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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0-02-13 18:48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300000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正科级)。内设局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规划财务科、思想权益维护科5个科室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抚褒扬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在前期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完成近万条数据录入和比对核报基础上,光荣牌悬挂工作顺利收官。二是调整充实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县乡双拥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工作机制五落实。三是3400名抚恤优待对象按月足额社会化发放各类定补;足额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四是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速。罗平县荣誉军人休养院(含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和优抚医院)项目已经纳入国家项目库,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650万元,计划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该项目已同步申报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拟建设为覆盖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的区域性荣誉军人休养中心,计划总投资20325万元。全县退役军人服务设施建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内涵挖掘等14个项目申报纳入曲靖市储备项目清单,计划于2020-2025年实施,总投资32830万元。《罗平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已经过县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实施,对发挥罗平县旅游资源优势,挖掘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产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烈士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树立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为推动罗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力量等,意义深远。五是协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市电视台“珠江源国防情”栏目组,完成“罗平红色记忆”双拥专题片拍摄,目前已经播出5期。
2.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完善。一是新组建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正常运行,工作人员陆续调配到位(目前,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共有192人。其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7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5人,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26人,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154人),分批次组织参加了省、市、县、乡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成功打通退役军人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一环,为推进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提供强力保障。二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三是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退役军人工作。
3.移交安置政策落实到位。一是2018年秋季以来,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28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8人,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部署和要求,岗位设置、安置工作方案制定、人员公示等环节正有序开展,预计12月底前完成选岗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10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131.75万元;4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了计算机媒体、汽车驾驶和学历教育等技能培训。2018-2019年全县立功受奖现役士兵61人,其中,荣获二等功3人、三等功34人、优秀士官11人、优秀士兵(义务兵)12人、嘉奖1人。圆满完成2019年度计划移交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共接收1名因病三级残疾军人。二是历年来,全县安置军转干部29人、随军家属1人;接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2人(其中,实现再就业2人),其社会保障、学习培训及相关待遇得到落实。三是11名军休干部含遗属的“两个待遇”落实到位,按规定传阅文件和参加有关活动,1-10月足额发放工资116.57万元;四是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系列工作文件,召开了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等县内主要媒体发布了公告,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及所有村(居)委会张贴政策宣传彩页,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家喻户晓,共印发办事流程图、公告等宣传材料彩页1100张。认真清理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文书档案,初步排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约900人,其中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约270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约1250人。截至10月16日,受理初步认定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申请28人,录入系统28人。
4.权益维护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围绕新出台政策、重要工作进展、热点敏感问题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带着责任和感情,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二是烈士祭扫服务引导工作平稳有序。三是扎实推进解困帮扶工作。围绕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医疗、生活困难(简称“解三难”)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服务,及时调查核实,归口解决。四是召开乡村两级退役军人座谈会,及时拨付经费。围绕了解退役军人工作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相关政策。结合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相关线索摸排,积极回应他们的诉求和解决他们的困难,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荣誉感。五是核实审批发放7名安置在企业的下岗失业残疾军人生活困难补助金。六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工作。
5.以推动退役军人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强化对退役军人的管理教育。退役军人党员是地方和部队共同培养的优秀人才,是组织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源。目前,全县退役军人中有党员3503人。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对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义深远。一是建阵地强堡垒。着眼于做好退役军人党建服务管理,紧紧围绕以党建为中心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责任明晰的工作机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党委带头抓,各支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摸底数建台账。按照“归口统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所属退伍军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人建档立卡,建立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做到“五明”,即党员组织关系明、家庭信息明、主要诉求明、工做情况明、思想动态明。三是理顺党组织关系安好家。以利于党员教育管理为原则,严格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对落实了工作单位的退役军人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党组织;对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防止脱离组织现象发生。四是开展好常态化教育和管理。在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中,根据退役军人党员人数情况,设立退役军人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固定党日活动为载体,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提高退役军人党员思想认识,增强其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在各村(社区)开设好微信群,通过“微课堂”,定期发送中央及省、市、县制定出台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等,做到教育管理全员化、常态化。五是做好跟踪服务关怀到心中。建立结对机制,开展党员干部与退役军人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做到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生产生活困难等“必访”工作,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建立培养机制,根据退役军人党员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将其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预备人选库,实行跟踪培养。
6.以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为着力点,把促进就业放在更突出位置。
总体情况:一是依托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平台,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排统计工作,100%提供优质岗位选岗安置,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标准100%足额兑现。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二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坚持政策优先、狠抓末端落实,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推动,坚持自愿选择、引导合理预期,构建形成“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牵引,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确保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给予特殊优待。目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结合罗平实际,初步拟定了《罗平县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待研究成熟后印发执行,届时,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将走上一个新台阶。
加强教育培训:一是各年度退役士兵返乡报道时段,提供便捷办理流程,组织参加全省指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培训等,按照“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的基本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以在省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定点承训机构免费接受教育培训,期限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这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依托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基地、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基地内教育培训、场地、企业实训等优势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丰富的教育培训、就业实训、创业孵化等服务。二是牵头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用工单位,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中短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为每名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制定适应个体的培训计划,落实专人负责,计划每年组织培训1-2期。
搭建就业平台:一是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依托,整合全县公安系统特警辅警招聘和物业公司、物流企业、安保、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社会服务等资源,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建立退役士兵劳动力与劳务市场需求的双向选择就业平台。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安保、驾驶、物管、厨师等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时,应首先使用退役军人。为退役士兵实现县内就业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以县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搭乘其组织的用工企业专场招聘活动,专项发布推介用工信息和组织具备就业条件和就业需求的退役士兵参与现场招聘,增强退役军人劳务输出的针对性,扩大就业面和就业率。三是以强化金融支持为依托,与县农村商业银行等县内银行单位协商制发军人优抚卡,充实军人优抚卡专属优惠内涵,对接县人社、妇联、工信商科和团县委等单位,简化办事流程,优先给予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创业信贷支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贷款贴息,优化创业环境。四是以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减免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托,协调对接有关单位,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限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90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07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7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本单位是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发[2019]8号)文件2019年4月新成立政府组成部门,故上年没有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75.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75.27万元,上年结转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75.27万元(本级财力1258.25万元,专项收入2817.02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本单位是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发[2019]8号)文件2019年4月新成立政府组成部门,故上年没有预算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75.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07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5.27万元,本单位是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发[2019]8号)文件2019年4月新成立政府组成部门,故上年没有预算数;项目支出190万元,本单位是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发[2019]8号)文件2019年4月新成立政府组成部门,故上年没有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款;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款;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45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及退役安置工作经费;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71.6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支出、退役士兵档案管理工作经费;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79.2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在企业工作的伤残退伍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符合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保险补助、计划移交安置伤病退役士兵住房补助、部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两保接续补助;
2082801行政运行120.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社保费交纳、遗属补助和基本运转支出;
2082804拥军优属3057.4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族优待金补助、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包括(在乡伤残军人生活补助、在职伤残军人生活补助、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两参人员”生活补助、60周岁以上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双拥工作经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维护经费等;
2082899其他退役安置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0万元红色革命遗址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7.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885.27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27.99万元;津贴补贴60.96万元;奖金2.34万元;绩效工资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7.69万元;办公费4.2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6.06万元;抚恤金164.57万元;生活补助3401.7万元;医疗补助费1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万元;
项目支出190万元,其中:
办公费22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13万元;生活补助70万元;大型修缮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万元。本单位是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发[2019]8号)文件2019年4月新成立政府组成部门,故上年没有预算数。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0次,共计接待35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伤残军人生活补助、在职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两参人员”、60周岁以上老烈士子、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人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2.2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6.2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工会福利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6.06万元。本单位是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发[2019]8号)文件2019年4月新成立政府组成部门,故上年没有预算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月13日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