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一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到竭力支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并做好落实。二是根据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按照社会发展需要,党和政府重视、群众普遍关注、结合我镇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种教育教学管理办法,促进全县教育全面发展。三是千方百计争取各项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学生主导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我单位财务工作在县教育局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群众路线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央、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千方百计抓投入、优化整合促均衡、开拓创新强管理,坚定不移提质量”的工作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推动全镇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改进作风,加强建设,提高效率
认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优化校务工作环境,以提高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为目标,着力推进形象过程,服务公开、办事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依法依规、答复满意、为政清廉,做到“诚实、守信、磊落、遵纪、谦和、宽容、勤奋、敬业、负责、廉洁”,财务环境不断优化,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为了提高职工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的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理论学习,规范内部学习及工作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时政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相结合,把学习、工作、民主管理融会贯通,融为一体,认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做好2019年的财务工作,推行和完善财务制度,以“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为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板桥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工会监督小组,努力使我校各项财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板桥中心学校报表共包含全镇12所完小,3所村小校点, 5所民办幼儿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4人。其中:事业人员294人。
离退休人员128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1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35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3.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02.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合并板桥一中、二中两所中学进行决算填报,2019年度板桥一中、二中两家中学单独填报决算报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7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6.95万元,占总支出的99.9%;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3298.48万元,减少41.1%,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912.63万元,比是上年减少99.97%,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合并板桥一中、二中两所中学进行决算填报,2019年度板桥一中、二中两家中学单独填报决算报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26.9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3298.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合并板桥一中、二中两所中学进行决算填报,2019年度板桥一中、二中两家中学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49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913.13万元减少1912.63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是合并板桥一中、二中两所中学进行决算填报,2019年度板桥一中、二中两家中学单独填报决算报表。以及板桥镇中心完小镇村少年宫运转政府性基金项目是2019年12月31日才划拨的财政应返还额度,所以还没有形成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9938.57万元减少5211.11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合并板桥一中、二中两所中学进行决算填报,2019年度板桥一中、二中两家中学单独填报决算报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377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8%。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及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主要用于教师养老保险及离休教师张良能的离休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发放建档立卡中的扶贫支出,用于我镇在外县读职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雨露计划”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时是按我们公用经费的比例来计划可以列支的金额,而决算时则是以本年实际支出来填报。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928万元,下降6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国家政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从简,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是接待2018至2019学年教学常规考核、安全工作督查等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541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9.53万元,固定资产4997.92万元,无形资产0.006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