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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罗平县民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罗平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正科级)。内设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8个科(室)及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5个下属未进行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社会救助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等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扎实开展低保专项治理;二是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三是及时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四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对象近亲属备案。五是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夯实基层救助经办力量;六是及时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养老和儿童福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一是认真落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制度;二是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摸底排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清零整改;三是落实好孤残儿童福祉;四是抓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五是依法做好收养登记。
3.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拓展。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三是流浪乞讨救助及时有效;四是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有序。
4.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一是认真落实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原小乡半脱产离职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的生活补助;二是积极开展村(居)“两委”成员资格条件联审。
5.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依法登记管理社会组织;二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三是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6.区划地名管理有效落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到水富、澄江考察学习撤县设市成功经验,进一步梳理撤县设市材料目录清单,收集整理罗平县撤县设市所涉及的相关数据指标,完成“罗平县撤县设市相关指标数据情况”表的上报工作,为我县今后做好撤县设市工作打好基础。
7.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机关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心齐气顺、友好协作”的优秀团队,提升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定期组织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各种实践经验的学习,常学新业务,常上廉政课、常看警示片、常开教育会,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道德修养和业务动手能力,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驾驭全局、战略思维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使领导干部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和“支部建设规范年”要求,着力抓好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人员超编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原核定的行政编制数无法满足其正常行政职能开展工作的人员数、一度时期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下级单位机构设置对应、确保人员到位等,在争取上级增加行政编制困难的情况下,为满足正常工作有序开展的需要,只有超编制进人;二是在机构改革中原政府事业单位转入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其部门人员重新进入行政机构形成超编;三是历年实职领导到龄改非安排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县内工作人员工作调动不随单位走,形成原单位人员超编。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6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03.96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原老龄办职能高龄补贴转入我单位发放以及人员提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64.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64.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64.89万元(本级财力6209.32万元,专项收入10955.57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03.96万元,增长6.21%,主要原老龄办职能高龄补贴转入我单位发放以及人员提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164.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16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4.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5.16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原老龄办职能高龄补贴转入我单位发放以及人员提标,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大幅增加;项目支出4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1.2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对殡葬的投入大幅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48.0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社保费交纳、遗属补助和基本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维修、保洁、绿化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0万元,主要用于撤县设市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31.7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672.9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福利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1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40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遗体跟踪处置等殡葬工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08.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31.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75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金、城乡低保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7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00.05万元,主要用于小乡干部、精简人员、原大队离职干部、原村级干部等人员救济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81.4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81.42万元、项目支出0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5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19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25万元、项目支出27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138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3.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64.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3.96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原老龄办职能高龄补贴转入我单位发放以及人员提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及2021年均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及2021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本单位2020年及2021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14.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490万元,分别如下:
福利院经费4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供养在院孤儿,合理安排生活费用,发放工作人员待遇。
撤县设市工作经费3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撤县设市工作顺利开展。
殡葬经费4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困难群众春节慰问专项经费1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是春节前对全县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
城乡低保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是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让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2.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救济制度;
2.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针对家庭人均纯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
3.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从、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4.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5.孤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对以下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儿);父母双亡;父母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父母被判无期以上徒刑;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6.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照护困难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65万元,下降59.12%,主要原因是上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项目支出中的地名普查、撤县设市、婚姻登记、殡葬、城乡低保等工作经费,而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只是公用经费,因此较上年大幅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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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项目名称:殡葬经费
(一)立项依据
罗发[2016]30号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发[2018]40号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项目实施单位
罗平县民政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殡葬工作经费、惠民殡葬补助、遗体跟踪处置经费等
(四)项目实施内容
殡葬工作经费、惠民殡葬补助、遗体跟踪处置经费等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殡葬经费预算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加强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行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查处殡葬领域游丧闹丧、遗体装棺、延期火化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公墓建设,认真落实惠民殡葬补助政策。
(七)项目实施成效
百分百火化,百分百入葬公墓,不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