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平县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稳增长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快速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经济保持平稳健康运行,基本实现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六保”“六稳”目标。
一、1+4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186.64亿元,同比增长2%,居全市第九名,比全市增速低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86亿元,增长4.2%,对经济的贡献率为44.38%,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89个百分点,增速比上半年(1.5%)回升2.7个百分点;高于全市(4.1%)0.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4.1%)0.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3%)1.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49.7亿元,同比负增长6.1%,对经济的贡献率为-99.64%,拉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个百分点,增速比上半年(4.7%)下降10.8个百分点;低于全市(3.1%)9.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2.3%)8.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9%)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95.08亿元,同比增长6.8%,对经济的贡献率为155.26%,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12个百分点;增速比上半年(5.2%)回升1.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5.2%)1.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6%)4.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4%)6.4个百分点。一、二、三产比为:22.4比26.6比51。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82亿元,不变价增加值同比负增长20%,对GDP的贡献率为-205.99%,拉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58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九位,比全市增速低23.5%;
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9.04亿元,同比增22.63%,居全市第二位,比全市增速高12.63%;
3、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69亿元,同比负增长1.7%,居全市第六位,与全市增幅持平;
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4亿元,同比负增长20.5%,居全市第十位,低于全市增速24.1%。
二、支撑GDP的行业增加值完成情况
(一)19个行业实现正增长,比1-8月增加1个
1、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完成增加值42.81亿元,增长4.2%;
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增加值5.11亿元,增长16.6%;
3、建筑业增加值完成25.24亿元,增长12.8%;
4、零售业完成增加值8.12亿元,增长3.6%;
5、公路运输业完成增加值6.93亿元,增长11.2%;
6、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完成增加值0.62亿元,增长38.4%;
7、邮政业完成增加值0.31亿元,增长17%;
8、货币金融业服务业完成增加值4.42亿元,增长5.6%;
9、保险业完成增加值0.74亿元,增长4.5%;
10、房地产业中的房地产业(K门类)完成增加值3.94亿元,增长27.5%;
11、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完成增加值9.64亿元,增长5%;
1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增加值3.24亿元,增长30.2%;
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增加值2.79亿元,增长6%;
1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4亿元,增长10.3%;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完成增加值3.71亿元,增长19.8%;
1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增加值0.8亿元,增长10%;
17、教育完成增加值15.32亿元,增长9.1%;
18、卫生和社会工作完成增加值4.6亿元,增长11.9%;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增加值12.72亿元,增长8.6%。
(二)9个行业形成负增长,比1-8月减少1个
1、采矿业完成增加值3.43亿元,负增长45.9%。其中:煤炭完成增加值2.53亿元,负增长74.8%。
2、制造业完成增加值15.96亿元,负增长15.8%;
3、批发业完成增加值7.23亿元,负增长1.6%;
4、铁路运输业完成增加值0.85亿元,负增长18.3%;
5、水上运输业完成增加值0.01亿元,负增长51.1%;
6、装载搬运和仓储业完成增加值0.23亿元,负增长20%;
7、住宿业完成增加值0.82亿元,负增长19.2%;
8、餐饮业完成增加值4.30亿元,负增长13.5%;
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完成增加值1.35亿元,负增长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