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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修复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0-10-28 08:57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关于全市企业和政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进展缓慢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阶段性任务,现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关于全市企业和政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进度缓慢的问题,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反馈意见指出:全市地方煤矿开采形成的生态破坏面积约40平方公里,其中富源县约占65%,宣威市约占20%。富源县现有矿权258个,其中,煤矿122个,非煤矿山(含采石采砂)136个。富源县煤矿开采至今造成749.22公顷生态环境破坏,目前,恢复治理土地面积484.69公顷,企业和政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2018年12月前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加强开发和保护过程监管,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为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提供必要支持。加快矿产资源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按照批准的煤矿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度,减少矿山总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矿山集中度。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减少10%以上,矿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到2022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二、整改情况
1及时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
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发【2017】131号)及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曲国土资【2017】77号)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在对已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严重影响区或计划治理矿区开展实地调查工作的同时,重点对历史遗留矿山的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开展调查。2017年9月,我局按时完成了罗平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各类数据的填报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2018年3月,我局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对上报数据和卫星遥感数据图斑进行全面核实完善,核实内容和重点为:1.矿山(包括生产、在建、关闭、闭坑及废弃矿山)数量、性质等相关基本情况,重点是关闭、闭坑及废弃等历史遗留矿山相关数据;2.每个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情况,重点为历史遗留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数量情况;3.已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矿山治理资金投入、治理面积等情况; 4.核查同时提供矿山下一步恢复治理计划,重点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计划治理数量、治理面积、治理手段及资金匡算等。核实完善相关项目成果于2018年4月中旬已上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调查成果编制了《罗平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整改完成。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管理工作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和“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矿业权人在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要求矿山严格按照《方案》对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与成效
多年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罗平县矿业走的是依托矿产资源开发,建立资源开发型产业的传统发展路子,对“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贯彻落实难度大,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导致“三废”污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土流失、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地面塌陷、耕地受损等现象普遍存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低等。在2016年以前,部分特别是县级发证采矿权未完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难以落实“谁破坏,谁治理”的主体责任。对于历史遗留矿山的恢复治理,特别是关闭煤矿、占用和破坏面积较大,治理须投入资金较大,我局努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有机结合,形成政策与资金合力,提高治理成效。1、2009年至2012年,罗平县共组织上报4个“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整治重点主要是煤矿等工矿废弃地等,整治土地总面积1405.05亩,整理后新增农用地1377.45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1140.65亩)。2、2017年,抢抓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机遇,我局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将已关闭的扎塘煤矿、劳武煤矿、下泥落煤矿等煤矿废弃地纳入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编制了两个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两个《方案》与2018年4月获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其中废弃矿山包含:金山煤矿(3.5942公顷)、扎塘煤矿(8.2368公顷)、劳武煤矿(7.0232公顷)、下泥落煤矿(13.4536公顷)、九道沟煤矿(23.0854公顷)、东升煤矿(0.6886公顷)、小启乐煤矿(2.0644公顷)、下曾多煤矿(1.2774公顷)、九龙以德砖厂(0.5419公顷)现项目已结束。可新增耕地59.9655公顷。3、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制度。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二是对所有矿权下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要求矿业权人对已破坏的矿山进行恢复治理。现洒谷煤矿、洒土革煤矿、恩乐煤矿已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4、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批准罗平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全面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按照转型升级方案,全县129座非煤矿山纳入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列入达标保留的5座矿山和列入改造升级的45座矿山,均已全部完成转型升级。列入淘汰关闭的79座矿山,已经全部完成关停和关闭注销工作,关闭率61%。整改完成。
三、自查自验情况及结论
在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下,现整改工作已阶段性完成,关于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修复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取得明显实效,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查自验。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