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旧屋基彝族乡党政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人大主席1名(正科级)、乡长1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副乡长 3名(副科级)、武装部长1名(副科级)、组织委员1名(副科级),宣传委员1名(副科级)。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调协统一规范、职责配置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模式。旧屋基彝族乡党政机关设 5 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
(2)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
(3)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
日常工作,统一管理“为民服务中心”。
2、党建工作办公室
(1)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2)指导和协调全乡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3)负责全乡党组织设置及党员队伍的发展、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全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党员档案的接收、建档、保管工作;负责党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5)研究拟定党员教育工作计划;负责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党员电化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全乡村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村组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全乡基层党建督查考评和党组织、党员的推优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收集、整理、上报组工信息。
(8)负责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负责乡党代会议的筹备及组织工作。
(9)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3、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业产业化、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乡经济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土地保护、林业和水利专项计划,提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意见。
(3)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拟定全乡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编制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
(5)参与全乡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或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
(6)参与全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7)负责全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乡林权管理,承担全民义务植树、森林防火和其他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9)负责全乡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防治水污染,组织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10)承担全乡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统计工作。
(12)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
(13)负责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负责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3)负责全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专项计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负责全乡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5)参与全乡食品安全和药品市场监督管理。
(6)负责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
(7)拟定全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乡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落实、权益保障和监督检查。
(9)协助管理“为民服务中心”。
5、扶贫开发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乡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负责全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
(5)负责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户籍档案资料整理。
(6)负责统筹协调省、市、县、乡等联系单位的挂包帮扶工作,指导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协助管理驻村工作队员。
(7)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
(9)协助乡财政所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1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
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由 1 名副科级领导担任。
乡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其中,乡纪委专职人员不少于 3 名,除纪委书记外,设纪委副书记1名,专职纪检干部 1 名。机关公务员岗位实行助理员制,除五个办公室外,不再保留其他机构名称,根据岗位性质确定助理员。鼓励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全面承接好各项工作。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旧屋基彝族乡事业单位设置 5 个。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全乡农业(含农业机械化)、林业、水利建设、畜
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全乡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
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3)负责全乡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
(4)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水务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28 名,其中:专业技术
人员编制不低于 70%。设中心主任 1 名,副主任 5 名。
2、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中国共产党旧屋基彝族乡委员会党校牌子)
(1)负责全乡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2)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和体育事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
(3)负责落实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4)负责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维护
与管理工作。
(5)完成县委党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和乡党
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6 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
制不低于 70%。设中心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负责农村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工作。
(2)负责乡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参与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和施工管理。
(3)负责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园林绿化等工作。
(4)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5)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和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5 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 70%。设中心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旧屋基彝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1)负责全乡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工作。
(2)负责全乡优抚安置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来访来电接待、登记和诉求材料的受理、转办、交办、回访,“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落实权益保障;指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相关部门对需要帮扶救助的退役军人进行精准帮扶救助,组织退役军人学习、培训和政策、法律宣传。
(3)负责全乡社会救助和老龄、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
(4)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和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不低于 55%。设中心主任 1 名,副主任 4 名。
5、财政所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政策。
(2)编制全乡财政预算、决算。
(3)协助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综合监管。
(4)管理全乡涉农补贴资金。
(5)监管全乡财政性资金。
(6)管理全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
(7)监管村级财务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集体)资产。
(8)管理政府性乡村债权债务。
(9)组织实施乡财政信息公开。
(10)完成县财政局和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政所事业编制 5 名,根据云人〔2007〕47 号精神,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设所长1名(副科级),副所长1名。
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乡将向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之路出发,打好“民族、生态、旅游、扶贫、党建”五张牌,为建成“中国最美乡村”奠定坚实的基础。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国家普查的同时,抓实乡村振兴。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围绕2020年目标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彝乡乡村繁荣。着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国家普查的同时,抓实乡村振兴。
2、不断巩固发展基础,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民族和生态为基础,用诚信擦亮那色品牌。
3、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开创民生事业新局面。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发展教育体育文化事业;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扎实抓好民生保障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下大力气推动厕所革命。
4、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担当实干、廉洁高效政府;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6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社区和村居委会);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3人,财政部分供养22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的1462万元增91.3万元,增6%,增加的主要的原因是村干部和村社长工资提标准和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 。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3.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3.3万元(本级财力155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比上年的1462万元增91.3万元,增6%,增加的主要的原因是村干部和村社长工资提标准和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5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3万元,增6%,增加的主要的原因是村干部和村社长工资提标准和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样。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年2020年预算数为501.5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04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76.76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62.7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6.67万元
6. 农林水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35.25万元。
8. 交通运输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1.45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69.67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4.2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1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519.34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和村社长工资提高标准和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44.3万元,与上年安排的44.3万元一致,无增减。“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接待费32.3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板桥镇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全镇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旧屋基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43万元,与上年144.72万元对比减少27.2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运算事业发展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预算。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