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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生态环境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配合省、市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罗平县环境监察大队、罗平县环境监测站10个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全县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进行问题整治;积极推进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流域治理,带动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推进。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认真贯彻落实《罗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整治“散乱污”企业,对符合界定标准的“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整治;配合做好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取缔、柴油货车治理、秸秆焚烧治理、散煤交易市场治理、汽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治理工作。在打好碧水保卫战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开展板桥洗姜废水、桃源小河、万峰湖水污染治理、“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排查整治及“清废”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查工作。在净土保卫战中,继续开展以堵勒村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积极配合市级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及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按要求完成《罗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实施;全面完成县生物多样性调查方案制定,切实推进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违法犯罪活动。
2. 持续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继续持之以恒,严格按高标准、高要求抓好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回头看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报告反馈问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问题的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3.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工作原则,既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又依法把好环境准入关;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为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基础。
4.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工业企业偷排直排污水、非法倾倒和处置固废危废、废气严重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及超许可限值排污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要求;继续加强涉放射源企业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全面开展各行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督促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不断提升全县环境质量;继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5.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计划继续开展好县城环境空气、噪声、酸雨、饮用水源地、县域地表水断面的监测工作;开展好“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点、长家湾重金属防控区、重点企业减排等专项监测工作,同时组织、引导好县域重点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以适应我县环境管理需求,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中的技术支持作用。
6. 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切实抓好日常宣传报道,强化舆论正面引导,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与教育部门合作,把环境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学校教育;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联系沟通、培训指导、管理服务,培育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7. 继续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及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生态罗平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
8. 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放在重要位置。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发挥好正面典型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四风”和违规违纪问题,锻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
9. 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3.57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7.09万元,增长35.49%,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新增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2020年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奖励金预算增加;2020年水污染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县级配套经费、罗平县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土壤详查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8.86万元,上年结转13.5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8.86万元(本级财力1158.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7.09万元,增长35.49%,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新增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2020年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奖励金预算增加;2020年水污染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县级配套经费、罗平县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土壤详查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2.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7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11万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分析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新增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2020年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奖励金预算增加;项目支出486.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2.98万元,增长65.7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安排支出水污染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县级配套经费100万元、罗平县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土壤详查经费100万元,该项目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中未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8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20808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职业年金。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9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8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5、2110101行政运行552.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6、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5.0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法制宣教工作经费支出。
7、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51.16万元,主要用于罗平县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土壤详查经费、水污染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县级配套经费、罗平长家湾片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补助经费支出。
8、2110401生态保护137.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及环保督察工作经费支出。
9、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68万元,主要用于罗平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10、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经费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36.8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85.8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41.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9.07万元,津贴补贴277.25万元,奖金10.76万元,绩效工资91.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元,住房公积金36.84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508.28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6.14万元,福利费3.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项目支出486.57万元,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463.57万元,其中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8.2万元,差旅费17.8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32万元,委托业务费342.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1万元。
资本性支出2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 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23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18万元,增长107.66%,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中包含了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
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