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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马街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0-07-16 20:52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镇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马街镇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
2.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
3.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执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林业、水利、企业管理、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土地保护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全镇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或相关协调工作;
4.承担全镇农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5.承担全镇林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防火和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
6.承担全镇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扶贫开发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等职责;
9.负责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全镇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
12.负责统计工作;
13.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全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15.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和国土资源分局(所)的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
3.承担全镇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
5.承担全镇科技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6.承担全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8.承担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9.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的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法治建设,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其他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4.负责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
5.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
6.联系、协调司法调解(镇中心法庭)、行政调解(镇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乡镇不设政协机构,由政协活动组长负责具体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事业单位设置6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整合设置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农业(含农业机械化)、林业、水利建设、畜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全镇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3.负责全镇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8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5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计生办、计生服务所整合设置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计划;
2.按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要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计生办、计生服务所。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编制改革,到2016年底不再设有人员编制。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化站、广播站、党校整合设置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计划;
2.指导农村群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3.承担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文化站、广播站、党校。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将村建所、交通所整合设置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
2.负责全镇乡村道路计划(规划)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4.负责村容镇貌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5.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村建所、交通所。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劳保所、农经站和安监站整合设置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计划(规划)的落实;
2.承担全镇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3.承担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服务工作;
4.承担全镇老龄、残疾人相关业务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老龄办和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劳保所、农经站、安监站。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4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财政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担全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参照公务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再保留原单位的名称和印章,不得再以原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改革结束后,印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回封存。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规范领导职数
马街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人大主席1名(正科级)、镇长1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副镇长4名(副科级)、武装部长1名(副科级)、宣传委员1名(副科级)、组织委员1名(副科级)。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项目、兴产业,经济运行逆势上扬。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打好重点项目谋划“提前量”,提升建设“加速度”,建立要素保障“快通道”,持续跟进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动向,确保一批重大项目进入全县年度投资盘子。
拓展农业增效渠道。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实现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均增长8%以上。
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深入挖掘重点产业的基础优势和增长潜力,加快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统筹推进建筑石材加工企业的安全发展。着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激活商贸服务业潜力。发挥集镇区域优势,整合现有资源,着力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以乡村生态旅游为重点,积极争取革岗云上花梯、松毛碳山千层浪、五里箐杜鹃生态园等生态景观规划和立项建设,精心打造精品旅游产品和线路,实现旅游经济融合发展。积极扶持发展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快递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仓储运输等现代服务业,推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强化电商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攻方向来抓,促进劳务输转的科学化、规模化,力争到年末新增输转劳务1600人次。
2.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做好阿东蔬菜基地、革岗土特产品开发体验中心、哈租彝族刺绣合作社、歹墨中草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等“三个组织化”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动态管理和稳定脱贫机制。扎实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精准脱贫更加稳定持久,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打非法集资行为,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有序化解不良债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妥善化解涉土、涉房、涉企等领域遗留问题,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扎实做好各类债务化解工作。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常态化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抓好水环境整治,加强镇村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抓好重点小流域和五里箐、妈依两座“小二型”库区“清四乱”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3.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深化改革增潜力。抓实“四办”、“一次办结”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深化殡葬改革,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认真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创新创业添动力。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扶持本土青年自主创业,吸引在外人士、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向民营企业转型,壮大中小企业群体。扎扎实实帮企业解难题、渡难关,抓生产、稳增长。
4.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完善集镇功能配套。按照重点小城镇的建设要求,有序推进集镇开发。按规划设计强力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集镇公共停车场建设,完善功能配套。
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全方位推进基层治理,增强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坚持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集镇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镇容村貌管理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打造规范有序、文明整洁的人居环境。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引导农户通过入股、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1万亩以上,盘活村集体闲置资源,统筹省、市、县扶持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新增合作社12个、家庭农场20家以上,创建县级示范合作社2家、示范家庭农场5家以上。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河渠治理和村容村貌改造,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大束勒“美丽宜居型”示范村建设。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施农村“五小”水利、坝塘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集镇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争取实施村内道路治理性工程、农业生产道路项目建设。突出集镇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集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全面推进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施一批“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村、自然村“整村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5.坚定不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严防安全发展风险。牢固树立安全生产100-1=0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严厉“打非治违”。加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
严守社会稳定底线。深化平安马街建设,依托“雪亮工程”,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毒瘤”和“保护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深入推动乡村治理工作;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持全市“五星级平安乡镇”称号。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6.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保障民生民利。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救助、社会养老和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建设。
办好社会事业。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开展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加强人民武装、双拥共建、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重视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残疾人、移民搬迁、老龄和老干部等工作,统筹发展其他各项社会事业。
7.精心办好为民实事。认真办好“十件为民实事”:一是计划实施集镇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二是实施鸭大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三是计划实施革岗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四是计划实施鸭格塘至杜甲等通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五是计划实施35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六是计划实施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建设,七是计划实施新增电力变台18台,低压台区改造9台,满足新建房屋业扩延伸线路架设128户,八是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输出,提高就业组织化,九是推进实施镇村公厕和农村户厕改造工程,十是统筹实施集镇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提升集镇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4个:马街镇人大、马街镇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马街镇纪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马街镇委员会,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马街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12个:马街镇文化站、马街镇广播站、马街镇村建所、马街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马街镇农经站、马街镇畜牧兽医站站、马街镇林业站、马街镇水务所、马街镇交通所、马街镇安监站、马街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马街镇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马街镇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22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0.13万元,占总收入的69.0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6.23万元,占总收入的30.91%。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60.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0.13万元,比上年增加11.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比上年增加5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306.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本年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各项资金应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我镇本年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各项资金1306.23万元,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拨入840.36万元,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收入增加1598.81万元。
收入比较表

年度本年收入
2019年4226.37
2018年2627.56
增减值1598.81
增减率60.8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55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39万元,占总支出的60.91%;项目支出1,390.92万元,占总支出的39.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2,602.37万元增加36.73%,其中,基本支出2167.39万元,比上年1,982.57万元增加9.32%;项目支出1390.92万元,比上年619.8万元增加124.41%,主要原因分析: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本年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支出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各项资金572.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18.30万元,导致本年支出总额比上年支出总额增加955.94万元。

本年支出情况对比表
年度本年支出
2019年3558.31
2018年2602.37
增减值955.94
增减率36.7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09.03万元比上年增加11.2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了2019年度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补发2017年、2018年综合考核奖等经费,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8.35万元,比上年减少2.9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92%。

 本年基本支出情况对比表   
指    标本年度上年度比上年增减增减
 基本支出(单位:万元)2,167.391,982.57184.829.32%
         (1)人员经费1,909.031,716.39192.6411.22%
      (2)日常公用经费258.35266.18-7.82-2.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0.9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771.1万元增减124.41%,主要原因是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往来资金账户原主管部门拨入资金1,306.23万元,从往来科目调整至非财政拨款支出科目,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771.1万元。

指    标本年度上年度比上年增减增减%
            项目支出(单位:万元)1,390.92619.80771.11124.41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00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42%。与上年对比增加11.33%,其中:基本支出2108.83万元,比上年增加9.32%,主要原因:年初至预算了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补发2017年、2018年综合考核奖经费,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788.3万元比上年增加27.90%,主要原因:增加农机购置补贴80.81万元、道路交通建设扶贫资金669.24万元、马街镇一中、二中工作经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万元,安监站安全监管工作经费4.14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1万元,2019年提升人居环境补助经费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7%。主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大、财政、纪委等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51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党校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15.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9万元其中:办公费0.49万元,拨给马街一中和二中初中教育支出25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7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万元其中:培训费2.7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35万元,离休费42.3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1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村建所员的工资福利支出37.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其中:培训费1.04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61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8%。主要用于畜牧、水利、林业、农技、农经、农机人员及几大员工资福利支出51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0万元,其中:办公费14.52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培训费6.77万元,公务接待费6.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6万元,其他交通费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8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69.2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交通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0.70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及交通协管员工资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交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安监站人员工资2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9万元,其中:办公费1.85万元,会议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9万元,完成预算的96.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02万元,增长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91万元,增长6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3.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经罗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年购入福特牌车一辆,车价21.5万元,车辆购置税3.5万元,共支付25万元,其中17万元为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本单位支付8万元,该车辆购置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7.9万元,从而导致三公经费超支6.9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096万元,下降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74元,下降3.63%。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9万元,占45.22%;公务接待费支出24.09万元,占54.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购置车辆1辆。2019年经罗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年购入福特牌车一辆,车价21.5万元,车辆购置税3.5万元,共支付25万元,其中17万元为上级主管部门补助,罗平县马街镇支付8万元,该车辆购置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超出预算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马街镇政府及各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做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产生的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23%。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单位经费2149921.61元,其中:办公费576701.09元、印刷费19017.50元、手续费644.40元、水费3817.62元、电费44842.14元、邮电费41689.58元、差旅费112832元、维修(护)费43982元、会议费291858元、培训费164315元、公务接待费236726元、劳务费1322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66元、其他交通费396990.2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70562.40元,其中:办公费16808.90元、手续费295元、水费104.62元、电费293元、邮电费3840元、差旅费4220元、培训费800元、公务接待费11200.88元、其他交通费3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部门资产总额4,31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9.34万元,固定资产821.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5.8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19.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27.6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4,310.37 3,489.34 821.02 538.84 91.44  190.7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8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8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年项目支出1390.92 万元,主要为:办公费182.03万元(用于乡镇各部门站所运转支出),差旅费21.73万元,会议费0.26万元,培训费5.66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万元(其中:拨给马街镇一中工作经费4万元、二中工作经费21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80.81万元(主要是农机购置补贴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1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乡村基础设施建设839.85万元,大型修缮费18.53万元,公车购置8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较好,所有项目都按照合同保质保量完成,在施工过程中,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调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工程竣工后,县、乡、村按照重量要求对施工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果。通过实施了这些项目,改善了富乐乡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人居环境、保障了人民有安全稳固住房,使得富乐乡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增进了干群关系,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管理是一项繁重、艰苦的工作,需要付出大量的心血、智慧和汗水,要通过工程建设者的不懈努力,不断总结,相互交流,将项目管理水平推向前进。目前存在的问题:1、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过于简单,对于绩效考核来讲目标就是方向,如果目标上出现问题就影响到考核的全局;2、绩效评价在指标设定的存在偏离的现象;3、绩效评价方法上存在一些误区;4、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措施:1、绩效评价中首先要确定科学完善的原则;2、要健全合理的绩效机制;3、绩效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4、对于绩效评价的结果要充分发挥作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说明单位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情况。非本级拨款1306.23万元,主要是:罗平县住建局拨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484.5万元,罗平县交通局拨入道路建设款310.3万元,罗平县住建局拨入人居环境整治经费202.7万元,罗平县农业农村局拨入产业发展151万元,罗平县农业农村局拨入厕所革命款项72万元,罗平县民政局拨入公墓建设款项65万元,罗平县农业农村局阿东机耕路道路建设13万元,罗平县水务局拨入歹墨水毁工程4万元,罗平县水务局人畜饮水3.8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马街镇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罗平县马街镇财政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