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6501000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罗平县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制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对有害人体健康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定罗平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罗平县医疗机构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 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优生优育和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和使用;负责病残儿童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的组织和初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做相关职责。
11、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实施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建立、完善并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及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开展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人口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负责卫生计生各类资金预、决算管理;监督卫生计生各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6、负责全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罗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罗平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罗平县计划生育协会、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等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7、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罗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趋于合理。认真履行政府办医职能,严格落实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政策,让有条件和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行列中,不断充实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目前,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1家(含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共有床位3203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 5.6 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48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868人,注册护士613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58人,平均每千人口执业(注册)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为1.51人和1.0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3人,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1.38人。二是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突出问题导向,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县卫生计生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县乡医疗机构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罗平县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点)》,全县12家乡(镇)卫生院均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协议,实行一体化管理,实行分级诊疗,2018年下转患者增长率为60%,上转患者增长率为14%。县域内就诊率达92%以上。三是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健全考核机制,推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县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制定了《罗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评方案》,按要求组织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督导、考评4次。累计签约197036人,签约覆盖率达34.6%,其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实现全覆盖。2018年,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撑,形成多形式、多类型、分工协作的医疗联合体,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率。实现医疗联合体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居民首诊率不断上升,二级医院的居民首诊率逐年下降,基本实现首诊在基层、康复在基层、预约在基层、慢病用药在基层,以此推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的开展。四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把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重点推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目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管理机制,涵盖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重大决策、中层干部晋升晋职、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临床路径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等医院管理服务工作的各方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2).强化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突出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现有资源优势,进一步整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资源,建设10个特色专科中心,县级财政每个省级重点专科配套100万元,支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争创省级重点专科。力争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在现有医学影像科、心血管内科、骨科、妇产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的基础上,再申报建成2个省级重点专科;县中医医院在重点专科(针灸推拿科)的基础上再申报建成1个省级重点专科。充分挖掘资源优势,2018年已建成罗平县胸痛中心、卒中中心。进一步完善医学影像学、检疫检验学、静脉输液配送、健康体检检、核医学、妇幼儿童治疗保健、血液净化、精神心理学、感染性疾病治疗等特色医疗中心,使县人民医院在全省县级医院中领先的技术、设备、资源、服务等优势更加突出。
(3). 开展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疗建设,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疗的建设,配备了医疗、护理、病房智能平板、电子床头卡等硬件设备,开发了医生端和患者端的APP软件,购置了导诊机器人,开发了院内精准导航,实现了网上诊疗和疑难杂症网上专家会诊。
2、深化药品制度改革,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深化药品制度改革,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一是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自2011年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用药全部通过云南省基本药物交易系统采购使用,由云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遴选,统一结算,目前,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50%,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80%,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率达100%。二是推进药品政策改革。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于2015年11月1日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于2018年3月31日起全县公立医院执行药品“两票制”进一步减少了药品从生产厂家到患者的中间环节,降低了药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2).巩固中医药创先成果,持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罗平县创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于2017年12月通过国家级评审验收,为巩固中医药创先成果,持续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采取县建中心、乡联网络、村打基础的工作思路抓好县、乡、村中医服务网络建设,使中医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县级三家公立医院、12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设了中医馆提供中医药服务,153家村(居)委会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中有121家开设了中医馆和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与预防保健相结合,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三是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扶持力度,每年按照不低于卫生投入10%的要求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三年来,共投入2702.28万元用于中医药事业建设。
3、疾病预防控制工做进一步加强。
(1).依法管理和控制传染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组织制定了手足口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规划。
(2).抓实重点传染病防治。加强麻疹等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及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流感、血吸虫病、疟疾、H7N9等重点疾病的防控工作,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市级绩效考核要求,做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做好鼠疫监测工作,上半年组织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鲁布革、钟山、旧屋基、长底等乡镇鼠疫监测点进行鼠疫监测2次,无鼠疫发生。
(3). 注重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制订和修订了《罗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罗平县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罗平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防控应急预案》《罗平县卫生计生系统反恐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和《罗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于2018年3月份调整充实了卫生应急值班队伍,划拨专项资金86848元购置了应急值班必须物资和设备。组织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水务、消防等单位开展了卫生应急演练,组织人员参加市级卫生应急大练兵演练获三等奖。截至目前,全县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4、加强基层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一是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罗平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罗平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方案》。在全县开展了以“家庭医生与健康生命有约,基本公共卫生真情服务无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全县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提升了群众对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二是组织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工作,重点考评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村级开展服务的监督、考核、项目业务培训、社会宣传、整改落实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执行情况。
(2).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一是全面推行乡村医生聘用制,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严把人员入口关。在乡村医生执业和准入时把握两个坚持,即村级卫生室所有执业人员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方可上岗执业;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规定严格准入,确保入口人员质量过硬。二是强化乡村医生业绩考核,严格业务和服务质量监管,严把服务质量关。围绕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学习培训情况和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发放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三是注重乡村医生培养和培训,严把执业素质关。为了执行好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制定、完善了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培训步骤、措施和形式,今年举办了12期相关业务培训,培训覆盖卫生院相关人员及全县乡村医生,累计培训700余人次。
5、卫生计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妇幼健康工作不断加强。
制定印发了《罗平县关爱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罗平县托幼机构实施细则》《罗平县2018年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罗平县2018年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等妇幼健康工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2018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罗平县2018年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启动暨业务培训会,妇幼健康项目顺利实施。全县孕产妇“三病”检测8555人;妇女常见病筛查1000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48347人;托幼机构在园人数991人,体检953人,体检率96.2%;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942人;发放叶酸4300人,叶酸服用依从人数3980人,叶酸服用依从率92.55%(指标70%);“两癌”免费检查14790人(指标12000人)。
6、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严格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牵头制定了《罗平县贯彻落实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扎实贯彻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为全县脱贫摘帽贡献了行业扶贫部门应有的力量。
(1).精准识别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对象。组织健康扶贫县、乡、村医疗小分队多轮次进村入户,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全县核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1025户,3190人,核准率100%,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比例为:9.16%,人比例为:7.61%。
(2).高标准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康扶贫县乡村“三个一”标准化建设实现全部达标。一是2016年以来,共整合县级扶贫资金1225万元,统一设计规划,新建 63个村卫生室。二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卫生院建设。扎实对标对表,按时按质完成鲁布革、富乐等乡镇卫生院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任务,鼓励马街中心卫生院自筹资金706万元,新建3501平方米业务综合楼,使全县乡镇卫生院都达到标准化的要求。三是县级医院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投资1.99亿元的医养中心项目2017年7月底正式开工建设,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达二级甲等的基础上,分别投入资金2061余万元和790余万元,购置了口腔CT、飞利浦四维彩超、高清腹腔镜等设备共264台件,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能力。全县医疗卫生基层服务体系全部达到“三个一”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和全省同类县(市、区)相比,略有超前。
(3).精准施策,按照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分类救治,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严格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采取确定定点医院、确定个人诊疗方案、实行“一人一档一方案”模式进行规范救治。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患9类15种大病地对象共901人全部实现了集中救治,其中:重性精神病821人,先心病15人,终末期肾病46人,白血病3人,胃癌2人,结直肠癌14人。实施白内障免费手术46人。
2扎实落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以家庭医生进村入户开展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慢病管理一批政策的规范落实,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台账和健康扶贫台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了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积极协调医保部门,按月组织患28种特慢病的建档立卡患者申报特殊病门诊待遇。截至六月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共有高血压患者2202人,肺结核患者96人,糖尿病患者364人,重性精神病患者821人,全部实现慢病规范管理。符合政策通过审批享受特慢病门诊待遇288人。
3高效落实“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建立了四重保障机制。一是统一实行倾斜报销政策和门诊倾斜待遇,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315元。住院方面,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县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二是及时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组成的“四重保障机制”,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账系统于2017年11月8日全面开通“四重保障”报账端口,实现县域内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县域外就医的,回户籍地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四重保障报销。
7、加大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1).加强医疗市场管理。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小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医疗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人员160余人次,出动车辆40余台次,共打击、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牙科、拔牙摊点等共25余户,责令停业24家,查处有证医疗机构超许可范围行医1家,共制作卫生行政文书24余份,没收药品及器械21余件,没收药品30余件,罚款人民币3.178万余元。
(2). 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维护校园卫生、健康环境。组织对县城及乡镇85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开展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管理、教学环境、教学设备设施、学生住宿环境,针对每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管,保障饮水安全卫生。对城市供水采样5次共55份进行抽检;农村集中式供水督导检查5个乡镇、采水5份做快速检测;农村分散式供水与县疾控中心联合做枯水期水质监测48个点,采水96份;对19个校点,采水19份做快速检测;对全县二次供水水质采样7份做快速检测。
8、扎实开展艾滋病防治及救助工作。
2018年全县累计发现感染者或病人783人,其中死亡193人,现存活且现住址属我县的为590人,其中AIDS病人256人,HIV感染者334人,其中男性340人,女性250人,男女之比为1.36:1;年龄最小1岁零9个月、最大83岁。一是规范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重点是性病、丙肝患者的防治工作。全年发现性病病例141例,其中梅毒确诊病例112人,淋病8人,尖锐湿疣16人,报告率均为100%。累计提供规范治疗111人,规范治疗率为99%(考核指标85%);新报告丙肝病人61例,治疗61例;二是实施免费抗病毒治疗。县人民医院成人累计免费抗病毒治疗554人,目前仍在治疗人数为413人,累计死亡人数为71人(其中吸毒人员19人),累计失访33人,累计转出37人,累计停药4人;儿童累计治疗13人,目前在治12人,死亡1人;三是婚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全年结婚登记9108人,婚检9108人,婚检率100% (市保健院下达婚检率 80 %),接受HIV检测9108人、梅毒检测 9108人。婚检人群HIV、梅毒检测率100%。检出HIV抗体阳性25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12人);检出梅毒阳43人 (其中男性24人,女性 19人)。四是落实好艾滋病患者民政救助政策。根据流行态势,围绕感染者管理工作年度各项指标任务,认真落实好HIV感染者或AIDS病人民政救助政策,积极动员管理对象申请参与低保救助体系。并全部纳入城镇低保范畴,城镇低保救助344人,每月每人442元予以救助;儿童救助13人,每人每月发放救助金1070元。累计救助356人,占现存活病人65.2%,居全市第一。
9、做好爱卫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查。
(1).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查各项工作。一是召开复查动员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下午召开了爱国卫生工作暨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查动员会议;二是及时制定和印发方案。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制定了《罗平县国家卫生县城迎接复查工作方案》。三是认真查找城市卫生盲点。县爱卫办采取地毯式的摸排,对城区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拍照登记,供相关部门参考,为迎接复审做好整改落实。
(2). 组织开展爱卫月活动。一是发出一份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及全县城乡居民印发《罗平县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暨爱卫月活动倡议书》2800份;二是开展一次集中宣传。统一印制10种22000份宣传资料分发到各乡镇(街道),于2018年4月8日,在三关楼广场开展以发放宣传资料和爱国卫生咨询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开展了一次环境整治行动,全县参与人数1万余人次,清除积陈垃圾100余吨,清理沟渠5000余米,清除卫生死角300余处。
(3). 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治活动。集中开展了以灭鼠为重点的春季病媒生物消杀活动,全县累计免费发放灭鼠药物溴敌隆母液240公斤,溴敌隆饵粒300公斤,灭蝇、灭蚊药物40公斤;发放投药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识共600余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2.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1.91%。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3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79万元,占总支出的87.52%;项目支出141.23万元,占总支出的12.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1.91%。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支出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0.7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1.60%,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23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78.51%,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1.91%。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0%。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29万元,支出决算为25.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1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占22.99%;公务接待费支出19.43万元,占77.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开展公务活动、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该支出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51%,是因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且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开展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该支出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5%,是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了单位内部管理体系,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升单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支出40.73万元,2017年支出53.83万元,2018年与上年相比,减少13.1万元,下降24.34%。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一是因为本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二是本年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没有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固定资产根据罗财资〔2018〕19号文件罗平县财政局关于县卫计局固定资产处置的批复报废处置23.1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实际增加6.39万元。
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618.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7.10万元,固定资产781.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2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0项,账面原值23.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141.23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9.23万元,中医(民族)药专项5.0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7.0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对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
评价内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高血压健康管理、糖尿病规范管理、中医药服务等。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经费实行专账,专款专用。2018年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计专项资金141.23万元,其中: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47.06万元、差旅费1.90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6.03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专用材料费8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2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目标:1、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提高使用率。2、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3、加强孕产妇、老年人、重性精神病及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慢性病患者管理率和控制率。4、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5、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6、组织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7、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
核定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额拨款编制25名。现有在职在岗在编职工31人,离休1人。
主要职责:肩负着全县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计生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疾病预防工作卫生应急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教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中医发展与药政管理科、统计信息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防治艾滋病科、妇幼健康及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等14个职能科室
2、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局机关2018年基本支出99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1.7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0万元,公务接待费19.43万元。相对比2017年减少0.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项目支出
局机关项目支出141.23万元:1、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129.23万元,2、中医(民族)药专项5.00万元,3、计划生育服务7.00万元。
3、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1618.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7.10万元,固定资产781.83万元其中:(1)房屋占有使用情况:房屋价值638.48万元。(2)车辆占有使用情况:车辆价值34.03万元。(3)其他资产国有资产109.32万元。处置一批报废的资产23.17万元。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2018年资产购置6.39万元,购置按照财政规定先报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配置申请,各相关部门股室审批后再进行购买。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数据报送工作,按时完成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2018年部门决算、绩效目标填报及年末结余结转都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2)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支出减少。我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80万元、公务接待费19.43万元。相对比2017年减少0.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按照《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撰写部门自评报告。
5、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2018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力有待加强,各项费用开支要按标准执行,厉行节约,做到“认真”。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没有系统的评价方法,评价水平不高。
6、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固定资产781.83万元,减少16.78万元。本年固定资产根据罗财资〔2018〕19号文件罗平县财政局关于县卫计局固定资产处置的批复报废处置23.1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实际增加6.39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
四、四重保障: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
五、医联体:是指区域医疗联合体,是将同一个区域内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通常由一个区域内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村医院组成一个医疗联合体。
六、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逐步实现从全科到专业化的医疗过程。分级诊疗制度内涵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力,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