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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2020-02-14 20:47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000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二)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三)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五)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六)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地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七)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参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九)完成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内外的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公文处理、会务、信访、档案、财务、安全、保密、机要、接待工作和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对部门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和工做总结.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拟订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等。
(三)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科。负责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检测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和民族地区扶贫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的有关工作。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新闻发布工作;配合做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科普教育等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参与民族地区科技实施推广工作;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开展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民族示范乡建设,民族特色村建设,创建先进宗教场所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 人,其中:行政编制 12 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361.47 万元相比增加了 68.5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平均工资增加及民族宗教专项预算增加,导致2020年的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0.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0.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0.01万元(本级财力430.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 361.47万元相比增加了 6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平均工资增加及民族宗教专项预算增加,导致2020年的预算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0.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 32.52 万元,主要是人员平均工资增加;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2301行政运行294.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工资性支出、基本运转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开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用支出25.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交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18.1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80.0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8.85万元;30102 津贴补贴 149.92万元;30103奖金5.74万元;30107绩效工资36.00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06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2.53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3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8.11万元;30201 办公费15.1万元;30202印刷费0.20万元;30204 手续费0.10万元;30205 水费0.20万元;06 30206电费0.20万元;30207邮电费1.00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15 会议费4.50万元;30216 培训费0.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50万元;30226劳务费5.04万元;30228工会经费 3.02万元;30229福利费1.7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36万元;30302 退休费19.01万元;30304抚恤金1.09万元;30309奖励金0.01万元;
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7万元;30202 印刷费4万元;30211差旅费1.00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0.00万元;30215会议费4.00万元;30216 培训费2.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4.00万元;30226劳务费3.03万元;31006大型修缮15.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8次,共计接待71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1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为民族宗教工作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