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专项督察环境问题反馈交办问题——关干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界定不准把关不严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关干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界定不准把关不严的问题,反馈意见指出:曲靖市上报的2019年8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中,宣威市惠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土法炼锌废渣处置问题、宣威市来宾祥园煤业约50万吨煤矸石露天堆存问题、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宣威片区内3个采石采砂场生态环境修复问题均明确已完成整改。但在督察进驻前,曲靖市又将三个上报“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改为“未达序时进度”,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问题整改进度界定不准,把关不严。整改措施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自查自验,各牵头单位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整改完成后上报的调度情况、备案报告或验收请示必须经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字;从2020年5月开始,所有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均由牵头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验后,按程序申请县级初验,经县级验收领导组织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报请示市政府进行验收。
二、整改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督字〔2018〕6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20〕90号)、《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1〕2号)等文件开展历次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县环保督察办督促各牵头责任单位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到位,通过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该问题到达验收销号要求。通过下发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验收销号文件,要求各牵头责任单位先自查自验签字盖章,资料和现场核实准确,并在主流媒体上公示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验收销号请示,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查自验,查阅资料及现场核查认定整改完成后,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通过层层把关,县环保督察办按程序上报申请中央和省级前三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销号共76项。整改完成。
三、自查自验情况及结论
在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下,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关干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界定不准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取得明显实效,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查自验,达到整改销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