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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罗平县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的通知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03-04 08:55
罗政办发〔2020〕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激励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县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开工落地,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上半年投资完成情况安排项目前期费
坚持“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依据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上半年集中开工、项目入库、投资出数完成情况安排上半年项目前期费200万元(详见附件)。
二、对下半年开工入库出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激励
下半年将继续安排项目前期费250万元,重点对下半年集中开工、项目入库、投资出数完成情况进行奖励。每开工入库并顺利完成计划投资出数任务的项目,5000万元-5亿元的奖励项目前期费5万元,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的奖励项目前期费8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奖励项目前期费10万元。
三、项目前期费使用管理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安排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140号)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项目前期费使用管理办法,优先将项目前期费集中投入至本单位重大项目中使用,做好资金回收和滚动使用工作,确保专款专用、管理规范。项目前期费补助额度由县发改局对各单位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核算,报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划拨。项目前期费划拨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做好项目包装储备,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落地开工,充分发挥好项目前期费的效益。
附件:罗平县2020年上半年完成投资激励奖补前期费计划下达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