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底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受罗平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辖区行使管理职能,在乡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市、县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做好经济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综合发展实力。建立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三)稳定和完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经营制度,落实各种稳经济增长措施,确保群众受益。引导人民群众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人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发展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管理好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做好特困人员供养、优抚安置、退役军人事务、低保、扶贫救济、社会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老龄服务,做好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和残疾人就业工作。
(六)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七)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完善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八)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十)依法进行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兵役管理,抓好基层民兵工作。
(十一)指导村(社区)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村(居)民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推动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十二)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劳动监察、企业退休人员、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殡葬改革、民族宗教、普法教育、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三)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长底布依族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长底布依族乡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2个党政机构,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建设中心、综合执法队和财政所等5个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罗平县长底布依族乡长底居委会长底大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874)6013613
邮 编:655803
负 责 人:刘国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