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司法局是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罗平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报送市人民政府、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等工作。负责组织清理罗平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监狱与社区矫正、监狱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罗平县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科(中共罗平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制科、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治部。
办公地址:罗平县罗雄镇腊山路一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874-8212314
负 责 人: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