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镇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马街镇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
2.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
3.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执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林业、水利、企业管理、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土地保护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全镇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或相关协调工作;
4.承担全镇农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5.承担全镇林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防火和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
6.承担全镇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扶贫开发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等职责;
9.负责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全镇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
12.负责统计工作;
13.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全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15.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和国土资源分局(所)的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
3.承担全镇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
5.承担全镇科技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6.承担全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8.承担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9.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的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法治建设,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其他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4.负责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
5.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
6.联系、协调司法调解(镇中心法庭)、行政调解(镇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乡镇不设政协机构,由政协活动组长负责具体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事业单位设置6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整合设置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农业(含农业机械化)、林业、水利建设、畜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全镇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3.负责全镇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8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5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计生办、计生服务所整合设置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计划;
2.按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要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计生办、计生服务所。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编制改革,目前不再设有人员编制。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化站、广播站、党校整合设置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计划;
2.指导农村群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3.承担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文化站、广播站、党校。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将村建所、交通所整合设置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
2.负责全镇乡村道路计划(规划)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4.负责村容镇貌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5.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村建所、交通所。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劳保所、农经站和安监站整合设置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计划(规划)的落实;
2.承担全镇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3.承担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服务工作;
4.承担全镇老龄、残疾人相关业务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老龄办和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劳保所、农经站、安监站。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6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财政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担全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参照公务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再保留原单位的名称和印章,不得再以原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改革结束后,印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回封存。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规范领导职数
马街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人大主席1名(正科级)、镇长1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副镇长4名(副科级)、武装部长1名(副科级)、宣传委员1名(副科级)、组织委员1名(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打好重点项目谋划“提前量”,提升建设“加速度”,建立要素保障“快通道”,持续跟进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动向,确保一批重大项目进入全县年度投资盘子。
拓展农业增效渠道。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实现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均增长8%以上。
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深入挖掘重点产业的基础优势和增长潜力,加快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统筹推进建筑石材加工企业的安全发展。着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激活商贸服务业潜力。发挥集镇区域优势,整合现有资源,着力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以乡村生态旅游为重点,积极争取革岗云上花梯、松毛碳山千层浪、五里箐杜鹃生态园等生态景观规划和立项建设,精心打造精品旅游产品和线路,实现旅游经济融合发展。积极扶持发展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快递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仓储运输等现代服务业,推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强化电商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攻方向来抓,促进劳务输转的科学化、规模化,力争到年末新增输转劳务1600人次。
2.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做好阿东蔬菜基地、革岗土特产品开发体验中心、哈租彝族刺绣合作社、歹墨中草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等“三个组织化”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动态管理和稳定脱贫机制。扎实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精准脱贫更加稳定持久,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打非法集资行为,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有序化解不良债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妥善化解涉土、涉房、涉企等领域遗留问题,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扎实做好各类债务化解工作。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常态化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抓好水环境整治,加强镇村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抓好重点小流域和五里箐、妈依两座“小二型”库区“清四乱”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3.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深化改革增潜力。抓实“四办”、“一次办结”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深化殡葬改革,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认真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创新创业添动力。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扶持本土青年自主创业,吸引在外人士、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向民营企业转型,壮大中小企业群体。扎扎实实帮企业解难题、渡难关,抓生产、稳增长。
4.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完善集镇功能配套。按照重点小城镇的建设要求,有序推进集镇开发。按规划设计强力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集镇公共停车场建设,完善功能配套。
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全方位推进基层治理,增强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坚持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集镇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镇容村貌管理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打造规范有序、文明整洁的人居环境。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引导农户通过入股、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1万亩以上,盘活村集体闲置资源,统筹省、市、县扶持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新增合作社12个、家庭农场20家以上,创建县级示范合作社2家、示范家庭农场5家以上。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河渠治理和村容村貌改造,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大束勒“美丽宜居型”示范村建设。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施农村“五小”水利、坝塘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集镇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争取实施村内道路治理性工程、农业生产道路项目建设。突出集镇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集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全面推进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施一批“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村、自然村“整村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5.坚定不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严防安全发展风险。牢固树立安全生产100-1=0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严厉“打非治违”。加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
严守社会稳定底线。深化平安马街建设,依托“雪亮工程”,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毒瘤”和“保护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深入推动乡村治理工作;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持全市“五星级平安乡镇”称号。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6.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保障民生民利。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救助、社会养老和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建设。
办好社会事业。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开展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加强人民武装、双拥共建、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重视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残疾人、移民搬迁、老龄和老干部等工作,统筹发展其他各项社会事业。
7.精心办好为民实事。认真办好“十件为民实事”:一是计划实施集镇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二是实施鸭大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三是计划实施革岗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四是计划实施鸭格塘至杜甲等通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五是计划实施35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六是计划实施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建设,七是计划实施新增电力变台18台,低压台区改造9台,满足新建房屋业扩延伸线路架设128户,八是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输出,提高就业组织化,九是推进实施镇村公厕和农村户厕改造工程,十是统筹实施集镇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提升集镇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2个。截至2019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 3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2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财政部门拨款收入2130万元对比增加了93.1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罗组通〔2019〕号文件精神,村社区(含村民小组组长)干部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3.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3.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3.10万元(本级财力2223.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部门拨款收入2130万元对比增加了93.1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罗组通〔2019〕号文件精神,村社区(含村民小组组长)干部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3.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10万元,与上年财政部门拨款收入2130万元对比增加了93.1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罗组通〔2019〕号文件精神,村社区(含村民小组组长)干部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无预算支出,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也没有项目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09万元,教育支出17.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35万元,农林水支出1,027.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8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9.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25万元,支 出 总 计2,223.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223.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639.53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56.84万元,30102津贴补贴706.26万元,30103奖金29.74万元,30107绩效工资193.20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09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4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 99.37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7.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1.31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2.66万元,30202印刷费 5.00万元,30204手续费0.10万元,30205水费2.00万元,30206 电费5万元,30207邮电费 0.50万元,30211 差旅2.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 10.00 万元 ,30215会议20.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85 万元,30229福利8.9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生活的补助422.26万元,其中30301离休费 41.48 万元,30304 抚恤金 14.40万元,30305生活补助366.31万元,30309奖励金0.07 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马街镇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37万元,其中:公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型冠状病毒形势严峻,开支无法大幅度削减。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下年都是12万元,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马街镇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每辆车不超4万元。
(二)工资改革增资
根据2019年中共罗平县委组织部、罗平县财政局和罗平县民政局(罗组通〔2019〕39号)联合文件精神,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增加工资待遇,导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了93.10万元。
(三)年初预算不含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3.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10万元,与上年财政部门拨款收入2130万元对比增加了93.1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罗组通〔2019〕号文件精神,村社区(含村民小组组长)干部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较上年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九龙街道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全镇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马街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31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2.66万元,30202印刷费5.00万元,30204手续费0.10万元,30205水费2.00万元,30206电费5万元,30207邮电费 0.50万元,30211 差旅2.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 10.00 万元 ,30215会议20.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 25.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85 万元,30229福利费8.92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
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厉行节约,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有所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