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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0-07-16 11:46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脱贫攻坚。通过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就业转业、环境改善、公共服务五大提升工程,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340户1371人全部脱贫,六鲁、团坡两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户产业全覆盖,脱贫成效明显,坚决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实现全乡易地搬迁户70户323人,每户有1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每户至少有1项产业覆盖,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2.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充分利用鲁布革乡独特的景观和民族文化优势,积极围绕文旅结合、以旅促农的发展目标,抢抓机遇,整合资源,重点建设多依河沿岸至集镇中心乃格村(乡党政机关驻地),辐射腊者、木纳、板台、中寨、罗斯、芭蕉箐等特色村,并以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为根基,重点强调民族性、文化性、自然性、商业性、开放性的统一,建设一个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环境宜人的具备现代服务功能的特色旅游小镇。
3.协调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完成两个5000万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及审核,即江外公路建设项目和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项目;完成一个5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罗平县柑橘共享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入库项目总投资1.928亿元。完成三个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分别为天怡青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四箐野药谷食疗康养项目和罗平县柑橘共享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引入上海穆驰实业有限公司入股本乡罗平布依淑娅刺绣有限公司。
4.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组织拆除腊者至乃格沿线违章建筑13户共计1200平方米;组织开展乃格集镇、八大河农贸市场、多依村等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购置垃圾箱157只,配置垃圾清运驾驶员5人,保洁员81人;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网箱取缔工作全面结束。投入20余万元,清理万峰湖罗平水域湖面垃圾,湖面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 鲁布革乡人大(行政)
2. 鲁布革乡政府(行政)
3. 鲁布革乡党委(行政)
4. 鲁布革乡工青妇(行政)
5. 鲁布革乡财政所(参公)
6. 鲁布革乡党校(参公)
7. 鲁布革乡文化站(事业)
8. 鲁布革乡广播站(事业)
9. 鲁布革乡劳保所(参公)
10. 鲁布革乡村建所(事业)
11. 鲁布革乡农科站(事业)
12. 鲁布革乡林业站(事业)
13. 鲁布革乡水务所(事业)
14. 鲁布革乡交通所(事业)
15. 鲁布革乡安监所(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项    目 行次 编制人数   项    目 行次 独立编制机构数 独立核算机构数
实有人数
栏    次   1 3 栏    次   7 8
人员情况 1 机构情况 22
一、在职人员(人) 2 87 74 一、单位机构数(个) 23 15 15
  (一)行政 3 25 20   (一)行政 24 4 4
        1.机关人员 4 25 20   (二)事业 32 11 11
        2.工勤人员 12 0 0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3 3 3
  (二)事业 13 62 54         2.财政补助 34 8 8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14 5 4         3.经费自理 35 0 0
        2.财政补助人员 15 57 50   (三)其他 36 0
        3.经费自理人员 16 0 0   37    
二、离退休人员(人) 17 0   38    
  (一)离休人员 18 0   39    
  (二)退休人员 19 0   40    
三、其他人员(人) 20 5   41    
四、遗属人员(人) 21 11   42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0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4.28万元,占总收入的55.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86.62万元,占总收入的44.1%。上年收入合计168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4.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2366.43万元,增长率为140.49%,增长原因是本年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各项资金应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导致总收入有大幅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01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7万元,占总支出的37.01%;项目支出2,531.49万元,占总支出的62.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总支出1684.47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加2334.73万元,增长率为138.6%,增长原因是本年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上年主管部门拨入资金调整至年初结转结余,上年在使用时直接冲减往来款,而本年在使用时应列支出,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有大幅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7.7万元。与上年1,293.69万元对比增加194.01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于今年拨付使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1.49万元。与上年390.78万元对比增加2140.7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为本年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上年主管部门拨入资金调整至年初结转结余,上年在使用时直接冲减往来款,本年在使用时应列支出,其中项目支出1761.5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补助232.62万元。
2.危房改造补助199.08万元。
3.省级规划示范村项目186.50万元。
4.窄基路改造工程149万元。
5.耕地力补贴103.59万元。
6.水利专项工程101万元。
7.关闭矿权补偿费87.52万元。
8.多依小桥建设工程80万元。
9.农村公墓建设工程75万元。
10.脱贫攻坚饮水工程66.18万元。
11.旅游示范村建设46.73万元。
12.生猪扑杀补助46.63万元。
13.草原生态补助32.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17%。与上年1,684.47万元对比增加34.03%,主要原因为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于今年拨付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2.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5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5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4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2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39万元、资本性支出769.9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5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4.1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5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附:2019年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支出功能科目 支出决算数 占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57595.00 17.97%
教育支出 155109.00 0.69%
科学技术支出 141938.00 0.6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2429.00 1.6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49048.04 7.75%
卫生健康支出 344898.84 1.53%
城乡社区支出 460400.00 2.04%
农林水支出 14235605.01 63.06%
交通运输支出 101462.00 0.45%
住房保障支出 841266.00 3.7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06477.00 0.47%
合计 22576227.89 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预算的9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条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3万元,增长1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万元,下降7.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条例,在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为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公车运行维护费未完成报销,于今年进行账务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占39.47%;公务接待费支出17.64万元,占6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全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做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5万元,与上年76.59万元对比减少0.9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缩减办公、会议、接待等各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13,876.45元、电费9,424.06元、邮电费62,389.38元、差旅费10,343元、会议费34,816.8元、培训费18,071元、公务接待费77,566.7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08.52元、其他交通费用226,650元、劳务费100,300.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资产总额4,868.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02.71万元,固定资产466.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6.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70.8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04.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75.68 4,402.71 972.97 715.63 89.36   167.9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项目资金769.92万元,主要为团坡苗岭广场建设款100万元;罗斯村委会公厕建设款10万元、户厕建设款11.28万元、绿化亮化工程款12.8万元、道路硬化工程款23.92万元;凹子底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款3.6万元,上西林至学校道路硬化工程款1.8万元,浪歪大寨至小寨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款9万元,俄党梯地至柠檬基地道路硬化工程款33.6万元,小六朋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款34万元,云盘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款30万元;刺绣产业扶持资金19万元,六鲁大红班进村道路硬化工程款35万元,团坡营盘道路硬化工程款120万元,六鲁村委会路灯工程款80万元;少数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款3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引导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0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4.28万元,占总收入的55.9%;其他收入1,786.62万元,占总收入的44.1%。2019年度支出合计4,01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7万元,占总支出的37.01%;项目支出2,531.49万元,占总支出的62.99%。
2019年度,我乡落实了项目实施的主要站所和责任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技术及财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存在的问题:1.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部分实际支出项目仍存在细微差异。
2.预算评价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完善的评价体系,同时预算评价的目标、监控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1.合理、规范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2.加强预算绩效工作的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有效监控结果的执行情况,把握绩效评价的重点,使绩效评价工作做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效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