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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0-07-17 20:59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1201000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猎杀、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案件;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分析研究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状况,拟定林区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处置全县林区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武器、弹药、警械、被装等装备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党建、带队伍、转作风、促工作
(1)抓党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建制度,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3)加强执法监督,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
(4)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深入发展。
(三)、明职责、强措施、抓防范、重打击
1.结合林区治安特点,全面整治林区治安秩序。
2.大力开展扫黑除恶,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1)、狠抓“六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明确了专人负责,固定了办公地点、制定了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经费、办公场所、人员、制度六个方面,有力地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2)、狠抓学习教育,确保扫黑除恶知识入耳入脑入心。(3)、狠抓宣传发动,确保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印制扫黑除恶公告、宣传彩页,两高两部的“通告”、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及扫黑除恶“福”字共计13000余份,在各乡镇街道及涉林行业场所张贴、宣传;制作并悬挂扫黑除恶工作举报箱2个,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4、狠抓线索摸排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今年共收到群众举报和转交线索5条,已对群众举报及市县转交的五条线索进行了核查,确定无黑恶犯罪事实。
(四)齐抓共管,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5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21万元,占总收入的93.7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69万元,占总收入的6.24%。与上年对比增加364.35  万元,增长22.08%,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县政府办转拨兑现2017年至2018年度综合考核奖励;二是本级横向拨款,分别由交通局单位拨入的工作经费和林业局单位拨入的工作经费,非本级拨款是由市森林公安局拨入的工作经费和个人嘉奖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4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49万元,占总支出的92.06%;项目支出35.33万元,占总支出的7.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5.55万元,增长26.23%。主要原因是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由于县财政去年财力紧张造成资金拨付不到位,今年才拨付均比上年大幅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58万元,增长25.2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6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由于县财政去年财力紧张造成资金拨付不到位,今年才拨付均比上年大幅度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名称办案经费支出金额29.89万元,罗财预〔2019〕13号非税收入安排办案经费;
开展工作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9.89万元(其中:办公费6.79万元、邮电费4.2万元、水电费1.73万元、差旅费5.09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占项目支出84.58%;资本性支出5.45万元,占项目支出15.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4%。与上年对比增加67.86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县政府办转拨兑现2017年至2018年度综合考核奖励;二是本级横向拨款分别由交通局和林业局单位拨入的工作经费,非本级拨款是由市森林公安局拨入的工作经费和个人嘉奖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37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6%。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及公务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预算的,5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6元,完成预算的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2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还是从节约出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接待批次、接待人次,降低接待标准,减缩开支,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67万元,增长4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0万元,增长7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17.9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于上年财政资金困难,车辆维修费有2.3万元在今年核销列支。今年开展了扫黑除恶、“严管野外火源,严查火案”、“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毁林开荒”等专项行动,又从林业局借用车辆1辆,费用又增加2万元,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4.3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74.45元,占77.94%;公务接待费支出28,179元,占2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各项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批次(个)170次,公务接待人次(人)905人次,人均支出金额31.14元,与上年人均支出41.94元,人均减少10.8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7万元,增长190.79%,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发放死亡抚恤费,协勤人员的工资按照政府会议精神发放,所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罗平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019年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公务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728.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82万元,固定资产692.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2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4.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6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728.5535.82692.05563.5823.62 104.85  0.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
六、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林地。
七、无证运输木材:无证运输木材和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区别有两个方面: 1.无证运输木材指的是木材的货主,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指的是运输车辆的车主。 2.在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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