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城区和社区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发挥中心城镇的综合功能及辐射作用。切实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职能结构,加大向社会和市场的简政放权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权,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许可“零收费”制度,降低政务、商务和公众办事成本。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需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各单位,保证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九龙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农村)建设、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并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计划和措施,保持经济平衡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3、组织管理和监督九龙街道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街道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搞好街道的财源建设工作;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做好社区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技术服务、林业、护林防火、水土保持等农林水各项工作。
4、以城镇管理、社区建设服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推进九龙街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环境。
5、强化城镇管理职能,组织辖区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进行城镇规划建设、市容管理,向辖区内各类单位布置有关城镇管理、方便群众生活等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发挥九龙街道在城镇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按职责分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6、领导和开展九龙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普法教育,缓解社会矛盾,做好治安保卫,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参与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合法权益;做好群众工作;按职责分工参与做好司法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
7、发展九龙街道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及卫生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街道的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8、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工作,做好就业、再就业等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和社会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房产管理、市政建设、住房改造、抢险救灾、环卫、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9、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履行对垂直管理或半垂直管理单位的指导管理职责。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街道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九龙街道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街道人大工委、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街道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或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村庄建设和城镇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执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林业、水利、企业管理、扶贫开发、土地保护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街道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街道农业、林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防火和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承担街道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街道扶贫开发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等职责;负责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街道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和国土资源所(分局)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街道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承担街道科技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承担街道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街道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街道法治建设,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其他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街道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联系、协调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公安派出所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街道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九龙街道事业单位设置6个。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街道农业(含农业机械化)、林业、水利建设、畜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相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街道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街道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承办街道和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龙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5名(副股级)。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落实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计划;按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要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承办街道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龙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2名(副股级)。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负责落实街道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计划;指导农村群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承担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承办街道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龙街道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2名(副股级)。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街道乡村道路计划(规划)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承办街道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龙街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2名(副股级)。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街道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计划(规划)的落实;承担街道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服务工作;承担街道老龄、残疾人相关业务工作;承办街道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老龄办和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龙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8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3名(副股级)。
(6)财政所
承担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承办街道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龙街道财政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所长1名(高配为副科级),副所长1名(正股级)。
3、人员编制
九龙街道党政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5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正科级),人大工委主任1名(正科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工委书记1名(副科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5名(副科级),武装部部长1名(副科级)。
4、其他事项
(1)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涉及为民服务的业务工作,由街道统一组织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工作。街道不设政协机构,由政协活动组长负责具体工作。
(2)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内除教育、卫生外的农、林、水、财政、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事业单位,均实行街道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
(3)街道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分局)为上级机关派驻街道的行政机构,上级部门派出(驻)街道的机构,要接受街道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事先征求街道的意见,党群关系仍实行属地管理。
(4)街道后勤服务保障人员不核定编制,原有人员逐步消化。街道机关实行人员分工责任制,鼓励一人多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推进精准扶贫,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目标,坚决防止返贫、新增致贫现象。狠抓各类脱贫攻坚巡视、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问题清单全面“清零”,做到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脱贫成效经得住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聚焦“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抓实脱贫政策到户工作。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巩固提升工程”,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强化产业扶持,不断增强已脱贫户的持续造血功能。加大扶志、扶智、扶勤、扶德力度,深入开展“干群心连心”“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强化感恩教育,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
2、注重发展产业,内生动力持续激发。
围绕产业兴旺才能村强民富的发展思路。在抓好产业扶贫的基础上,注重科学统筹、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各类富民产业,立足街道农业产业发展现状,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在巩固发展水稻、玉米、烤烟、油菜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发展蔬菜、柑桔、核桃、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培育。加大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致力“转型提效”,稳步提升综合实力
3、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运行健康平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社会经济整体建设,加大经济发展力度,持续加强稳增长措施。充分利用沪滇协作资金支持,启动实施控嘎村功能提升援滇项目建设,实施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稳步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加强农业科技推广运用,推广微耕机,高效完成科技措施普及推广和高产栽培示范样板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抓实项目建设,发展后劲不断夯实。
4、认真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落实项目前期手续领办、代办制度,项目包保责任,完善项目实施跟踪服务保障机制,认真做好项目用地协调、群众思想各项工作,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争得来、能落地、可实施。
5、以民为本推进民生事业。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推进民生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困难群体。扎实推进木栖黑村委会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九龙街道阿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项目,进一步在根本上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和各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深入做好农村低保核查、民主评议工作,推进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6、整治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乡村面貌。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方位呵护生态环境,铁心硬手推进生态恢复治理。一是认真落实“河长制”相关责任,加强对辖区河道巡察治理,确保源洁流清。二是开展“两违”建筑治理和大棚房整治,查处违法用地和拆除“两违”建筑。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一水两污”工作。四是落实殡葬改革政策,推动移风易俗。五是加强森林抚育管理。严格落实管护措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提高全街道森林覆盖率。加强公益林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
7、强化社会治理,和谐局面进一步巩固。
始终坚持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工作目标,努力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九龙人民群众安全感。
8、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型政府纵深推进。
坚持以作风转变强队伍素质,以素质提高促效率提升。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建设“忠诚型”政府。积极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借鉴周边县(市)和兄弟乡(镇)先进工作经验方法,并结合街道实情实际大胆创新,勇于争先创优,建设“创新型”政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5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106人。在职实有14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47人,财政部分供养74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33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度增加,2019年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144人,2020年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147人,所以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33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32.3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2.38万元(本级财力3332.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长6%,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度增加,2019年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144人,2020年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147人,所以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32.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3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度增加,2019年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144人,2020年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147人,所以预算总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631.12万元。
2、教育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1.86万元
3.文化与传媒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96.79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13.17万元。
5. 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75.28万元。
6. 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8.7万元。
7. 农林水支出2020 年预算数为1841.78万元。
8. 交通运输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6.66万元。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4.22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60.7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2.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九龙街道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2.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1、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2、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3、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龙街道办事处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43.4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缩减“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九龙街道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全镇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龙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8.1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