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2801000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林业政策法规;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加强执法力度,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提高森林质量,提供生态产品,建设生态屏障;负责辖区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经营,增加森林蓄积,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完成现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森林防火: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最大杀手,通过努力保证2019年林场辖区未出现森林火情及火灾,保护了16000多亩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资源保护:通过加大巡护力度,保障2019年内没有发生森林资源破坏情况,国有林地没有发生流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详见附件:
罗平县水沟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2019年度收入合计43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09万元,占总收入的87.2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32万元,占总收入的12.76%。与上年对比增加37.58万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林业局转拨兑现2017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奖励、森林管护费、森林防火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2019年度支出合计46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84万元,占总支出的89.44%;项目支出48.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5.74万元,增长16.61%。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把非财政拨款项目纳入报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73万元,增长874.57%。主要原因:上年由林业局统一核销非财政拨款项目水沟林场列入往来款没有纳入报表。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林业局转拨兑现2017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奖励12.21万元、主要用于考核职工学习2017年度科学发展观情况;
森林管护费40.11万元、主要用于森源管理;森林防火经费、森林防火宣传、防火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91%。与上年对比减少17.74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了两位退休职工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类)支出1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2.农林水(类)支出3,1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1%。主要用于罗平县水沟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主要用于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预算的8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的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加强勤俭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91万元,增长1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万元,增长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137.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资金紧张有补分经费没有拨到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单据中有部分在今年核销支出,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39万元;接待费单据中有部分在今年核销支出,从而接待费费比上年增加0.52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万元,占85.55%;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占14.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水沟林场日常运行所发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水沟林场资产总额1433.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57万元,固定资产1371.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9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7.07万元。购置固定资产增加5.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22.29万元,净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1432.33 | 60.57 | 1371.76 | 223.18 | 17.90 | 1130.68 | 0.7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森林管护费:指用于完成以保护森林资源为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森林防火费:指用于完成以森林防火为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