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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6-27 08:52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概况

富乐镇位于罗平县最北端,地处罗平、富源、麒麟区三县(区)交界处。东临富源县富村镇,南连罗平县老厂乡,西至麒麟区东山镇,北与富源县竹园镇接壤。距县城97千米,总面积208平方千米,辖桃源、必米、法本、乐峰、新沙河、鸡场、半坡、阿洪、红岩、河外10个村民委员会和天水、富乐、菜园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耕地面积35310亩,其中:水田4316亩,旱地30994亩,农民人均耕地0.69亩,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247人。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因地制宜,加快我镇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4、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6、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7、完成罗平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高度聚焦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务实开展;深入推动产业升级,稳步增强经济实力;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增强城乡主体功能;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打造富乐新名片;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让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强力推进法治建设,让社会呈现和谐稳定良好局面;从严从实转变作风,让政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人大(行政)
2、政府(行政)
3、党委(行政)
4、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5、水务所(事业)
6、文化站(事业)
7、广播站(事业)
8、村建所(事业)
9、交通所(事业)
10、安检站(事业)
11、农经站(事业)
12、劳动保障所(事业)
13、林业站(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7 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富乐镇.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1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8.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对比2219.1万元增加99.77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扶贫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0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73万元,占总支出的71.02%;项目支出669.14万元,占总支出的28.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80.68万元,减少9.93%,项目支出增加389.36万元,增加71.85%,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68万元,减少9.93%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9.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9.77万元,增加71.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工资任务繁重,增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在工资增长的情况下总体支出也有所增长,但是2018年度项目支出因财力紧张也有所减少,一增一减的情况下造成总的增长金额没有基本支出增长的金额大。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支出的项目所需资金没有2017年项目所需资金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16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3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1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69.1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9.92万元,完成预算的8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2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58万元,下降1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9万元,下降24.9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2万元,占39.8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1万元,占60.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反映政府部门为开展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招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资产总额2,759.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4.23万元,固定资产1,264.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20.9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0.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78.7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43.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20.9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根据罗财资[2017]48号文件,我单位,本年根据资产系统据实调整,固定资产原价上年为18075177元,本年调整为12839489元,上年土地应计入无形资产,本年调整,无形资产原价增加5183890元,固定资产原价金额减少5235688元。上年土地应计入无形资产,本年调整,无形资产原价增加5183890元;本年根据资产系统据实调整,上年土地应计入无形资产,本年调整,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增加1,888,351.09元;资产基金上年为18075177元,本年调整为16135027.91元,资产基金金额减少1940149.09元。业务用房面积上年为250平方米,本年调整为0平方米,减少250平方米。业务用房价值上年为125000元,本年调整为0元,减少125000元。其他房屋面积上年为700平方米,本年调整为7811平方米,增加7111平方米。其他用房价值上年为1028235元,本年调整为3718428元,增加2690193元。轿车上年为4辆,594,814.00元,本年调整为3辆,282800元,减少1辆,金额减少312014元。越野车上年为0辆,0元,本年调整为5辆,1014000元,增加5辆,金额增加1014000元。办公用房面积上年为3100平方米,本年调整为8,379.40平方米,增加5279.4平方米。办公用房价值上年为450000元,本年调整为6,406,000.00元,增加5956000元。其他固定资产上年为15989628元,本年调整为1418261元,减少1457136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表
编制单位: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 2018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行次采购计划金额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总计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资金  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资金 
栏次123456789101112
合      计1148,000148,000148,000000146,000146,000146,0000.000.000.00
货物218,00018,00018,00000016,00016,00016,0000.000.000.00
工程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服务4130,000130,000130,000000130,000130,000130,0000.000.0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共支出项目资金11.34万元,主要是美丽宜居小额贷款贴息11.34。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引导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曲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1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8.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1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73万元,占总支出的70.71%;项目支出669.13万元,占总支出的29.29%。
2018年度,我镇落实了项目实施的主要站所和责任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技术及财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存在的问题:1、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仍存在细微差异。
2、预算评价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完善的评价体系,同时预算评价的目标、监控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1、合理、规范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2、加强预算绩效工作的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有效监控结果的执行情况,把握绩效评价的重点,使绩效评价工作做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效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乐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万66.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运转经费。含村行政村书记、主任、副主任、副书记;村小组组长、副组长、村级书记;在本科目中支出的几大员补助,农村老党员补助;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富乐镇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