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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0-07-16 21:52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1000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概况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3、负责罗平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全部工作;承担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4、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域执法工作。5、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曲政〔2015〕67号)授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行使临时占道许可和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两项许可权。6、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6号)精神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权,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4-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7、完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加大对城区治脏治乱治违整治
2.强化城区环卫清扫保洁
3.做好城区游丧陋俗专项整治工作
4.强化城市路灯日常管理
5.抓好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6.加强城区绿化管养
7.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管理
8.加强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注:根据罗办字(2019)71号文件,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是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行政单位,正科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22人,主要是聘用的城市管理协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95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3.25万元,占总收入的94.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8.32万元,占总收入的5.52%。与上年对比减少1,730.61万元下降30.46%主要原因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减少,免费公厕新建、改建工程款减少,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款减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减少,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费用减少,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款建减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26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42万元,占总支出的29.4%;项目支出3,715.25万元,占总支出的7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80.49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经费增加,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3.67万元下降15.03%.主要原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58%。(人均人员经费22.10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3.89万元。人均经费较大是因为我单位有在职在编人员43人,聘用协勤人员222人,计算人均经费时,聘用协勤人员经费没在计算范围。按在职在编人员和聘用协勤人员总人数计算,人均人员经费3.58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4.17万元,增长45.06%主要原因是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免费公厕新建、改建补助资金54.87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公厕新建和改建。
2、对出租车的燃油补贴167.72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出租车驾驶员燃油补贴。
3、对城市公交车的补贴306.20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城市公交车燃油价格补贴。
4、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2186.4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街道、公厕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5、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城区基础设施进行部分改造,提升了人居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8%与上年对比增加637.53万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是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经费增加,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2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3万
3.城乡社区(类)支出4,4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单位工资福利支出719.43万,商品和服务支出51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3万元;项目支出 免费公厕新建、改建54.87万元,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经费1000万元,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2186.46万元
 4.交通运输(类)支出47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主要用于对出租车的燃油补贴167.72万元,对城市公交车的补贴306.2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交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交纳部分18.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94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4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4万元,占61.87%;公务接待费支出17.84万元,占38.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9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两违”治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管养及路灯维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业务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23万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019年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1809.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14万元,固定资产588.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48.14万元,无形资产71.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2.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40.3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5.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6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5.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资产占有使用情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809.45401.14588.59178.49199.22 210.88 748.14 71.5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局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城市管理:本单位对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违法建筑、违章停车、非法营运、公共交通等方面的综合性管理。
十一、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指城区环境卫生业务,包括街道清扫保洁,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免费公厕的管理维护等委托第三方来做,本单位向其支付服务费。
十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指支付给乡镇,用于乡镇、村清扫人员工资的发放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垃圾焚烧炉的运行维护费
十三、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建设一座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