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教育体育局是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体育的决定;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调整学校布局、规模;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贯彻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提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及教育体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全县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有关的社会考试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十一)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体育服务,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抓好体育项目的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工作;组织体育科研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各类体育竞赛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加强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十三)完成市教育体育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中共罗平县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政策法规科(信访室)、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后勤资助管理科)、体育艺术科、罗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罗平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科。
办公地址:罗平县万峰路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874)8212386(座机、传真)
负 责 人:陈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