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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0-07-16 23:24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3401000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向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2.综合协调和指导全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市、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3.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委、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到委、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4.承办上级机关和委、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完成信访局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对来信来访进性办理,并按时办结答复;做好县级领导大接访工作;做好信访件及重点案件排查化解工作。
1.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拓宽民意表达途经,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及时的通过各种途经向社会公布信访机构、通信地址、接待时间、投诉电话等。
2.建立信访隐患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深入基层进行矛盾排查。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做到纵横交叉排查不留死角,使矛盾得到及时解决。
3.健全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把责任单位和时间进行明确,保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同时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4.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当面督办,对涉及部门多的信访问题,通过召开多部门参加的会议进督办解决。二是通过深入浅出承办单位进行现场督办。三是开展个案调查直接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案件,进行直接督促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4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46万元,占总收入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8万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对比增加13.71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为工作经费、信访救助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4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3万元,占总支出的98.88%;项目支出2.73万元,占总支出的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44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为驻京差旅费增加、保运转其他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73万元。与上年对比13.71万元,增长6.03%原因为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02%。
基本工资人均支出4.47万元;津贴补贴人均支出7.28万元;奖金人均支出1.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均支出1.8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均支出0.58万元;住房公积金人均支出1.09万元;办公费人均支出0.77万元;印刷费人均支出0.13万元;水费人均支出0.03万元;电费人均支出0.42万元;差旅费人均支出4.22万元;会议费人均支出0.05万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0.89万元;劳务费人均支出0.22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0.50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万元,下降31.75%,主要原因为信访维稳专项经费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信访维稳专项经费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专题会议上,确保了信访维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44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为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5%。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正常运转其他经费(如: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分别为2010301行政运行119.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生活补助等。2010308信访事务81.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访工作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离休人员(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15.0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支付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类)支出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支付2210201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的5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3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预算的70.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响应上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我局缩减开支,减少接待费、差旅费、公务运行维护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减、公务车2019年维修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占35.89%;公务接待费支出7.09万元,占64.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县级、乡镇等信访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5万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为信访工作严峻,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2019年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工资、离休费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维护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04.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4万元,固定资产87.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04.5917.3487.25  24.20 63.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