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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0-07-17 09:39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0301000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承担组织、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价格、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粮食宏观调控;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承担罗平县重点建设项目;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科学编制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报告,并提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2019年全县GDP预计完成198亿元,增长10.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完成31.2亿元,增长17.5%;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96亿元,增长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62.1亿元,增长1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9亿元,增长6%。谋划储备项目820个,总投资4465.33亿元;预计2019年至2025年开工的项目450个,总投资2374亿元。顺利推进省、市“四个一百”及县级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申请纳入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17个,项目总投资205亿元,2019年计划完成46.6亿元,1-12月预计完成投资36.53亿元,完成任务的78.4%;二是申请纳入市“四个一百”重点项目39个,项目总投资209.5亿元,2019年计划完成44.7亿元,1-12月预计完成39.88亿元,完成任务的89.22%。三是申请纳入县“四个一批”重点项目160个,项目总投资404.2亿元,2019年计划完成111.4亿元,1-12月预计完成投资60.94亿元。四是1-11月纳入全市集中开工重点项目31个,总投资53.79亿元。2019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 90亿元,同比增16%,力争完成96亿元,同比增24%。全县共规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52个,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1242户4424人,同步搬迁户540户2163人。竣工验收安置点52个,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户1242户4424人、同步搬迁户540户2163人,入住率为100%,脱贫率为100%,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显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9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34万元,占总收入的98.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66万元,占总收入的1.67%。比上年对比减少783.96万元,下降38.0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二是由于退出国家级贫困县相关行政运行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6万元,占总支出的32.5%;项目支出902.6万元,占总支出的6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83.96万元,下降38.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基本结束,资金支出减少导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风沙荒漠治理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款及勘测设计费;支付九龙街道100万元,完成人工造林81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新建排灌渠3.46km、配套拦沙坝1座、沉砂池2口、田间生产道路8.78km;支付马街镇220万元,完成人工造林14090亩、封山育林5000亩、新建田间生产道路15km;支付罗平县富乐镇财政所132万元,用于完成封山育林33000亩、人工造林4500亩、田间生产道路7㎞、排灌渠2km、拦沙坝1座、沉砂池1口、蓄水池4口、输水管道安装7km及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费;支付罗平县罗雄街道财政所30万元,根据罗发改农经(2015)63号文件及曲发改农经(2018)32号批复,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款,已完成人工造林6288亩(其中:罗雄街道4891亩,腊山街道1397亩),棚圈建设1户700㎡;
2、小城镇基础设施支建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鲁布革乡布依文化特色小镇概念规划方案设计任务,规划设计规模300公顷;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4.5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支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户243人的易地搬迁工作;支付工业园区277.5万元,完成罗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工业园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支付老厂乡6万元,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二批建档立卡户摩龙安置点项目建设补助;支付富乐镇81万元,完成富乐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二批建档立卡户朝阳新村及桃源新村安置点项目建设补助;
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通用机场及水上飞机项目前期委托业务费、设备购置及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7%。与上年对比减少793.9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基本结束,资金支出减少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交纳的财政负担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财政负担部分;
4.节能环保(类)支出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9%。主要用于风沙荒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支出,其中:支付九龙街道100万元;马街镇220万元;富乐镇132万元;支付罗雄镇30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鲁布革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3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8%。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支付工业园区277.5万元、老厂乡6万元、富乐镇81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交纳的财政负担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的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3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一切从简,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在公务接待中,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和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83万元,下降3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万元,下降2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3万元,下降39.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范围;三是严肃接待纪律,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33.45%;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占66.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督查、检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督查、检查、落实等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04.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6.12万元,固定资产87.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2.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4.6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3.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84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
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604.85516.1287.89 37.94 49.95  0.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发改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局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局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