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
一、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执行情况
(一)政策执行情况。2020年,罗平县税务局围绕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出台疫情防控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认真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宣传辅导。一是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强化普惠性支持,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年缴税10万元以上纳税人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宣传;二是积极开展社保费降费宣传落实工作,专项治理中介服务收费,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抓实多缴退税,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抓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县局有关部署要求,罗平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制定了《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宣传服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通过开展费源摸底、拓展宣传渠道、做好辅导培训、优化缴费服务、提升工作质效等,形成征管合力,确保降费工作落地落实。通过印制发放宣传手册、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降费政策宣传,辅导缴费人进行网络申报缴费,提升了缴费人对降费政策的知晓度。
(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渠道。一在2020年3月26日在罗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中第13页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汇编中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涉及22个相关文件及1个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涉及全程网上办理285条和线上线下融合办14条,在网站中均可打开;二是在2020年8月18日、8月25日、9月3日、9月21日在罗平警方栏目宣传《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相关事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关于落实车船税减免政策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曲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和缴费方式》等文件精神;2020年9月3日在罗平在线栏目宣传《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关于落实车船税减免政策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三是采取上门宣传辅导的方式,上门3次,将支持防疫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给纳税人。对3987户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服务纳税人,236户在2019年缴税10万元以上纳税人,通过云MAS短信平台、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对47户规模以上纳税人、6户中介机构纳税人采取领导带队入户送《支持新型冠状病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点对点宣传辅导;对捐款捐物的纳税人通过电话微信、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重点宣传、辅导;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向344户纳税人宣传到位。制作《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第二版)》10本下发各分局;制作150本《支持新冠病毒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第一版)进行宣传;四是加强内部培训,从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培训、辅导、答复咨询开始入手,力争做到宣传上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了参加总局、省局、市局培训和县局自行发起的减税降费培训共6期、参训424人次,辅导276户次,咨询答复100余次。
二、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罗平县税务局共减免税收合计9870万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4526万元,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45万元,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税5299万元。2020年,罗平县税务局共减免税收合计33974万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7578万元,2019年到期后在2020年延续的减税政策23876万元,2019年减税政策在2020年的翘尾减税2520万元。
2019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0567万元。其中:入库税收收入5725万元,入库社会保险费收入12058万元,入库非税收入1146万元,入库其他收入(工会经费、职业年金)1638万元。税收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93万元;2020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1285万元。其中:入库税收收入6531万元,入库社会保险费收入23546万元,入库非税收入504万元,入库其他收入(工会经费、职业年金)704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