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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2020-02-14 20:50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0000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3、负责罗平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全部工作;承担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4、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域执法工作。5、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曲政〔2015〕67号)授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行使临时占道许可和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两项许可权。6、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6号)精神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权,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4-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7、完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的独立核算机构为1个,无增减,与上年一致。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治宣传科、城市管理科、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所、环卫站、广告管理科、规费科、路灯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绿化站、公园管理所、打非治违大队、规划执法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城区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
4、提升人居环境建设、两违拆除、环境卫生治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聘用协勤人员222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88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8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5520万元减少了637.76万元,下降了11.55%,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公厕改建工程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882.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82.2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82.24万元(本级财力4182.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9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520万元减少了637.76万元,下降了11.55%,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公厕改建工程款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82.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8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62万元,与上年1038万元增加了26.62万元,增幅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3277.62万元,与上年4482万元减少了120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公厕改建工程款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18.4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27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6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1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2120101行政运行1461.8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20104城管执法162.5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运行费用、执法服装购置及整治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工作经费;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446.72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渗滤液处理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40.0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064.6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71.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3.07元,津贴补贴236.28万元,奖金11.92万元,绩效工资108.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住房公积金40.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29.3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71万元,其中:办公费5.50万元,公务接待费6.80万元,工会经费6.67万元,福利费3.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万元,其中:抚恤金3.9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项目支出3277.62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22万元,其中:差旅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1.7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2046.72万元,专用材料费32.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30万元。
2、资本性支出75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750万元。
3、对企业的补助118.40万元,其中:费用补贴118.4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未涉及此事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未涉及此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未涉及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50万元,较上年增加0.60万元,增长1.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50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增长3.3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2100人次。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入我单位,我单位职能职责增加,迎接上级检查和接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71万元,与上年22.92万元增加了5.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管理力度导致办公费、印刷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