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开组复〔2021〕19 号
鲁布革、旧屋基、长底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团坡村委会未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方案>的请示》(政请〔2021〕16号)、《旧屋基彝族乡关人民政府于上报<法湾村委会以歹民族特色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旧政请〔2021〕11号)、《长底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长底居委会下木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长政请〔2021〕17号)已收悉,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们规划上报的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团坡村委会未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旧屋基彝族乡法湾村委会以歹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长底布依族乡长底居委会下木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为:
(一)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团坡村委会未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岔口—未坡—垭口进村道路硬化,共2公里;
2.建设1块民族团结示范村标示牌;
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4户。
批复资金100万元。
(二)旧屋基彝族乡法湾村委会以歹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
1.挡墙支砌工程:村中挡墙支砌320m³,平均每立方米240元,总投资7.68万元。
2.排水设施修建工程:村中挖沉井3个,每个1500元,投资0.45万元;D300涵管安装30米,平均每米220元,投资0.66万元;D400涵管安装60米,平均每米260元,投资1.56万元;总投资2.67万元。
3.入户路硬化工程:村中入户路硬化1672.62立方米,平均每立方米420元,总投资70.25万元。
4.路灯亮化工程:村中新装彝族风情太阳能路灯46盏,每盏4000元,总投资18.4万元。
5.标识标牌建设:建设1块民族特色村标示标牌,总投资1万元。
6.示范户创建:创建示范户6户。只挂牌,不进行资金补助。
批复资金100万元
(三)长底布依族乡长底居委会下木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新修进村和村内道路3.2公里;
2.修建水沟砌挡墙100立方米;
3.新建标识牌1块;
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10户。
批复资金100万元。
以上三个项目共批复资金300万元,从罗平县2021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鉴定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中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罗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鲁布革乡、旧屋基乡、长底乡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对不能按时上报的,将视情况缩减下次涉农整合资金分配额度。
罗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13649663285,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