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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

  •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
  • 2020-02-12 15:01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1200000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猎杀、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案件;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分析研究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状况,拟定林区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处置全县林区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武器、弹药、警械、被装等装备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属正科级单位,罗平县人社局批准内设机构数5个,行政编制数14个,其中部门领导职数3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个。现有内设机构数3个,分别是办公室、刑事侦查中队、水沟林区派出所。行政在职人数14人,其中部门领导人数2人,内设机构领导人数3人,工勤人数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结合林区治安特点,全面整治林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局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严管野外火源,严查火案”、“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毁林开荒”等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9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案件133件,其中刑事案件42件,行政案件91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办理野生动物案件61件,占全年办案数的45.86%,收缴放生野生动物130余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9件,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打野”专项行动任务。协助乡镇林业站办理林政案件120余起。有效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保护了生态环境,为建设森林罗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大力开展扫黑除恶,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1、狠抓“六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明确了专人负责,固定了办公地点、制定了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经费、办公场所、人员、制度六个方面,有力地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2、狠抓学习教育,确保扫黑除恶知识入耳入脑入心。3、狠抓宣传发动,确保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印制扫黑除恶公告、宣传彩页,两高两部的“通告”、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及扫黑除恶“福”字共计13000余份,在各乡镇街道及涉林行业场所张贴、宣传;制作并悬挂扫黑除恶工作举报箱2个,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4、狠抓线索摸排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今年共收到群众举报和转交线索5条,已对群众举报及市县转交的五条线索进行了核查,确定无黑恶犯罪事实。
(三)齐抓共管,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市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局及时制定了《罗平县森林公安局“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值班备勤,严格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做到接警、出警、处置迅速,提高快速作战能力。二是严管火源,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林区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的管理,严防火种进山。三是值周人员利用赶集日的机会集中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2019年我局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森林防火工作紧张有序,成效明显。一年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 1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0起,破案6起,移送起诉判刑6人,其余案件正在办理。立林政案件7起,林政处罚7人。辖区没有发生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9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471万元对比增加121.50万元,增长25.79%。其中,基本支出472.5万元与上年371万元对比增加101.5万元,增长27.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收入里包含以前年度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项目支出与上年100万元对比增加20万元,增长20%。增加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收入是今年的正常项目经费收入,去年因为县财力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未拨付到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92.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2.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50万元(本级财力592.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1.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基本工资增加9万元,今年预算增加了绩效工资33.60万元,人民警察岗位津贴增加18.48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费增加6.86万元,公务员交通补1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养老保险增加6万元,医疗保险增加5.5万元,职业年金增加2.6万元,公积金增加2.2万元,抚恤费增加1.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是因为欠2018年协勤人员五险缴费在今年支出中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92.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9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50万元,与上年371万元对比101.50万元,增长27.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收入里包含以前年度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项目支出120万元,与上年100万元对比增加20万元,增长20%。增加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收入是今年的正常项目经费收入,去年因为县财力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未拨付到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59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50万元, 分别为:2040201行政运行284.2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基本支出(工资发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18.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项目支出120万元, 2040220执法办案1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59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5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439.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55万元,津贴补贴175.42万元。奖金4.68万元,绩效工资33.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18.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协勤人员工资79.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29万元(其中办公费11.62万元,印刷费2.2万元,培训费2.5万元,水费2.31万元,电费3.8万元,邮电费6.17万元,公务接待费3.69万元,差旅费4.62万元,劳务费2.82万元,工会费2.82万元,福利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服务支出2.35万元(其中抚恤费2.35万元)。
项目支出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被装购置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原因主要是去年行政运行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森林公安局从2019年开展了 扫黑除恶、“严管野外火源,严查火案”、“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毁林开荒”等专项行动,又从林业局借用车辆1辆,费用又增加,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林地。
  2.无证运输木材:无证运输木材和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区别有两个方面: 1.无证运输木材指的是木材的货主,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指的是运输车辆的车主。 2.在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6.29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6.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2018年12月有1人从公安局调入,2018年欠协勤人员7月-12月的五险缴费,所以2020年的部门预算机关运行支出比2019年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加39.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