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801000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政策的建议。
(2)、在职责以内按照要求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事务。
(3)、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调整、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审核批复部门预算;管理和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4)、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监督彩票发行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拟订和执行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度。
(5)、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6)、管理和监督全县公共支出;制定全县统一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7)、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项目拨款、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
(8)、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9)、参与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负责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监督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参与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11)、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县人民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研究政府性债务状况,拟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2)、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国家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执行;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工作职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按权限依法进行检查处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细收入征管,收入稳定增长。一是按照市、县“狠抓落实年”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压实责任,及时将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按月细化分解到具体征管部门,各征管部门按照要求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并将收入任务细化到具体税种、具体税源企业。二是按月对照检查,月初定期召开财税部门联席会议,月度中适时召开会议,互相通报各项收入完成情况,认真分析完成月度任务存在的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困难的对策措施。三是加强与各税源企业和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2.积极争取支持,“三保”支出有效落实。一是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我县财政困难,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4.6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3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29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982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000万元、置换债券4820万元。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时到位,为我县公共预算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加强与市财政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财政国库借款,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提供资金保障。三是严格落实省、市“三保”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顺序安排支出,全年纳入“三保”范围的工资按月发放,机构运转基本正常,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民生支出和部分重点项目资金及时拨付。
3. 防范重大风险初见成效,违规融资有效遏制。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出台的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规范地方融资行为等文件精神,并督促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二是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了《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罗平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三是成立罗平县隐性债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对全县隐形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摸清底数。四是对2015年后的政府性融资举债逐笔清理,属于违规举债的,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采取提前还款、撤销财政承诺函、债务剥离等方式进行整改。五是牵头公安、人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2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10块,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六是认真抓好互联网金融排查,对辖区内涉嫌开展互联网借贷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约谈企业负责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成立罗平县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P2P网络借贷专项排查活动。
4.抓实精准脱贫,助推脱贫摘帽。一是出台了《罗平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9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亿元,重点投向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特色产业增收和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危房改造补助等。二是加强与国开行的联系对接,及时整理资料上报国开行审批,2019年共划拨国开行贷款资金5501万元,用于全县贫困村村社道路、安全饮水、活动场所、卫生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牵头抓好全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清理工作,摸清脱贫攻坚项目投入情况和资金缺口。扎实抓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填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8年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指标、数据、绩效等录入工作,为扶贫资金实现动态监控奠定坚实基础。
5.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管理体制不断健全。一是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出台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国有企业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等国企改革文件,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审批内容和程序,严格执行先审批、后下指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完善县乡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理顺县乡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三是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认真抓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180人集中培训,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按期上线运行,全县75家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电子化支付,基本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四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围绕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梳理单位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所得税优惠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有力地降低企业税负,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全面落实各项减费政策,对中央、省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中央、省市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停征或减免。五是推进投融资管理改革。组织召开 “罗平县政银企融资对接金融服务座谈会”,积极为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和银行牵线搭桥,促进金融放贷。积极推进PPP项目,完成县委党校搬迁重建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并上报省财政厅审核通过。
6.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监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程序、权限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招租行为,全年批复资产处置42件,审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15件。组织开展2019年度政府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统计,试编了罗平县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专项报告。二是抓实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全县126家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基础管理评价认定,选定5个单位开展实地评价认定。组织开展了《政府会计制度》专项培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250人参加培训,确保《政府会计制度》2019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三是稳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全县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在县人民政府电子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同时,均按照要求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预算公开监督专栏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涉农资金、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组织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扶贫资金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等自检自查工作,针对自检自查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五是认真抓好政府采购审批、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财政一体化平台维护升级、电子票据管理等基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117人,其中:在职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在职实有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行政人员超编制52人,造成行政人员超编的主要原因是原委派会计划归财政局,后来编办没有增加编制人数,属于历史原因导致超编。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详见附件:
)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75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0.47万元,占总收入的98.2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6万元,占总收入的1.75%。与上年对比减少432.15万元,下降19.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合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9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7万元,占总支出的86.87%;项目支出235.61万元,占总支出的13.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74.91万元,下降17.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合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68万元,增长9.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8年7-12月绩效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人均基本支出13.3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5.59万元,下降68.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合并决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财政监察及资金管理设备设置专项资金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系统维护费支出;
社会保险征收管理专项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电费2万元,系统维护6万元;
土地出让管理费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经费支出6.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19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0.53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国资委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中介服务费支出177.2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服务费支出。;
工商企业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用于系统维护费支出;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0.82万元,系统维护费支出20.59万元,培训费2.41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其他交通费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2%。与上年对比减少459.28万元,下降21.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合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13.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9.16万元、津贴补贴519.66万元、奖金113.5万元、绩效工资3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7万元,其中:办公费11.11万元、印刷费3.56万元、水费1.44万元、电费19.14万元、邮电费7.56万元、差旅费9.17万元、维修(护)费16.3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2.02万元、培训费4.39万元、接待费3.92万元、劳务费0.92万元、工会经费7.77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其他交通费6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1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资本性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费10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8万元,其中:离休费2.96万元;抚恤金38.42万元;办公经费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 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维修(护)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77.2万元。
5.金融(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差旅费0.82万元,系统维护费支出20.59万元,培训费2.41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其他交通费0.6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8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的4.93%,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9.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2019年预算52万元,2018年预算7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压缩22万元,压缩29.73%。二、大量压缩行政成本,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数,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节约出发,从各方面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减少0.26万元,下降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支出减少0.3万元,下降5.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规范公务接待,坚持来客接待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作。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坚持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避免了管理混乱的现象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0.32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5万元,占50.87%;公务接待费支出5.07元,占49.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出差、下乡、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上下级单位、本级单位之间因公需要的工作协调发生的生活费、住宿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7万元,下降19.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资金紧缺,公用经费一部分用往来款支付。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房债、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资产总额418.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29万元,固定资产296.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3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60.6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296.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418.94 | 122.29 | 296.65 | 60.68 | 235.9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7万。授予小微企业合同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0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是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支出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建设事务方面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主要用于保障工作运行、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是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办公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本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