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301000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公交、园林、城市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的筹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负责审查并发放《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中介市场的管理;负责村镇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的管理。;负责房产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 ;负责街道路面挖掘、 地下埋设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城市照明设施和夜间景观灯的施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归卷入档和使用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147万元建设明珠路市政道路,已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雨污管埋设等工程,下一步准备做人行道铺装、绿化及路灯安装等工程;投资980万元建设永康路,已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雨污管埋设、中间绿化带绿化栽植等工程。加快推进金塘街、罗雄路、沂溪街、白龙路市政道路及白腊山公园健身栈道建设。
2、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推进。一是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17年实施棚户区改造2669户,总投资9.97亿元,其中,货币化安置1977户,新建安置住房692户。
3、房地产开发势头良好。2019年,全县招商引资共落地五个房地产项目(碧桂园商住小区、欧陆风情步行街、金花玉湖旅游文化小镇、泰坤幸福里、重庆宇通房地产),项目总投资2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1.5亿元,完成销售面积13.86万平方米。
4、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局领导包案化解和督导化解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今年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次。按时办理网上信访件34件,12345市长政务热线8件,办结率100%,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5、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聚焦“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按照“建设内容项目化”工作思路,共谋划建设项目62项,总投资38.23亿元,力争把罗平高质量建设成为云南省第一批“美丽县城”。目前,已完成城市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60座公厕改造、环境治理、农贸市场改造、部分路网建设等29个项目,完成投资1.36亿元,正在抓紧实施县城六条主题街区、7大城市节点及白龙路、休闲栈道等8个项目建设。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6、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组织、强化舆论宣传、深入摸底排查,全面研判分析,在建筑领域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全县8家建筑工地、13家建筑企业、4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3家物业小区进行全面摸排,通过摸排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7、着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出差管理等制度,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坚决克服干部职工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严肃整顿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行为。
8、罗平县“美丽县城”建设。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总要求,打造6条主题街区,推进7个城市节点建设,补齐29项城市短板。一是共建干净家园。投资1.08亿元开展城市干净治理。二是营造宜居环境。投资2.88亿元推进城市基础建设。三是打造特色风貌。投资1.8亿元对建筑外立面、特色风貌、主题街区进行改造。在全省率先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行政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7人,因罗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及职能并入住建局,未带人员编制,导致行政编制超编。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
(详见附件:
)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7,63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54.93万元,占总收入的89.2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7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77%。与上年对比增加10,144.69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预算罗平县学田污水处理厂运营托管费,罗平县涉及农村危房改造户贷款贴息,历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欠款,历年借款、贷款本金利息,补偿金花玉湖旅游小镇拆迁补偿费,廉租房物业管理费,补助全县13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东风广场等6个项目棚户区改造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7,59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7.08万元,占总支出的15.72%;项目支出23,260.43万元,占总支出的84.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增加10,144.69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补发工资及津贴,罗平县学田污水处理厂运营托管费,罗平县涉及农村危房改造户贷款贴息,历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欠款,历年借款、贷款本金利息,补偿金花玉湖旅游小镇拆迁补偿费,廉租房物业管理费,补助全县13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东风广场等6个项目棚户区改造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7.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18.53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用借款支“美丽县城”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历年所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及借款利息2945.58万元,账务处理记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259.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60.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6.1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罗平县学田污水处理厂200万元,主要用于学田污水处理厂运营托管费及维护费。
2.罗平县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贴息)87.6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户贷款贴息。
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1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罗平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历年所欠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款。
4.借款、贷款本金利息1589.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年向罗平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罗平农发行、中江国际集团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5.拆迁补偿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偿金花玉湖旅游小镇项目拆迁补偿费。
6.廉租房物业管理费24.57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建设并管理的廉租房物业管理。
7.农村危房改造6868.6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补助。
8.棚户区改造490万元,主要用于东风广场等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1%,与上年对比增加7541.0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金花玉湖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永康路)、九龙大道北段绿化亮化、历年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欠款及借款贷款利息本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支付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83.09万元,离休人员工资29.4万元,抚恤金16.8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罗平县学田污水处理厂运营托管费;
4.城乡社区(类)支出15,84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主要用于支付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13000万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改造户贷款贴息87.6万元,金花玉湖拆迁补偿费1000万元,廉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费24.57物业,住建系统历年借款、贷款利息1737.13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5,73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3%。主要用于全县街道、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6.住房保障(类)支出1,70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主要用于大水塘片区拆迁补偿费440万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改造部分1146.69万元,县城棚户区改造50万元,住房公积金66.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2.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9万元,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预算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22.95万元减少0.11万元,下降0.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0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3万元,占38%;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质监站、安监站、村建科等部门出差、下乡检查工作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因部门之间职能划分,31辆由罗平县城市管理局使用并负责运行维护费,固定资产年末未办理划拨手续,车辆数量在住建局固定资产账面反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县各项工作检查组,周边住建系统单位到我县考察、学习、参观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美丽县城建设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25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的运行经费未拨到位,今年已按预算全部拨入。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019年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0,483.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872.14万元,固定资产1,742.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68.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4.04万元,固定资产3.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30483.1 | 26872.14 | 1742.85 | 1623.15 | 42.5 | 77.2 | 1868.1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19年本单位采购电脑4台26600元,打印机1台1300元,绿篱机1台2600元,用友软件1套6800元,合计37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行政运行:是指干部职员工资、奖金、差旅费、养老保险,房屋水电费,车辆使用费,接待费,会务费,办公费等。
4、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5、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或服务于科教文卫等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它是一切企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的物质基础,是城市主体设施正常运行的保证,既是物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条件。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