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3201000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符合全县水利工作的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江河、水库和县、乡(镇)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专业规划,并负责规划经批准后的组织和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收费的实施工作;负责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部门和县、乡(镇)、办事处的水事纠纷;归口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3)主管全县江河、水库、行洪区、蓄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主要江河、水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
(4)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5)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6)管理全县农田水利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
(7)配合县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订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及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监督水利、水资源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对全县水利工程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
(9)指导和管理全县水利队伍培训、建设。
(10)主管全县水利技术推广、运用、技术指导、建筑安装、施工管理、质量监测评定。
(11)负责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资金、物资和局下属事业单位资金、物资等管理和监督、实施。
(12)主管全县水利水保行业人事、行政、党务、纪检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等目标任务进展良好
2019年全县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4.3(县计划5.5)亿元,预计全年完成计划投资7.8亿元;完成水资源和水土保持两费征收163.2万,预计全年完成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费190万元;完成蓄水3200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0.16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平方公里;水行政执法巡查21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1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罚款3.5万元;投入防汛抗旱资金828.4万元,累计发送山洪灾害发布预警157次、短信1.7881万条,全年汛期事故发生率为零;新建各类工程46件、水窖98口、水池24件、安装各类管道185公里,解决5.8595万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4823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全覆盖。自来水公司全年供水810万吨,水费收入1580万元。
2、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1)阿岗水库工程建设。水库总库容1.29亿立方米,批复总投资22.55亿元。2019年5月13日主坝填筑封顶(达到1871.3m高程), 主坝帷幕灌浆坝基部分已全部完成,按计划2020年底建成蓄水。协助阿岗水库建设管理局全力推进阿岗水库建设工作,在库区移民征地、安置点饮水管道建设上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阿岗水库建设顺利推进。
(2)牛街河水库工程建设。水库总库容802万立方米,坝高46.65米,工程规模为小(一)型水库。概算总投资为12408.06万元。灌区工程为输水干管,管道全长23.24千米(变更后输水干管长16.620千米,渠道6.138千米)。目前,完成水库大坝坝高33米的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完成灌区14.2千米的管道铺设,3.3千米渠道浇筑。
(3)洒谷水库工程。总库容383.8万立方米。截至目前,隧洞毛洞开挖已全部完工,隧洞混凝土浇筑1050米,有望2019年底建成。
3、水利精准扶贫成效明显
(1)水利行业扶贫工作。罗平县水利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攻坚总体目标,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把全面解决好农村饮水保障作为水利扶贫的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确保贫困人口饮水达标。一是罗平县水务局安排7个排查工作组对全县144个贫困村和动态调整后的1116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村逐户实地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全面准确掌握贫困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达标情况,并建立到村到户饮水情况台账。二是加大对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宣传力度,发放饮水消毒药剂两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增强和引导群众对饮用水净化消毒意识,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三是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问题工程排查整改工作,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达标清除障碍,全县共排查饮水安全工程948件,发现不同程度问题93件,立行立改25件。目前,已整改结束65件,全年整改工作12月底前可完成。四是全面落实饮水安全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工程建设运行后有人管、有人用、能收费、长受益。
(2)“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罗平县水务局负责联系老厂乡舍迫和田边2个村委会。县水务局以“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为契机,围绕贫困村出列标准和贫困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精准帮扶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严格实行“三包”结对帮扶措施。“三包”即主要领导包村、班子成员包组、帮扶干部包户。二是深入调研。班子成员19余人次到田边和舍迫两村委会走访调查了解村情民情、了解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及致贫原因,并结合实际与村委会干部及驻村干部一起讨论研究,制定具体扶贫帮扶工作。三是村村有人管,户户有人帮。按照局领导包村包组、职工包户原则,组织干部职工280余人次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走访贫困户158户578人,在摸清村情民意的基础上,制定了扶贫帮扶计划,按照“一对一”“点对点”“一户一策”落实帮扶措施。2019年,田边、舍迫两村委会全面实施达到脱贫标准。
4、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实施
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投资1100.4万元。新建自流、提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46件,建设水窖98口,水池24件,安装各类管道146.4公里,解决7.0095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80户,贫困人口4823人),项目涉及11个乡镇(街道)、48个行政村、94个自然村。
截至11月上旬,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成35件,完成投资856.4万元。预计2019年年底前可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工程投入使用后,我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将提高到85.3%。
5、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开展
一是湾子水库除险加固及库区防渗工程,工程总投资1.86亿元,项目经珠江水利委员会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按复核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上报,待省级批复。二是花红小(一)型水库,工程总投资1.38亿元,可行性报告已获批复并由省烟草公司组织对初步设计审查,审查后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复核批复并争取获得援建资金。三是木依、三股水2座小(二)型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7000万元。目前,三股水水库的可研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送市水局等待审查,木依水库的可研报告正在编制中。四是黄泥河长底乡段治理工程。项目批复投资已经下达,建管局已组建,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五是罗平县第二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2019年8月底办理完成二水厂建设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已全面启动招标工作,有望年内开工建设。
6、城区供水有保障
一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对71个老旧小区3231户居民供管网和水表进行升级改造,漏损率控制提升了5.4%。二是开展智慧水务建设,推行“OA”办公、安装手机定位抄表、安装无线远传压力监测水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全年维修大小漏点439处,维修更换消防栓18次,新建管网4.1公里,水池清洗11家单位。四是对供水管网的规划、设计、改造、施工严加管理,全年完成供水工程设计预算53份,签订供水工程合同44份,验收供水工程5件。五是新增用水户落户1844户,其中“三供一业”新增用户1403户。六是查获大小漏点140处,处理违章用水6件,受理各类用水问题954件,收取违章用水水费9000余元。七是全年供水810万吨,回收水量560万吨,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6%,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2%,水表抄见率100%,准确率99%,水费回收率72%。
7、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2019年以来河(湖)长制工作由“建体系”“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5月15日,罗平县召开罗平县河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全面回顾推行河长制以来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2019年的工作重点;二是签发总河长令,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7月22日由县委书记、总河长签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罗平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4号总河长令),细分河长制工作要求和年度要点,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完善档案建设。6月底,完成了县级河(湖)长“一河(湖)一策”编制、“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细化管护措施,加强长效管理,确保管护工作取得实效。四是不断加大河长制工作培训力度。对县级河长、全县河长联系单位及乡(镇、街道)河长制业务人员98余人次进行了智慧河长巡河APP系统安装使用培训,初步完成了河湖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五是完善监测设施。制定《罗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监测与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对全县24件河湖库渠共设置了2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在县域主要河湖库渠跨界断面、重要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等地安装12个市级监控系统。2019年共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499个,水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六是河湖“清四乱”持续推进。着力净化全县河湖库水环境,重点解决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现象,对“四乱”问题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设立县级河长的24条河库渠清查,发现62件问题,已整改销号60件,余下2件正在整治。七是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效开展。联合印发了《罗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重要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七是认真履行河长日常巡河。截至11月上旬,按照河长巡河的管理要求,共组织河长巡河6448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109次,乡级河长巡河1721次,村级河长巡河4618次。八是重拳整治侵占河堤和库区行为。开展侵占河堤巡查11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2起并成功及时制止;拆除侵占水库看守房1座、网箱1个。九是河道沟渠治理有效。投入资金145万元分别对富乐镇桃源小河、黄泥河富乐段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清淤11.85万立方米,清理垃圾60立方米,修筑河堤800余米,支砌浆砌石1400余立方米;结合《桃源小河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桃源小河流域的13家煤炭洗选企业下停产整改指令,现已整改到位复产5家。十是对重点行业实行后续跟踪监管。为进一步巩固对污染企业(重点行业)的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继续对洗姜行业、煤炭洗选企业、万峰湖网箱养鱼业等进行污染整治后续跟踪监管,使之工作常态化。
8、水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一是河岸水系绿化。2019年水岸绿化共计32.17公里,其中:水系绿廊建设20.7公里,水库岸线林木绿化11.47公里,实现重要饮用水源地林木绿化率达到适宜绿化长度的81.6%以上。二是石漠化造林。投资85万元在鲁布革乡南盘江与清水江流域八大河、当别、六鲁、罗斯四个村委会造杉木林1700亩;投资315万元在马街镇戈背、五里箐石漠化造林4500亩。三是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及生产建设项目疑似扰动图斑调查及上报工作。四是配合实施好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水资源利用措施实施工作。五是按照《罗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罗河长办〔2019〕6号)要求,整治完成村庄(集镇)污水治理工程项目48个,万峰湖湖滨缓冲带修复治理工程项目1个,万峰湖水质自动站项目1个,农村生活垃圾圾热解炉项目25个。 全县131个行政村1080个自然村均建立了村级保洁制度、保洁标准和村规民约,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村庄污水治理有效推进。
9、水源地和水资源保护治理取得实效
为切实加强对重要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结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龙王庙和湾子水库进行集中治理。一是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映的龙王庙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整治,存在问题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收缴钓鱼渔具170余根,处罚15余人次,罚款2000元。三是在龙王庙水库库区,植树绿化岸线5.5公里。通过不断治理,切实保护了龙王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安全,水质持续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合格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四是对罗平县境内5万千瓦以下17座小水电站进行清理整改。目前,曲靖市阿岗水库坝后电站正在建设,其余16座小水电站都在正常运行。通过评估分类结果,罗平县保留类1座、整改类16座、退出类0座。
10、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逐步严格规范
一是开展水法规宣传。3月22日至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共悬挂宣传标语5条,制作主题宣传橱窗3块,发放宣传材料10000份,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连续播放节水宣传公益广告1周。二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完成各级政府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水务局牵头部分)整改工作。三是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序推进。加大节水工程改造力度,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公共机构节水、生活节水,加大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四是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完成“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基本信息调查、全国重点监管取水口名录、台账的建立等,使水行政执法从内容上、形式上、效率上等方面都逐步走向规范化。全年水行政执法巡查21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1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罚款3.5万元。
11、防汛抗旱工作有序应对
一是细化明确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整体联动抓好汛前准备工作,建立完善“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防汛体制。二是及时安排部署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做到抓早、抓细、抓实。三是修订《罗平县防汛预案》《水库防汛应急预案》《病险工程度汛方案》并完善,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四是投入防汛抗旱资金828.4万元,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抗旱全覆盖、无死角;汛期累计发送山洪灾害短信1.7881万条、发布预警157次,全年汛期事故发生率为零。
12、水利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推进
(1)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一是抓好牛街河水库、洒谷水库等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做到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二是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年水利工程欠薪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率为“零”。三是完成25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的划界工作。四是完成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阶段性工作。五是编制完成《罗平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从严控制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对突出重点领域深查彻查,做到检查“全方位”,问题“零容忍”,实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重点对在建、续建、已建水利工程,即旧屋基乡饮水项目二期、富乐镇、长底乡及老厂乡集镇供水项目、牛街河水库工程项目、洒谷水库输水隧洞工程、马街阿东片区节水灌溉项目等工程跟踪检查并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全年出动车辆累计50辆次、出动人员累计140余人次,全面杜绝事故零发生。
13、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罗平县水务局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
入重点工作内容,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一是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为契机,对开展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等内容系统全面学习,全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15余次。二是为推动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黑恶线索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六要六坚决”。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局党组与各党支部签订《基层党组织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承诺书》。四是全年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宣传资料460余份,制作宣传栏2块,设置举报箱1个,刊载信息6条,悬挂宣传横幅6条,在办公楼醒目位置LED滚动播放警示语。
14、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局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相关工作制度。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局党组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强化风险排查,梳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严格监督。四是强化制度管控,坚持以制度为保障预防廉政风险,积极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安全和资金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超编3人,根据罗编办(2011)25号文件,罗平县委编办重新核定我单位编制时,人员就超过该编制,主要原因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形成的人员调动不随编制走,大多时间编制未下达人已经调来,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详见附件:
)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98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0.13万元,占总收入的86.7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26.78万元,占总收入的13.26%。与上年对比减少781.59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困难,农村人畜饮水项目未安排资金支出,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13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81万元,占总支出的26.74%;项目支出4497.8万元,占总支出的73.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660.3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2130316农田水利建设功能科目下达的项目资金,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功能科目下达的项目资金,本年度由于财政困难,上述资金未安排支出,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1.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其次是我单位本年离休人员死亡2人,增加了死亡抚恤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7.13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2130316农田水利建设功能科目下达的项目资金,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功能科目下达项目的资金,本年度由于财政困难,上述资金未安排支出,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牛街河水库工程支出2293.22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大坝坝高33米的自密实混凝土浇筑,灌区14.2千米的管道铺设,3.3千米渠道浇筑。
2、洒谷水库工程支出1266.22万元,主要用于隧洞毛洞开挖,隧洞混凝土浇筑。
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出938.3万元,主要用于新建自流工程、提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46件,建设水窖98口,水池24件,安装各类管道146.4公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1%。与上年对比减少1708.37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2130316农田水利建设功能科目下达的项目资金,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功能科目下达的项目资金,本年度由于财政困难,上述资金未安排支出,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人员工资及管理处退休人员2017年至2018年统筹外工资;
2.卫生健康(类)支出5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564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9%。主要用于牛街河水库建设、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水毁修复、高效节水项目、防汛抗旱项目及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办公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了罗发(2015)16号,关于《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减少接待次数和控制接待档次,并按人均100元/天控制招待费用,其次是车辆修理及加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且出差人员要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7万元,下降1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万元,下降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24元,下降3.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了罗发(2015)16号,关于《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减少接待次数和控制接待档次,并按人均100元/天控制招待费用,其次是车辆修理及加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且出差人员要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6万元,占45.14%;公务接待费支出5.91万元,占54.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6 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监督、施工管理、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81万元,下降16.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未及时下拨机关运行费,导致机关运行费比上年减少。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水务局资产总额287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28.39万元,固定资产567.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2.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0.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48.2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2879.04 | 2128.39 | 567.86 | 342.63 | 59.18 | 166.05 | 182.7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0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