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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接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研究分析并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4)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经纪人和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和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县战略;组织开展较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落实;配合实施国家、省、市、县基本药物制度、医药产业政策;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工作。
(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及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辖区内的广告经营许可,监测及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关产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9)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传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组织制定涉及本区域的地方标准行为或技术规范;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1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承担罗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工作。
(14)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配合上级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5)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承以及罗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罗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2.法规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执法稽查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和查处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有全县性影响或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行为的排查协助工作;配合开展扫黄打非、非法集资处置等工作;承担罗平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登记注册科。组织并指导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规定范围内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登记注册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5.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
6.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承担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监管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工作。
7.消费环境建设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并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拟定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8.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罗平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指导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拟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和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退出机制;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工作。负责罗平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食品安全协调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考核评价等工作;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县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参与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和食品安全评价;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行为工作。分析研判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
关特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工作。
11.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和食品安全评价;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建立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负责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查处食品餐饮环节违法行为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办法;监察、监督国家目录内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并推广应用。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建立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
13.标准计量认证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采标对标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和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国家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有关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指导认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参与认证和合格评定、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组织查处计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
14.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促进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发展;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
况。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组织查处知识产权、广告等违法行为。
15.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研判全县药品安全形势。拟定全县药品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环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风险分析、监督抽样、飞行检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指导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毒、防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建立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负责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分析研判全县化妆品安全形势。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指导县市化妆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核查督查工作;制定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工作;督促指导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析研判全县医疗器械安全形势。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飞行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工作。
16.非公党建科。制定并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意见;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统战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抓好培养、培训教育工作;承担非公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17.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有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为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雄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腊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板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底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钟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水井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鲁布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旧屋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厂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富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为主,其主要负责人的调动、任免、奖励等需征求所在乡(镇、街道)的意见。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落实好“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照后减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实现“减证便民”;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争企业年报率达95%以上;加大商标培育力度,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推进“质量走廊”“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抽检。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小作坊、小摊贩监管工作,认真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权益;全面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11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 2人,退休 60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4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7.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4.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47.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47.6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7.60万元(本级财力2947.6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4.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47.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4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人员工资、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规模扩大,增加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01行政运行1945.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0.8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交纳;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交纳;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3.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工伤保险的交纳;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工伤保险的交纳;2210201住房公积金122.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交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416.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438.14万元,津贴补贴1045.95万元,奖金36.51万元,绩效工资28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4.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7万元,住房公积金122.84万元,办公费34.5万元,劳务费9.36万元,工会经费20.47万元,福利费10.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万元,离休费20.47万元,抚恤金16.57万元,生活补助0.84万元,奖励金0.084万元。
项目支出531万元,其中:
办公费96万元,印刷费48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支付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万元,较上年减少155.8万元,下降63.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6次,共计接待407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实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万元,较上年减少153.8万元,下降78.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3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较上年减少22.8万元,下降35.1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导致2020年车辆运行经费减少,2020年继续实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部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7.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1.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继续实行节约,车辆运行经费用减少,缩减公务接待费。“三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