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起草有助于全镇教育发展的管理规定。
2.编制全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镇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做好全镇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的规划及报批。
3.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镇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镇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4.主管全镇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学校体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镇青少年校外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制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指导教育系统基建工作、校舍安全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主管各学校的校舍建设。
6.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镇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全镇教研教改,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工作。
7.主管全镇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镇中小学和幼儿园职称改革,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申报工作。
8.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指导学校工会、少先队工作;指导镇小学和幼儿园的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事管理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全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地对外宣传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语言文字管理、推广普通话和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
13.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富乐镇中心学校继续以“办学条件是基础、队伍素质是核心、管理机制是保障”三个要素,继续坚持“千方百计抓投入、优化整合促均衡、开拓创新强管理、坚定不移提质量”四句方针,落实“12345”工作措施,即夯实一个基础(安全稳定),突出两项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八化”建设),强化三项建设(学前教育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依法办学依法执教建设),抓实四个重点(学校领导、教师、教研队伍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质量提高,作风建设和民主管理),深化五项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投入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任用机制改革、学区建设改革)为发展方向。着力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学校治理体系,着力提升以师生成长为核心的治理能力,实现“六个发展”(学前教育有新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发展,职业教育品牌发展,教育信息化大力发展,学校、家庭、社会合力发展),促进全校教育均衡优质公平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巩固作风建设和维护教育系统安全和谐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教育教学、德育工作、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常规管理等不断健全和完善。
2、2018年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制定了《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不得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对已存在的大班额要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6人以上超大班额已全部消除。
富乐镇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责任,坚持标准,强化内涵,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镇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十项指标学校14所,其达标率为100%。目前已经完成各项评估材料的上报,正在积极做好迎接国家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4、富乐镇中心学校制定并下发《富乐镇中心学校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方案》,并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镇控辍保学成效明显,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3人。其中:事业编制438人,事业人员43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08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8.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7764.9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加大了校舍维修及校舍建设的项目资金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1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1.16万元,占总支出的83.53%;项目支出1503.14万元,占总支出的16.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支出合计76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及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加大了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2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3.14万元。与上年对比去年是263.84万元,增加了1239.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富乐一中建盖教学楼。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对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1.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3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基础教育建设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805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6%。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及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教师养老保险及离休教师离休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发放建档立卡中的扶贫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5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教育均衡发展已经验收,所以各种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80次,公务接待人次500人次,主要反映为单位为开展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招待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国家政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从俭,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占66.6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批次42次,公务接待人次500人次,主要反映为单位为开展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招待费用。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12172.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5.24万元,固定资产11467.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0.8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210.0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8万元;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
| 栏次 | 1 | 2 | 3 | 7 | 8 | 9 | |
| 合 计 | 1 | 21,860,710.17 | 21,860,710.17 | 21,860,710.17 | 21,860,710.17 | 21,860,710.17 | 21,860,710.17 |
| 货物 | 2 | 619,765.00 | 619,765.00 | 619,765.00 | 619,765.00 | 619,765.00 | 619,765.00 |
| 工程 | 3 | 21,240,945.17 | 21,240,945.17 | 21,240,945.17 | 21,240,945.17 | 21,240,945.17 | 21,240,945.17 |
| 服务 | 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1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1.16万元,占总支出的83.53%;项目支出1503.14万元,占总支出的16.47%;项目支出明细:2017年扶持民办幼儿园中央资金23万元;食堂设备购置31.04万元;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资金、C级危房加固1421.276万元;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补助14.5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补助6.3万元;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年度收入项目资金1503.14万元,支出1503.14万元,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未未严格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下步目标:1、管理经验方面,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方面,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规章制度、评价方式。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方面:制定项目绩效管理自我评价体系及相关工作;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个,事业编制443人,在职人员438人。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补助收入合计9088.31万元;支出合计9124.29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124.29万元。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10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