元限额零售业5个,新培育营业额100万元以上餐饮住宿业5个,第三产业产值4100万元。
二、补短板强弱项,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全镇广大干部舍小家顾大家,发扬“5+2”“白+黑”的奉献精神,与群众一起苦、一起干,用智慧和汗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精准落实脱贫举措,产业扶贫覆盖全镇924户贫困户,培训建档立卡贫困群众600余人次,转移输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38人,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224个;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3个、搬迁贫困户242户779人,工业园区安置26户106人,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159户,棚户区改造696户;教育扶贫惠及635名贫困学生;健康扶贫30条措施全面落实;社会兜底保障871人,符合参保条件的1947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养老保障(434人已经领取基础养老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投资10万元启动“爱心超市”,累计筹集社会各界捐资捐物188.59万元,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大鸡灯村顺利脱贫出列,2018年度脱贫退出72户250人,累计减贫746户2791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94%,在接受国家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和省、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中零差错、零问题,被曲靖市委、市政府评为2018年扶贫先进集体,10个村(居)委会获得“稳定脱贫星”。
三、优环境强基础,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农村路网更加健全。实施农村道路联网工程,投资99.6万元改扩建农村道路2.7公里;投资86万元建成普塘者小桥;投资23万元完成板桥至大鸡灯公路、牛补歹至花红公路路基水毁修复;投资182万元完成牛补歹至花红等6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投资15万元完成板桥至大鸡灯、唐房至小树林养护示范路建设,辖区内道路硬化率100%。
——水利基础更加稳固。投资800万元,铺设管网10余公里,从罗平金信供排水公司取水,解决金鸡、品德高效农田灌溉8000余亩,7300余人人饮安全。投资8万余元实施募补水库大坝主体工程维修养护、溢洪道清理;投资90万元,实施人饮安全工程,新建集水池、压力池、抽水站各一台(站),安装50KV/A变压器一台,解决舍邦歹村委会小安谷、大寨,浙都阿且、椅子凹村843人的饮水安全;兑付2015年度“爱心水窖”资金345口69万元,解决3680人饮水安全。
——农村电网更加完备。投资449万元,实施10台区低压改造、隐患整治、线路大修技改;投资66万元实施普鲁、安勒、上得米0.4KV低压线路改造;投资55万元实施多依树、乐岩隐患整改;投资25万元实施巨朵低电压改造;投资376万元实施牛补歹低压线路迁改;投资73万元实施长底线、布宗线10KV大修技改。
——功能配套更加完善。投资250余万元,实施金鸡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硬化道路800立方米、绿化700平方米、铺设污水管网600米、供水管网600米;安装村庄路灯277盏;投资651万元建设荷塘路垃圾压缩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车10辆、高压多功能清扫车1辆、高压清洗车1辆、垃圾转运车1辆、清障车1辆、垃圾箱320个;投资1.01亿元,征地130亩,年产50万吨的小黄姜清洗治污项目开工建设;投资400余万元,建成集老年娱乐、运动、居家养老等一体化的乐岩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投资70万元实施牛补歹沟渠、道路建设项目,完成大鸡灯活动室建设;投资15万元,实施玉马中村整村推进项目。一批乡村路网、农民文化活动广场、文化长廊等公共服务项目加快建设。
四、重保护强治理,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生态林业管护有力。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完成村庄绿化3个,栽植杨梅4500株;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资金补助17.22万元。聘请30名专职护林员进行公益林管护,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6.34万亩;完成居民自用林采伐56立方米,人工商品林采伐3506.4立方米,实现林业产值30余万元。完成13公里道路绿化补植任务;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林火卫星热点、森林病虫灾害以及破坏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环境案件。
——水资源保护不断强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功能拓展和转变增长方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3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明确镇、村级河长职责,全年镇级河长巡河(库、塘、渠)144次,村级河长巡河300次,发现重大隐患问题4个,整改4个。投资1680万元,实施洗姜污水治理项目56户,查处洗姜违法案件5件,组织社会各界人员等500余人次对辖区内进行河道、水库清理整治,河道、水库清洁度得到明显改观,水生态逐步得到修复。
——重点整治全面推进。关闭万峰山自然保护区非煤矿山3座,关闭占用公益林矿山4座;处理卫片违法图斑27个、违法用地297.2亩,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处理率达到100%;打击私挖乱采26次;规范清理新增三七种植500余亩,拆除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违章建筑6间100余平方米;对全镇2046户生猪养殖户进行宣传排查,整改提升5家畜禽养殖场,关停金鸡街、老鸡街生猪交易市场,非洲猪瘟得到有效防控;完成130余户企事业单位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清理集镇存量垃圾200余吨;拆除违法广告122起,没收违法广告宣传单18次约60000份;整治“三沿六区”内坟墓735座,关闭打碑点14户;“黄标车”淘汰全面完成。
五、谋民生增福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社会保障持续加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86人次,实现转移就业1880余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440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7115人,参保率95.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493人,参保率103%;镇内医保报销10.17万人次2068万余元;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3748人,实现养老、医疗全覆盖;累计发放城乡低保2233人补助资金489.9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106.77万元,审批发放临时救助16.07万元,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173.62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5.81万元,零星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1.4万元;实施“无障碍改造”10户,培训农村残疾人50人,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18人,脱贫10人,1171名老人领取高龄保健补助70.56万元。建立健全老年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关爱服务体系。
——教育投入稳步提升。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3936名学生享受营养餐补助314.88万元,1133人享受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113.3万元。实施全面改薄,新建品德完小、二中教学楼6415平方米;新建学校食堂800平方米、厕所120平方米;维修加固改造C级校舍总面积3516平方米;新建牛补歹幼儿园480平方米,浙都幼儿园600平方米。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社会治理有效加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出动警力480余人次,盘查人员200余人次、盘查车辆80余辆次,抓获违法嫌疑人11人,现场调解矛盾纠纷9起。报立刑事案件166起,破案99起,刑事拘留34人,移送起诉29人,追逃6人,侦破零星贩毒案件4件,打掉涉黑团伙1个。受理行政案件169起,查处行政案件134起,行政拘留87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2人,解除矫正240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01件,调处成功401件,调解成功率100%。共接待来访18件,各级信访交办函42件,已办结回复42件,化解重大疑难信访积案2件。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了4次全镇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小型检查180余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检查100余次,行政处罚5家,停业整顿1家。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共事业协调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12个免费开放的群众文体广场和图书馆,圆满承办了罗平县第十五届老年人运动会、举办了镇第七届老年人运动会、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送戏下乡等4次活动。新建改造达标大鸡灯、牛补歹、乐岩卫生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7527人,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57011人,完成1129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六、提效率转作风,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成立为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梳理政务服务清单73条,网上服务大厅建成运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政务公开深度、广度持续提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高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4件、办复率100%;办理网络问政、领导批示件20余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坚决治理懒政、不作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对有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正确履职情形的问责11人。
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措施有力,高质量完成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完成征兵工作,民兵预备役力量不断增强;双拥共建工作取得新成果;统计、档案、老龄、供销、民族、宗教等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关工委等人民团体积极发挥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板桥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人大(行政)
2、政府(行政)
3、党委(行政)
4、纪委(行政)
5、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6、劳保所(事业)
7、企业办(事业)
8、党校(事业)
9、文化站(事业)
10、广播站(事业)
11、民政所(事业)
12、村建所(事业)
13、农科站(事业)
14、农经站(事业)
15、畜牧站(事业)
16、农机站(事业)
17、林业站(事业)
18、水务所(事业)
19、交通所(事业)
20、安监站(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板桥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2018年年末人数112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划入人社局发放工资)。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含其他事业单位车辆7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板桥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267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3.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收入2626.58万元相比增加46.69万元,比上年增加1.78%,原因是2018年度工资增长,造成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县级财力紧张,一部分项目未形成支出,所以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板桥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268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61万元,占总支出的80.79%;项目支出516.65万元,占总支出的19.21%。与上年总支出2601.67万元对比增加87.59万元,增加3.37%,主要2018年度工资增长,造成基本支出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板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2.61万元。与上年2305.18万元对比减少132.57万元,减少幅度5.75%,主要原因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21.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项目支出为516.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全部为扶贫项目资金审计费用;资本性支出为504.65万元,其中:公墓建设补助资金130.96万元,危房改造113.70万元,人居环境提升81.00万元,花红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8.99万元,沙湾四位一体建设补助150万元。
与上年296.49万元对比增加208.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的部分项目为2017年度县级财政未拨付的项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板桥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9.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2586.67万元对比增加10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自出比上年增加208.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6%。主要用于人大、政府、财政、纪委、党委等部门的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及全镇的事业发展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司法调节员工资发放;
3.教育支出3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党校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幼儿园的保育费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1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科委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5.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文化站和广播站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6%。主要用于社保所、民政所、离休干部的工资福利支出,板桥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交纳,离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发放;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经费支出,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交纳;
8.城乡社区支出15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村建所的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经费支出,城管队上缴的罚没收入返还款用于城管队经费支出,农村公益性岗位补助人员工资支出;
9.农林水支出117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8%。主要用于农科站、农机站、农经站、畜牧站、水务所、林业站的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经费支出,扶贫项目支出,农村一事一议项目支出,村委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5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交通所工资福利及部门经费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安监站、企业办的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6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全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交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板桥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7%。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19.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8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1.1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40.34万元减少9.18万元,下降2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万元,下降3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8.9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根据国家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公务用车,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9万元,占38.48%;公务接待费支出19.17万元,占6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当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全镇应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做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当年没有国(境)外接待。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厉行节约,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板桥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9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167.7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10.29万元),与上年186.5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174.6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11.93万元)对比减少8.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级财政紧张部分经费未报账。其中:办公费33.38万元;印刷费0.61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1.16万元;电费2.99万元;邮电费2.71万元;差旅费2.07万元;维修(护)费12.09万元;会议费75.33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9.66万元;劳务费1.73万元;工会费0.55万元;福利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2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板桥镇资产总额6638.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17.12万元,固定资产739.55万元,无形资产182.1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9.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金额共计154699.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34699.00元。分别为椅子4把、装订机1台,价格为19400元。电脑1台,价格为8699元。文件柜2组,价格为2400元。扫描仪2台,价格为4200元。服务类采购金额120000元,为扶贫资金第三方审计咨询服务费。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共支出项目资金516.65万元,主要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130.96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整理委托业务费12万元,用于扶贫项目资金第三方审核;危房改造资金113.7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人居环境提升资金8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花红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28.99万元,主要是用于2015年度花红坝塘以工代赈工程尾款支付;“四位一体”工程150万元,主要用于品德村委会沙湾村“四位一体”工程建设。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引导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方面,其中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方面的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26%,该项满分5分,我单位得分3分,主要原因:乡镇一级年初预算不包含本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所以造成预决算差异率过大。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5%,该项满分3分,我单位得分2分,主要原因:上年年末人数110人(其中在职108人,离休2人),今年全年末人数112人(其中在职111人,离休1人),比上年增加2人。在职增加3人,根据罗人社事聘[2018]3号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2人(姚笛、赵强弢),根据罗人社发[2018]28号新招录公务员1人(李瑞迪)。离休减少1人,离休人员俞向诚2018年死亡,因为以上不可预估原因造成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3%,该项满分2分,我单位得分0.5分。主要原因:本年度县级财力紧张,对于大量的资金拨付压力较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方面的“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2.6%,该项满分5分,我单位得分4分,主要原因:“三公”经费使用过程中,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力求单位支出结构合理化,“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财务状况方面,其中资产类往来变动率25%,该项满分7分,我单位得分7分,负债状况的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25%,该项满分6分,我单位得分6分,主要原因在于资金利用率高,造成的资金结存比较少。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款情况说明
(1)、财政应返还额度53万元,为募补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款40万元、土桥河村民活动中心13万元,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
(2)、其他应收款3198.86万元。行政单位账套没有其他应收款,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为单位代管资金账户并入,其中(说明其中较大金额部分):县土地储备中心675.91万元(板桥新村庄征地支出)、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退款157.29万元、高速路征地经费60万元、棚户区改造补助370.94万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款453万元、住建局借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利息款120.75万元、财政局借款1000万元。
(3)、固定资产739.55万元。按资产类别分类:1.房屋556.08万元;2.车辆115.77万元;3.其他固定资产67.69万元。
(4)、无形资产342.04万元。本年土地价值计入无形资产共计342.04万元,本单位共计16块土地,面积11714.16平方米。
(5)、其他应付款5640.48万元。其中:1.基本户资金240.39万元,主要包括取消总预算几账套时总预算与上级往来科目转入资金、经费等;2.代管资金账套并入5400.09万元,为本单位借入的其他单位及个人借款968.15万元,上级单位汇入的工程款、经费3578.45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