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专项督察环境问题反馈交办问题——关于省级生态文明县未按时完成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关于省级生态文明县未按时完成的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创工作,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年度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要求:认真落实《曲靖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罗平县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罗平的实施意见》《罗平县创新中国成立家级生态县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协调,补齐短板,完善保障。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建设指标》要求,完成省级生态县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整改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进行系统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于2018年4月3日,委托了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对《罗平县生态县创建工作报告》、《罗平县生态县创建技术报告》、《罗平县生态县创建特色报告》、《罗平县生态县创建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图册编制》进行了编制。2020年7月,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全面编制完成。2020年8月,罗平县人民政府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审查验收的请示》,并附相关申报材料。
三、自查自验情况及结论
在相关科室的努力和有关部门配合下,罗平县省级生态县创建申报材料已于2020年8月上报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级生态文明县未按时完成的问题,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查自验,达到整改销号条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2021 年 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