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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2YN202104130052号举报件调查办理情况的公示
- 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1-04-17 12:34
2021年4月14日,罗平县人民政府收到督转〔2021〕33号,交办编号为D2YN202104130052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罗平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由分管副县长卢恒同志任组长,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马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阿窝村委会大乐子块村董家坟山存在多人毁林种地情况,损毁面积近百亩。该村李某至今未执行2016年森林公安下发的毁林建房处罚决定书的交办问题。
二、属实情况
2021年4月15日上午,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阿岗镇人民政府,及时对转办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举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信访举报件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举报件重复,受理编号为D530000201806230033。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是“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阿窝村委会大乐子块村董家坟山存在多人毁林种地情况,损毁面积近百亩”不属实。经2021年4月15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阿岗镇人民政府、阿窝村委会干部进行实地调查,投诉人反映的董家坟山及周边山场不存在毁林开垦现象,反映不属实。
二是反映“该村李某至今未执行2016年森林公安下发的毁林建房处罚决定书的交办问题”的情况属实。
经调查核实,2016年,师宗县人李茂生在大乐子块村羊街子山挖屋基,准备建盖房屋,大乐子块村小组进行了劝阻,但李茂生拿出民国三十八年的文书作证,说地点属于李茂生家的,由此引发李茂生与大乐子块村林地权属争议。2017年3月经阿岗镇林业站现地核实,李茂生户占用集体林地(省级公益林)建设住房、硬化场院。期间,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多次到实地调查情况、调解处理,因争议地点位于罗平县与师宗县交接处,无法确定权属致调查处理无果。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在2017年曾两次组织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阿岗镇林业站、竹基乡林业站、阿窝村委会、争议双方人员调处未果。2018年,阿窝村委会大罗子块村小组村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李茂生毁林建房10多亩。2018年6月,阿岗镇成立以镇长、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林业、国土、交通、环保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再次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后来,此案件经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指定,由罗平县森林公安局进行立案处罚,罗平县森林公安局经查实,李茂生户占用集体林地(省级公益林)903.5平方米建盖房屋,罗平县森林公安局进行了立案处罚,对李茂生处以5000元罚款,并要求李茂生恢复原状。之后,李茂生户交纳了罚款5000元,但对恢复原状的处罚条款拒不执行。2019年9月26日,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向罗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0月24日罗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了裁定,因该地块未能查清行政区划和权属,未能执行强制恢复林地。
2020年初,阿窝村委会大罗子块村小组将李茂生户诉至阿岗镇法庭,阿岗镇法庭以两县土地争议属罗平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问题不予立案。
2020年8月下旬,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和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相关人员会同阿岗镇分管林草工作的副镇长、林草机构负责人、阿窝村两委班子领导共同找大乐子块村小组干部做工作。因综合考虑到该争议地块已被李茂生建设永久性建筑,无法进恢复原状,建议采取异地造林方式恢复生态,并由李茂生户适当给予大乐子块村小组经济补偿,以便化解双方纠纷,此方案得到大乐子块村小组的认同,但具体补偿金额因分歧过大未确定。且当时已错过树苗栽植最佳节令,需等到次年进行异地栽植。2020年12月,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会同阿岗镇林草工作机构选址于阿窝村地名叫大埂子的荒山处进行异地造林恢复,并制定造林恢复实施方案。
2021年3月16日,由罗平县林草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和阿岗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再次组织开展协调,双方基本达成一致(罗平县阿岗镇人民政府形成会议纪要),一是由李茂生户补偿大罗子块村6万元;二是由李茂生户出资进行异地造林恢复;三是划定李茂生户使用管理使用面积,李茂生户不得扩建占用新的地块和面积。
2021年3月18日,李茂生户出资1200元,由阿岗镇林草机构会同阿窝村委会在原先选定的地点进行了异地恢复造林,共栽植湿地松大袋苗400株,并进行定期浇水抗旱保苗。
(二)整改分类情况
限期整改类。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
一是由李茂生户采取异地造林恢复的方式植树4亩,已完成;二是罗平县林草局、阿岗镇人民政府督促李茂生户严格履行约定事项,及时兑付承诺补偿给大乐子块村小组的补偿资金6万元;三是补偿后,罗平县林草局、阿岗镇人民政府由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定位定点,划定李茂生户使用管理面积,形成影像资料长期保存,李茂生户不得扩建占用新的地块和面积。
五、下步工作措施
1.责令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阿岗镇人民政府督促李茂生户严格履行约定事项,并于2021年4月底以前兑付承诺补偿给大乐子块村小组的补偿资金6万元。
2.兑付补偿当天,由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阿岗镇人民政府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定位定点,划定李茂生户使用管理面积,形成影像资料长期保存,李茂生户不得扩建占用新的地块和面积。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