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专项督察环境问题反馈交办问题——关于运输污染监管不力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关于运输污染监管不力的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曲靖市有关部门对焦化、钢铁企业集中区域内由于交通运输产生的环境污染管理不到位,据统计,曲靖市在产的9户焦化企业和双友、越钢、呈钢3家钢铁企业2019年10月的原料采购和产品运输车辆数共3万余次,运输量超150万吨。其中,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10月份运输煤炭及矿石的车次数就达2.7万余次,日均运输900余车次。督察发现,麒麟区越州镇、沾益区花山镇问题较为突出,运输煤炭、矿石车辆密闭不到位,存在物料扬散情况,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尘土飞扬,道路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整改措施要求:(1)加大巡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管理进出厂区车辆,出厂运输车必须通过覆盖篷布遮盖密闭等方式确保运煤车辆实现封闭运输;督促企业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对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将泥土、污物带到公路。(2)交通部门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做好日常监管,对行驶农村公路的煤炭运输车辆严加管控,对污染公路、黑烟排放、扬尘飞撒等行为严厉查处。(3)2020年10月31日前,制定《煤炭运输污染集中整治方案》开展煤炭运输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对通行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的煤炭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泼、洒、滴、漏等污染公路行为及时查处及时纠正、依法处置。对不符合清洁运输要求的车辆由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4)建立长效机制,同重点货运企业签订合法运输承诺书,开展从业人员货运宣传教育,鼓励货运企业集约化经营,促进煤炭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运输,逐步推进公路运煤车辆环保升级。(5)加大“美丽公路”创建力度,加强公路保洁,做好路域环境整治和公路绿化、美化工作。
二、整改情况
1、督促全县范围内在产的煤矿企业严格管理进出厂区车辆覆盖篷布遮盖密封运输,并要求企业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对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将泥土、污物带到公路路面。
2、对行驶农村公路的煤炭运输、砂石料运输等车辆严加管控,对污染公路、黑烟排放、扬尘飞撒等行为严厉查处。
3、制定《煤炭运输污染集中整治方案》并开展煤炭运输污染集中整治行动。
4、组织开展同货运企业签订合法运输承诺书事项。
5、加大“美丽公路”创建力度,加强公路保洁,做好路域环境整治和公路绿化、美化工作。
三、自查自验情况及结论
在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下,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关于运输污染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取得明显实效,罗平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查自验,已达到整改销号条件。
罗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 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