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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情况通报(二)

  • 曲靖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 2021-04-16 08:26

  4月8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交办第二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其中:曲靖市5件。曲靖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到的交办件分别转由涉及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按照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4月15日现将曲靖市第二批5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目前,第二批5件均已按时限办结,其中:基本属实2件,部分属实3件。对查证属实(含基本属实和部分属实)的5件已依法依规对涉事对象进行调查处理。
     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详细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曲靖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