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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200000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罗平县公安局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的有关工作。
3、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4、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6、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室、督察、审计;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7、负责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8、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9、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的独立核算机构为1个,内设十六个职能部门和十三个派出所,即:指挥中心、政工室、纪委督察、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警务站和罗雄派出所、腊山派出所、大水井派出所、鲁布革派出所、板桥派出所、钟山派出所、旧屋基派出所、长底派出所、九龙派出所、马街派出所、富乐派出所、老厂派出所、阿岗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全县公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积极融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牢牢把握市局提出的“54321”战略,以党建为统领,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扫黑除恶为龙头,以C0P15安保为主线,以科技应用为支撑,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教育来强队伍、精业务、优服务。按照市局打好“七大攻坚战”(队伍建设攻坚战、安保维稳攻坚战、扫黑除恶攻坚战、派出所建设攻坚战、执法规范化建设攻坚战、大数据建设应用攻坚战、服务攻坚战)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聚焦“三个根本”(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打好“三场战役”(政治安全保卫战、压命案控发案攻坚战、维护公共安全攻坚战),突出“三化建设”(治理现代化、执法规范化、公安信息化),夯实“三大基础”(公安工作基础、服务人民基础、满意度基础),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实现“九降九升”目标(“九降”:一是刑事发案下降;二是命案再下降;三是电诈案件下降;四是可防性案件下降;五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六是交通事故下降;七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数下降;八是投诉案件下降;九是队伍违纪违法下降。“九升”:一是刑事案件破案上升;二是电诈案件破案上升;三是刑事打处数(批捕数)上升;四是治安案件查处数上升;五是治安拘留数上升;六是交通违法查处数上升;七是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上升;八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九是社会评价排名上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7人,其中:行政编制33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5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5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62人。
车辆编制80辆,实有车辆8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0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0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2019部门财务总收入12052万元相比,增加22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309.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09.8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09.89万元(本级财力12,089.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52万元相比增加22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派出所建设项目及扫黑除恶专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09.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30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8.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项目支出27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5.4万元,主要原因派出所建设经费及扫黑除恶专项办案补助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9631.7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2040220 执法办案2761.4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348.98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支出;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6.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8.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36.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2210201 住房公积金434.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1,548.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09.30万元,津贴补贴4654.24万元,奖金109.11万元,绩效工资842.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6.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8.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1万元,住房公积金434.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73.52万元,办公费293.31万元,工会经费64.09万元,福利费3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8万元,抚恤金28.41万元,生活补助435.39万元,奖励金0.17万元。
项目支出2,761.4万元,其中:租赁费630万元,专业材料费1000万,离休费31.4万元,房屋建筑物构筑11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0次,共计接待31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等)的案件。
2、刑拘: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地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3、批捕: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4、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除此之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
5、侵财案件: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一般情况下,此概念指向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这是一个该类案件的通称。此类案件一般包括盗窃罪、抢劫罪、侵占罪等刑事犯罪。
6、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7、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8、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9、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10、治安秩序:广义的治安秩序是指社会治安秩序,即符合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由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其中涉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社会秩序。
狭义的治安秩序是指由国家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特定场所的公共秩序。
11、人身安全:广义范畴: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行动自由、住宅、人格、名誉等安全。
狭义范畴:如刑法上人身安全的本义,是作为自然人的身体本身的安全。
12、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0.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9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政策,从节约出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